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唐晓芙,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杨绛在《记钱钟书与〈围城〉》中写道,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初登场时,唐晓芙尚未成年,还在读书。书里对她的外貌描写让人觉得人世间找不出如此钟流毓秀的女孩子,那样的青春活泼。一般女人调脂和粉才能仿造出来的好颜色和苏小姐那不顶新鲜,死鱼肚的白两相之下,对比鲜明。苏小姐的顽皮,娇痴在方鸿渐看来不免太矫揉造作,和她并不相配。而唐小姐的笑靥和娇嗔都是那样自然讨人喜欢,可见情人眼里出西施确实不假。可从苏小姐这个表姐的角度来看,唐晓芙满肚子鬼主意,抓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着,刚进大学就谈恋爱,和男孩子混在一起。这话里也许有含酸捏醋的成分在,但也不会夸大许多。唐的父母还打趣地称她为交际明星,也从不检定她的朋友们,可见唐小姐身边的男伴不会少。但她自己却把爱情看得十分贵重,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轻易是得不到的。她爱的人绝不会会像方鸿渐那样情史丰富,居然还和别人订过婚,这是断不可以原谅的。
在我看来,唐晓芙心计深沉,她未必看不出苏文纨对方鸿渐倾心,而方鸿渐又对自己情有独钟。只是方鸿渐对她的爱情攻势,譬如请吃饭,通信,时常拜访,与其他男朋友对她的方式并无不同,不足以打动她,而且还夹杂着对她表姐的暧昧,她必然不会轻易动心。那么唐小姐到底有没有爱过方鸿渐呢,大概是有的。最后一次会晤,如果方鸿渐作出解释,她也许会原谅,如果方鸿渐再在雨里多站一会,他们也许还有转圜的余地,如果打到周家的电话鸿渐没有那样粗暴地截断,他们的感情也许还不至于决裂。但所有的如果都已经有了结果,唐小姐作为作者偏爱的人物注定是方鸿渐心中那水里的肉骨头,吃不到的酸葡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