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章 为什么要写这本讲义?
第二章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适用方法?
第三章 为什么提出要件审判九部法?
第四章 要件式审判方法的价值分析
导论
《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一本关于「法律方法或法学方法」的著作,主要为法官的审判活动提供指导,对法官「理清审判思路、掌握审判节奏、制作裁判文书」等,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所谓“要件审判九步法”,是在要件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套操作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以「实体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分析」为基本手段的审判方法,围绕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基础」,将审判活动划分为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
1.固定权利请求
2.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
3.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
4.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
5.诉讼主张的检索
6.争点整理
7.要件事实证明
8.事实认定
9.要件归入并作出判决
这里的「要件」
一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也即法律规范的各个构成要素
二是特指「要件事实」,即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相对应的能够引发法律效果的主要事实
“要件审判九步法”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为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再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律规范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作出「裁判」的审理思路。
第一章 为什么要写这本讲义?
解决法官职业技能中的核心技能:「审判方法」和「审判思路」
一、法官离得开法律适用方法吗?
做法官,有权就有责。而「责任」,意味着法官首先要有「职业价值观」,还要有「能力」实现司法的价值目标。而离开了方法,就无法实现司法的价值目标。因为,法律适用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将「某个生活事实」归入「某个法律概念」之下的逻辑涵摄过程。
毛主席说过:“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
法律适用方法离不开「法律推理」,即“对法律命题的一般逻辑推理”。
常见的有「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法律推理有如下作用:
1.法律推理提供了「法律规范具体化」的工具。
所谓法律推理,就是:通过对一类情形作出「抽象的规定」,然后在具体生活事件发生时,把生活事件的「基本特征」与「抽象的规范」进行对照,讲抽象规范具体地「适用」于生活事件。即从「抽象」到「具体」的基本工具就是「法律推理」
2.法律推理提供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性基础。
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要求实现「同案同判」,法律推理这一理性系统,可以「抑制法律适用者的主观恣意」
3.法律推理提供了「行为预期」。对人们的行为起着「引导、规范」的作用,有助于实现整个社会运行的安定有序。
4.法律推理提供了认识「未知领域」的方法,丰富了认识事物的手段。
如: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有效地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思想状态。
另外,司法判决为获得「正当性」,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同,也必须遵循法律推理。
二、中国法官缺乏法律适用方法的训练
1.老的办案方法存在的问题:
1)缺乏传承性。
一个法官的办案方法再好,也只有他自己在使用,等到他退休,他的方法很可能就失传了。
2)缺乏标准性。
传统的办案方法往往都是“得失寸心知”的个性化经验,更多地依赖于法官个人的人格魅力、人生阅历等独特性因素,无法予以标准化、格式化,难以为他人所复制、沿用。
3)缺乏可检验性。
由于更多地重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审判结论,首先「难以通过自我检验」,其次「难以为他人所评判」,再次「他人难以预判其结论」。
所谓职业,是这样一种工作:不仅要求「诀窍」、「经验」,还要求有「专门化的」但「抽象的」学科知识或某种智识结构和体系的知识。
对于法官而言,「思维方式」比「专业知识」更为重要,而思维方式是靠长期专门训练而成。
2.法官职业必须高度重视方法:
1)长期以来,对形式理性的重视相对不足
2)缺乏形式理性的方法训练
3)在法官审判中,或是律师辩护中,存在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4)法学界对具体法律适用方法的研究比较薄弱
3.案件不能及时审结,存在重要的主观原因:
1)诉讼请求不固定
2)法律条文不固定
3)诉讼主张不固定
4)证据材料不固定
4.裁判文书质量存在的问题:
1)说理的逻辑层次性不强,法官在逻辑方法上缺乏训练
2)应用的法律条文不准确,法官在形成判决的过程中没有把法律条文放在重要位置
法学是一门充满「实践理性」的学科,其魅力主要不在「坐而论道」,构建价值,而在于如何「通过规范把价值作用于事实」,作出「外有约束力、内有说服力」的判断技艺。
掌握必需的职业方法,是每一名法官的天职。
第二章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法律适用方法?
一、我们能否找到一种方法?
