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后12:1】我自夸固然无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说到主的显现和启示。
【林后12:2】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林后12:3】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一二2 保罗认识一个人,他在十四年前有这经历。虽然保罗没有指明那人是谁,但毫无疑问,那人就是保罗自己。谈到这样一个超凡的经历时,他没有提到自己,只是以一个平淡的方式来叙述。所提到的人是在基督里的,即他是一个基督徒。
一二3 保罗不知道他当时是在身内或在身外。有些人推测这情况可能在保罗某次受逼迫时发生,如在路司得那一次。他们说他可能实际上已死去,已到了天堂。但这里的上下文肯定不需要这样的解释。事实上,若保罗不知道他当时是在身内或在身外,即生或死;若任何现代解经家要对此加以说明,便会显得奇怪!
重要的是这人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圣经暗示三层天的存在。
第一层是在我们以上的大气,即头上的蓝天。
第二层是宇宙星空。
第三层是最高的天,即神宝座的所在。
从下文清楚可知,保罗所在的地方,就是主耶稣带十字架上悔改的强盗前往的、那蒙福之地,也就是神的居所。
——马唐纳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