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北京税务发了一篇文章,明确提出企业免费租赁汽车,发生的汽油和停车费及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时感觉到尺度有点大,因为在免费租赁汽车的交易中,汽车出租方往往是单位的员工或者股东,与作为承租方的企业属于关联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关联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各方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调整,免费租赁显然不属于独立交易原则,所以以往的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都明确,私车公用应遵守三原则,一是要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二是租金要合理,三是发生的车辆使用变动性费用可以扣除,保险、保养等固定发生的费用不得在承租方扣除。
最近看到税务总局12366纳服平台,7月份发了三篇文章,其中一篇与北京税务推送的一样,说明北京税务是根据总局口径来的,仔细看看这三个口径,你能感到税务总局的格局越来越大了。
01
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02
单位无公车,但报销油费,是否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综上所述,单位无公车,但报销油费,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03
我公司免费租赁的汽车,汽油和停车费及保险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因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汽油和停车费及保险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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