我们不能陷入怀疑主义和不可知论的泥潭。虽然从哲学意义上说,认识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的精确,但社会就在此基础上发展和运行。
我们的法律构建起来的时候,本身就遵循着一定的规则体系和方法体系。所以整个法治体系其实是建立在一定的逻辑体系之上的,因此我们才可以找到相应的方法来完成法律的实践。
法律的实践,就是把法律「实施」到具体的「现实生活」中去的活动。
法律的方法,就是把「法律规范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事件」联系起来的「规则、程序和手段」。换而言之,方法就是「连接规范与现实」的桥梁。
二、我们需要一种怎样的方法?
1.我们需要的方法,其具备如下条件:
1)能够促进法律的「平等适用、统一适用」
当然此条不能过于绝对,因为还要考虑法官的自由裁量因素。
2)能够促进法律适用结果的「可检验性」
让任何一位第三人都能够自己来适用法律,从而得出自己的裁判结论。
3)符合我们的「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要求
传统或文化本身是人们生活的客观反映,甚至在人们生活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不可任意改变
4)符合我国「当事人法律素质」和「法律职业群体职业素质」的现状
好的裁判方法,一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另外,这套方法还要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并且讲究「效率」。
因此,只有「形式理性」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其中最为核心的是以「演绎推理」为基础的法律分析方法。
2.以「演绎推理」为基础的法律分析方法,牢牢占据着司法实践的主要阵地
成文法的法律适用特点,就是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运用于「具体的生活事件」,即「从规范到事实,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方式。
逻辑演绎方法可以确保法律适用结果的「可检验性」,促进法律的平等适用。
3.把握「逻辑」与「经验」的相互关系
霍姆斯的「法律的生命并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并不是否定法律的逻辑特性,逻辑与经验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或向背的,而是相辅相成。
可以说「实践理性」和「逻辑方法」是法治大厦的两个支柱。
第三章 为什么提出要件审判九部法?
法官对裁判方法的三个态度:
1.有好的方法指导
2.方法是简明的
3.方法具有可操作性
一、类比法、历史法和要件分析方法
1.类比法
1)判例法国家采用的就是类比法,我国不宜大规模推行案例制度。
类比法要在案例识别过程中对事实点进行比对,否则容易发生案例要旨的「偏移现象」,即适用案例的裁判结果与发布案例的初衷产生较大的偏差。
2)英美法的案例制度有一套严格的「法律适用方法」。
法官必须掌握「判例识别技术」,识别「案件事实」与「判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并对相同点和不同点的重要性作出判断,法官必须认为「相同点更重要」才可以援引判例。
因此,识别出相同点和不同点,是非常关键的技术。
这个论证过程充满了智慧,充满了法律适用技术,充满了正义感及价值观。
3)要支持案例识别技术,还必须有「判例制作技术」为基础。
第一,判例必须具有明确的「判例要旨」,即判例包含的「基本法律规则」。
第二,案例在制作时必须具有「明确的要件」,这些要件与法律规则存在着必然的对应关系。
4)案例要旨不明确以及案例的要件不明确,会导致的三个问题
第一,案例「要旨的偏移」。
第二,适用案例规则的「要件不明确」。
第三,案例要件不明确,还会产生案例制作「不简明」的问题。
我国长期接受「概念法学」的思维方式,而判例法或对比法,则是肇始于「经验论」,或称为「事实出发型」审判方式。虽然两种思维方式从形式上看好像差别较大,但二者的核心地带「价值补充方法」完全是殊途同归。
2.历史法
历史法,指依案件事实发生的过程的顺序检索法律关系的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就是依照事件发生的性质来逐步推进。最常见的就是合同案件的审理。历史方法的优点是容易被理解,符合人的一般思维习惯。但这种方法适合法律关系比较简单的案件。
3.要件分析法
要件分析方法,也叫基础规范分析法。
是指以构成诉讼基础的「基础规范」为出发点,通过「分析并涵摄规范要件」对案件作出裁判的方法。
在民事领域,所谓「请求权分析方法」,系指以「请求权基础」为出发点,分析支持原告诉请主张的法律规范作出裁判的方法。请求权基础,是指据以支持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的「法律规范」。本质上,要件分析法与请求权分析方法是一致的。
所谓「权利请求基础」,就是诉讼请求依据的「法律条文」
理解:基础=规范基础=法律条文
4.大陆法系是实证法学、分析法学。
是以「法律条文的分析」为核心的一种法学方法。法律适用首先确定应当依据的「法律条文」,即确定法律推理的大前提。然后看案件事实是否符合法律的「构成要件」,即确定法律推理的小前提。最后作出判决,即得出法律「三段论」的结论。要件分析方法是可以与历史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结合使用的。
例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按约交货,原告关于交付标的物的请求权能够成立,必须符合两个要件:双方意思表示已经成立并生效、原告的权利请求符合意思表示。
王泽鉴:“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有所主张”。
5.当事人可以主张的请求权,依其内容可以归为六大类:
1) 契约上给付请求权
2) 返还请求权,包括物权和债权的物的返还请求权
3) 损害赔偿请求权
4) 补偿及求偿请求权
5) 支出费用偿还请求权
6) 不作为请求权
6.运用要件分析方法方法,有些独特的优点:
1) 符合审判实务需要
2) 符合诉讼经济原则
3) 保障法律分析的正当性
4) 有利于展示法律推理过程的合法性
要件分析方法在刑事、行政审判领域也同样可以适用。
