初次接触英语课堂,是初中一年级。
在那之前,听别人说过类似“Ok”、"Thank you",对这种陌生的语言心生向往。
90年代末的初一,学生的英语都是零基础。大概没有什么人从小学学起。
老师是福建师大毕业的高材生,授业解惑替我们夯实了基础,功不可没(谨此对英语启蒙老师诚致感恩之意)。
我们从26个字母和音标学起,不可谓不枯燥。但我兴趣盎然。
当年全靠一份对未来的渴望,学习有一种专注力。老师说了什么,就努力去消化,去内化成自己的东西。
跟着老师的节奏,及时去消化,一点也不觉得难。渐渐地英语成绩就显山露水,这又反过来强化了学习的热情。于是良性循环。
初中三年,英语成绩基本是班级前三名。满分100分的试卷,一般不下95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老师发现有一道填空题给错了正确答案,大部分同学都因此得以加一分,我的98分也被改批成了99分,但后来发现,恰恰是我的答案与后来的正确答案不符,我实际应得97分。(敢情是我填写的答案误导了老师最初的判断?吼吼吼)
初中三年,就这样过去了,没有买过课外辅导书,没有用过什么点读机。许多年后,亲戚的孩子来咨询我,哪一款点读机或点读笔更好用,我总觉得茫然。
最好用的,其实是跟着老师的节奏,及时消化吸收课堂知识,省时又省力。
上了高中,英语试卷作文版块分比为10%。此时就显出了没有看课外辅导书的弱势。150分的卷子,我在班上一般排第二名,120+多,第一名的男生常常考130+。他的作文得分通常都是14分或13分,而我得分是9分或者10分。
阅读积累除了影响作文,也会影响阅读理解题、听力题等其他各板块。
有一次我人品大爆发,得了138分,英语常胜将军则得了135分。英语老师通报最高分时,还是说了他的135分,可见在老师的印象里,我就是千年老二(感慨一下学生锱铢必较渴望第一的情怀)。
高中三年,我的经验教训就是:课外辅导书还是相当重要的。简直是成绩拔尖的利器啊!
2003年高考,恰逢近年来最难的一次。
我的英语考了120分,据说是全县第37名。
发挥正常,没能变成一批黑马。
终于圆了心心念念的大学梦。读的是英语专业。
中学六年,完完全全是应试教育。
如要我开口,高三毕业时,估计是一句英语也要说得磕磕巴巴的。
大学四年,才真正有了听说读写全面发展的空间。
专业课分得极细,英语听力、英语精读、英语泛读、英语语法、英美文学、英语电影视听课、欧美文化课、英语写作,等等。
中文老师担任的课堂,无论如何还是应试的感觉居多。
但幸好我们有外教,全是美国大学新近毕业的帅哥美女。每年暑假还有美国旅行团组织的外教团一行30余人举办面向全校师生的免费英语夏令营(外语系学子必然参加)。
或许是因为每一个青春年华的学子心中都揣着一个美国梦,我们总是兴高采烈地围着外教,教他们中文,和他们下馆子,围坐着聊天……
口语就在不知不觉中有了质的飞跃。
与此同时,自己也是相当勤奋的。每天早上6点起床出早操之后,就拿个小小的收音机,到小树林的一角,收听美国之音(VOA)和英国广播电台(BBC)的节目。刚开始完全听不懂(类比一下,就好比外国人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但日复一日,辅以专业课堂各项专业训练,渐渐就能听懂了。
如此,听和说的能力终于在大学时代训练出来了(中学习得的主要是读和写)。每个人的语音面貌都不一样,要达到尽善尽美是非常困难的,正如南方人无论如何学不会北方人的卷舌。
我自己的语音面貌就不佳,所以英语演讲比赛总也得不到好的名次,因为一开口就决定了一切。当年有个小两级的学弟就有一口纯正的口音,任谁听了都想给他打满分。
相形之下,英语写作比赛则好了许多。常常可以聊以自慰。
大四下学期(记得是三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天)参加了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就是外行人一听是读英语专业的总要问一句,过八级了吗,那个八级)。
我得了81分,第二名80分,我们俩是唯一两个超过80分的,得了优秀证书(专业八级证书分为及格、良好和优秀)。全系107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英语专八优秀率不超过5%。
分数不算高,算是勉强得了优秀。却也算了却了大二那年的心结。
大二那年考专业英语四级,我只得了及格。当年的语法老师微笑着鼓励我,这有什么关系,大四考专八时考个优秀不就好了吗?
至今想起那位语法老师,虽没有联络,但音容笑貌如在眼前。心里一抹温热。
大学毕业,我考取了厦门大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主攻英美文学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老师布置的每一本英美原著小说,我都在课前老老实实去通读了。不似有些同学,百度一下小说内容提要,就到课堂上应付了事。
除了老师布置的小说,我还到图书馆借来了不少英文原著来读。
厦大图书馆年代久远了,有些书更是饱经风霜了吧。好些书都是泛黄的,弥漫着一股无人问津的霉味。
但我在借阅的过程中,内心充满欢愉。
对于文字,我向来是喜欢的。经典著作复杂而高明的遣词造句让我受益匪浅。
大学毕业10周年之际,和以前的室友回忆往事,她竟然记得我在大三那年看完了《飘》的英文版(Gone with the Wind)。她至今记得对我的羡慕(即便大家都是英语专业,大部分人是无法静心看完一本原著小说的)。这件事我不记得了,但我记得我借来了外教的学生版《圣经》并且从头到尾看完了。
人家说,看过的书或许不记得内容了,但它们会像吃过的饭菜一样,长进我们的骨血。
读研一时,全级约计百名外院英语系学子统一上大课(英语写作课),老师是美国来的老教授。
在厦大这个人才济济的地方,本科时代那种因为成绩领先而得来的优越感荡然无存,我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感。
是这门写作课给了我些许安慰。
美国教授时常给我们布置写作作业,发下来时会打分。通常我都能得90+,优于大部分同学。
教授的习惯是预批一个分数,讲解之后,发下来给学生修正,然后学生提交改良版作文,教授再重新批一个终版分数。
有一次他预批给我的分数是90+,再批时却变成了70+,我很是困惑,就去找他复议。他仔细看过之后,说他弄错了(大概是第二次批改时断章取义没有通读?),将我的分数改成了90+。
通过这件小事,我忽然对自己的写作能力更有信心了。
毕业之后,我就成了一名自由笔译人员。
平常大多和翻译公司接洽业务,堪称廉价劳动力。
但是,在中英文之间切换自如,咬文嚼字的过程不可谓不快乐。
七年如一日,这是我能坚持到今天的原因。
学生时代有多苦,我自己亲身感悟过。
太多人在学习英语的路上走着走着,就落在了后面。不像我运气这般好。
能在我的公号看到这篇文章的,都是有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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