二、什么是要件审判九步法?
1.要件审判九步法的概念及起源
☆要件审判九步法
是以权利请求为出发点、以实体法律规范构成要件分析为基本手段的审判方法。
它围绕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基础,将审判活动划分为环环相扣的九个步骤,分别是:固定权利请求——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诉讼主张的检索——争点整理——要件事实证明——事实认定——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
☆要件分析审判思路
是以确定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为核心,从固定诉讼请求、法律关系,到寻找并确定请求权基础和抗辩权基础,再固定当事人争议焦点、分配证明责任,直至根据实体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逻辑分析,并最终作出裁判的审理思路。
☆要件分析审判特点
是以请求权和抗辩权基础作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出发点,以「要件事实」作为审判的基本元素,以简明具体的操作步骤作为抽象审判思路的基本载体,在「程序法和实体法」之间建立连接点,在「纠纷事实与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间建立连接点,在「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建立连接点。
2.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基本内容
第一步:固定权利请求。
固定权利请求包含三层含义:
1)「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含义,弄清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的模糊含义;
2)「剔除」当事人诉讼请求中矛盾之处;
3)「更正」当事人明显错误、荒谬或非理性的诉讼请求。
第二步: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并法律观点开示)。
所谓的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是指当事人提出的权利主张所依据的「法律基础」。应按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审查、确定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并在该法律关系基础上「进行审理」,这是确定法院审理思路的基本出发点。
第三步: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
在识别出原告的权利请求基础后,应当对被告的答辩进行相应的审查,识别被告「是否提出抗辩」及其「抗辩权基础」。实践中,常见的抗辩主要包括「权利消灭抗辩、对方违约抗辩、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等。
第四步: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
找到权利请求基础规范及对立规范后,应当对基础规范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把所有相关法律条文中所包含的构成要件都分析出来,这样才有可能在进一步的审判中对「案件事实」与法律条文中的「事实要件」进行准确对照。
第五步:诉讼主张的检索。
根据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对比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是否「清晰、完备」,如存在相互矛盾或者不完备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释明,要求原告补充、修正或明确。
第六步:争点整理。
根据原、被告双方的诉辩主张及其请求权基础规范,「归纳案件的争点」。争点整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争点整理的过程就是法官引导诉讼的过程。
第七步:要件事实证明(并心证公开义务)。
争点整理结束后,即以案件的事实争点为核心,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
在这一阶段,法官重点要解决好四个问题:
1)根据整理出的事实争点,帮助当事人理清举证、质证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2)分配举证责任,使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明确知晓」真伪不明情形下的风险所在;
3)法官应当及时将「心证结论」告知当事人,以促使其围绕法官的心证结论展开诉讼行为;
4)审查当事人是否「用尽证明资源及证明方法」,如存在明显缺陷,法官可要求其继续举证。
第八步:事实认定。
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成后,应根据各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以及法庭质证过程,「认定案件事实」;当案件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则根据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认定相关案件事实。
第九步:要件归入并作出裁判。
将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被告主张所对应的法律规范「构成要件」,逐一进行「分析比对」。这种分析比对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法院运用「逻辑分析方法」,逐一将查明的事实与相对应的法律条文的各项构成要件进行归入的过程。
三、为什么是“九步法”,而非“三步法”或“五步法”
这与审判实践的实际需要是密不可分的。
在分解其步骤时,要考虑「可操作性、清晰性、效率性」等因素。
1.为什么不是“三步法”?
“三步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三段论方法。要正确进行三段论推理,我们还必须解决大前提、小前提的确立以及大小前提的对应问题,无论是大前提还是小前提的确定,均非一步可以完成。所以,采用简化的三步是不可能完成这些推理过程的。
2.为什么不是“五步法”?
杨立新先生的“五步法”,是把民事案件的裁判过程分为五个步骤:一是发现请求权;二是请求权定性;三是寻找请求权法律基础;四是确定请求权;五是适用法律裁判。
这个“五步法”,注意力主要集中于请求权及法律基础规范的确定上。
但是,法官裁判案件,要解决这样一些「重要任务」:固定请求权及抗辩或抗辩权、固定基础规范、基础规范要件分析、检索诉讼主张、争点整理、确定要件事实以及法条归入,等等。
这些任务,都属于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的关键动作,省略不得。
3.为什么是“九步法”?
因为这九步是法官审案中都「必须经历」的事情,要准确地适用法律裁判案件,法官在这九步中没有一步是可以遗漏的。
“要件审判九步法”是一套能够帮助理清思路、提高效率、实施案件管理的办案办法。虽然未必必然会比法官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方法更好用,但是九步法能够让每个人很具体地去把握的方法,避免法官在审判思路上出问题,进而引起诉讼迟延。
九步法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可以把我们法官的现有知识作一个「系统的梳理和提炼」。
四、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基本逻辑结构
1.我们在法律适用中使用什么样的推理方式?
法律适用必须依赖于「法律推理」才能进行。
法律推理包含「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及「类比推理」等形式。
1)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是从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这是英美法系法官们最常用的推理方法。
所谓“遵循先例”,就是所有在后来发生的与先例相同或相类似的案件,都应当适用先例所确定的规则或原则来进行裁判。这个过程中,类比推理发挥着主要作用。其基本步骤如下:
第一步:找到相对应的判例(从手头案件初步判断);
第二步:案例识别,识别出相同点和不同点;
第三步:对相同点和不同点进行价值衡量;
第四步:相同点重要,则援引先例中已经确立的规则;如不同点重要,则放弃先例,转而寻找其他先例,如找到其他适合先例,则适用该先例;如不能找到,则创设新判例。
2)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仍然是成文法国家最基本的推理形式。这是因为成文法的法律规范制定后,一旦发生与法律规范相对应的事件,就必须从法律规范中寻找对应的具体规定,对应完成后,推理过程即告结束。这一过程,就是典型的逻辑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演绎推理是「前提蕴含结论」的推理形式。也就是说,大前提是关于「一般性规则」的陈述,其本身就隐含着推理的结论,即凡符合大前提规定的情形,均可得出相应的结论。所以说,演绎推理的结论是「逻辑地从大小前提中产生出来」的。
「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指的是从某类事物的一般性知识出发,推出其中的特殊对象具有某种特性的推理。
这一点,与归纳推理正好相反,即「归纳推理」是「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式。
演绎推理是一种能够确保推理结论形式正确性的推理方式。这是其他任何一种推理形式所不具备的,当然,确保推理结论正确性的前提是逻辑律,即大小前提为真,遵守推理规则。
我们也要注意,在我们的法律适用过程中,虽然演绎推理是主要的推理形式,但事实上,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也同样发挥着相应的作用。
2.要件审判九步法总体框架的逻辑解析
第四章 要件式审判方法的价值分析
一、要件审判九步法的「审判管理价值」
法院管理的双重性:
第一,国家机关的「队伍管理」和「行政管理」的特点
第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管理」的特点。
1.审判思路管理,是「审判管理」的关键,而「审判管理」包括:
1)审判价值观管理
是审判管理的「基础和核心」。
2)审判绩效管理
是审判管理能否实现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标志」。
价值观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概念,而审判绩效则属于意识形态的「物质外化」,二者统一于审判管理工作。
3)审判方法管理
是价值观转化为审判绩效的「基本保证」。
2.审判思路管理,是审判「方法管理」的核心
基本审判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认知规律和诉讼规律,决定了当事人能否顺利地展开自己的诉权,决定了法院能否按照一定规律增进审判之质量、效率和效果,也决定了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能否顺畅。
3.要件审判九步法,是审判思路管理的有效路径
1)九步法是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的具体化
英美法系国家是「事实出发型」审判方法,大陆法系国家是「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要件审判九步法,主要从成文法出发,以「演绎推理」为主,严格遵循「三段论」的论证方式。
要件审判九步法,是规范出发型审判方法的「具体化」。
2)九步法符合我们法官队伍素质的基本现状
「个案管理能力」体现为微观层面的「个案操作」;
「办案方法」则是统领个案管理的「宏观技术系统」。
审判思路混乱,极易导致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
往往引起「效率问题」和「质量问题」,甚至「引发矛盾激化」。
九步法把抽象的审判思路分解成具体的「工作步骤」,更方便法官理解和掌握。
二、要件审判九步法的「诉讼公正价值」
1.有利于理清当事人的权利请求及诉讼主张
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构成了法院审理及判决的基础。要件审判九步法首先解决的就是「固定或理清」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要件审判九步法还要求法官根据权利请求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检索」,避免诉讼主张的「遗漏或错误」。
2.有利于判断审判推理的正确性
审判推理过程稍有补足,即可从相关步骤中发现。审判推理的正确性主要从六个方面保证:
1)诉讼的出发点审查。
确立了诉讼出发点后,即确立审判推理的基本框架。
2)诉讼的法律基础审查。
解决的是裁判将要适用的法律条文问题。
3)要件主张的完备性审查。
如当事人未全面提出要件主张,审判推理将缺乏重要的推理前提。
4)要件证明的充分性审查。
在某种意义上,法庭审理的核心即在于此。
5)举证责任分配的判断。
要件事实如果经过充分审理,仍然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则必须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来进行「司法拟制」结论。
6)要件归入的充分性审查。
全面要件相符,司法推理即可得出支持权利请求的结果。
要件分析方法实现了「诉讼请求与法律规定、实体法律规范与正当程序原则、纠纷事实与法律要件事实、诉讼争点与审理重点、案件审理过程与诉讼文书写作」的有效对接,确保审判推理的正确性。
3.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九步法通过明确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把「诉讼主张」、「诉讼证明」与「诉讼结果」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了当事人的构建诉讼攻防对抗体系的积极性,便于法官查明事实:
首先,有利于确定事实查明的范围及程度。
其次,有利于明确举证期限的客体范围。再次,有利于正确分配举证责任。
最后,有利于争点整理,确保事实调查过程的清晰性,避免遗漏案件事实。
明确的审判思路有助于法院确定相关的程序事项。
其一,有利于确定当事人是否适格;
其二,有利于确定案件的管辖权;
其三,有利于确定裁判的既判力客观范围。
所谓「既判力」,是指确定的终局判决对后诉的拘束力。
判决确定后「禁止重复起诉」,法院也不得作出「与此相矛盾的判断」。诉讼标的就是判决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而诉讼标的即当事人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而,法律关系不同,诉讼标的也不同。不同的诉讼标的,不构成重复起诉。
三、基本审判思路对审判效率之影响
审判思路越是清晰,办案效率越高。基本审判思路有利于:
1.尽快树立审判方向
2.尽快确立审理对象(如诉请合同违约之债,主张理由是侵权之债,两者明显矛盾)
3.尽快明确审理重点(争点整理是极端重要的诉讼方法)
4.尽快展开诉讼证明
5.尽快形成判决结论
四、基本审判思路与庭审思路
庭审思路是基本审判思路在庭审过程中的体现。
1.庭审思路决定了开庭陈词的效率及准确性。
开庭陈词只需列明「事实要件」和「基本法律观点」即可,事实要件是否成立,能否得到证明以及如何证明、法律观点能否成立、本案是否具备适用条件等等,在此阶段可以在所不问。
2.充分利用争点,可避免遗漏重要要件或重要法律观点。
要件审判方式具有独特的作用,有助于解决争点整理问题,进行法律条文的层次分解。
3.有助于实现对事实争点的证明并提高审判效率。
争点是案件审理的一条红线,发端于原告的起诉,终结于一份民事裁判文书。基本审判思路清晰直接决定着法庭中的事实查明思路是否清晰。
争点整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展开:
首先,应当正确发现并及时固定争点
其次,实施调查遵循如下基本次序进行
①一方主张
②对方是否承认(自认)
③不承认时举证质证
④法官能否认定事实
⑤真伪不明时,由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认定
再次,法庭辩论也是能够反映庭审思路是否清晰的重要领域
五、基本审判思路与裁判文书的逻辑结构
检查裁判文书质量,多采取「形式化标准」,由「格式标准、文字标准、形式标准」组成。
如遵循一定的审判思路,裁判文书亦可从逻辑结构上建立起质量标准。
因此,裁判文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在当事人诉称、辩称之后,「转段列明案件争点」
2.针对事实争点简述当事人举证、质证的情况,「阐明法官采信或不采信证据的理由」
3.在“本院认为”部分,应「针对法律适用争点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
六、增强社会效果的价值
1.九步法与我国当事人法律素质现状基本相符。
首先,九步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辩论权,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上的诉讼权利。
其次,九步法与大多数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和专业知识存在不足的情况相适应,通过法官的能动司法,以法官释明、心证公开等方式,避免诉讼沦为当事人的竞技场,更充分地保障了实质公正。
2.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法官释明思路。
法官释明制度,必须解决释明制度的「客体范围、释明方式、释明时间」等基本问题,其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就是「释明客体」问题,即释明的「内容及范围」。
释明内容不当,即会抹杀法官职能与律师职能之界限,从而直接侵蚀法官的中立性。
3.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
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包括:
1)选择正确的诉讼路径。
避免一案多诉等情况的发生。
2)充分行使诉权。
如请求权是否恰当、当事人的诉讼主张是否与其请求权、抗辩权基础相悖、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是否已经完成。
3)合理进行诉讼行为。
帮助当事人理清举证、质证的基本任务和要求。使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明确知晓真伪不明情况下的风险所在。也促使当事人围绕法官的心证结论展开合理诉讼行为。
4)用尽诉讼资源。
避免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因为不知如何举证而陷于不利,法官审查各方当事人是否已经就其主张的所有要件事实完成了证明。
4.要件分析方法有利于帮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解读判决结果。
要件审判九步法能够「避免因遗漏要件事实」而使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在写作存在根本性缺陷,能够「避免因错误识别、遗漏、生造当事人诉讼请求」而使案件审理和裁判文书写作偏离方向,能够从根本上「提高裁判文书的内在理性和说服力」,便于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裁判文书的正确解读。
综上,“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推进法院管理工作的—个有效手段。
第一,既考虑到「国情民意」,切合当前「能动司法要求」,又符合司法「内在运行规律」,紧扣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主题。
第二,既从「法律规范」本身出发,更规范地适用法律,体现了法律自身的价值,又促进「当事人」权利用尽、证明资源用尽,有助于纠纷的彻底化解。
第三,既遵守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通过树立当事人的主张责任和证明责任,明确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第四,既保持「法官」中立的立场,又通过释明引导「当事人」从事诉讼活动,避免使诉讼论为当事人的竞技场。
记录:自22年5月1日起,未完待续
Day1:第1-2章,P1-16,16P/1.0H
Day2:第3章,P17-36,20P/1.5H
Day3:第4章,P37-53,17P/2.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