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城市,千年的古城,陌生的景色,斑驳的青苔,古宅中有着时间流淌过的味道,桂花酿酒未过三巡,真心话便开始掏心掏费的全部倾倒出来,于阆中古城的天一青旅。
一群人的旅行总是白天癫狂,晚上走心,偶尔带着眼泪婆娑。
方总说他喜欢过很多个女孩子,每一个都是挖心掏肺,认认真真的在喜欢着。加上现任女朋友,刚好一双手的数,我们说是十全十美,方总说,这是九九归一,第十个就是最后一个。
聪哥说他曾喜欢了一个女孩儿,他将从学校到女孩家的电杆数都数得一清二楚,他保存了和女孩之间的所有短信内容,并一遍又一遍的阅读,可以说在大一的军校日子里,那个女孩是他坚持下去的最大动力。
云姐说自己是最没有故事的人,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喜欢着或者说喜欢过一个人,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这是真的!
彭总可谓是最清楚简单明了,喜欢过的人,在一起的人,暧昧过的人,似乎是我们之中最正常的一个人,喜欢了就去追了,在一起不合适了就分,当然也曾有过遗憾,在犹豫要不要追时别人妹子被别人捷足先登了!
或许这就是青春吧,每个人都无法复制刻录的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青春。
大抵在青春那几年挥霍掉的就是一颗真心、一段真情、一个澄澈的自己。是呀,青春这场大雨谁又能躲得过,淋透了都还想再来感受一遍这样的畅快。
我们都曾经似懂非懂的喜欢过那么几个人,真心的喜欢,每一次都是。
方总在后来的后来问我,阆中的那个夜晚,在我知道了他曾经喜欢过我的这件事情的之后,我的感受是什么。
“Thanks god!”
真的,我当时真的想的是thanks god,因为在高中的时候我是真的不知道。
多庆幸,那时的我神经大条,根本没有注意自己身边有这样一份情感。我知道,如果当时我清楚他的心意,我们必然是做不成朋友的。因为在那样的年纪里,我幼稚得可笑,似乎总会刻意的去和一些不一样的人保持距离。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不喜欢暧昧,不喜欢不清不楚,我只喜欢简单明了的一切。所以做不成恋人的喜欢,在我这里从来不存在。这也就是为什么上次我因为实习要租房子的时候,一哥们的女朋友执意不让哥们与他单位的男同事合租,却来邀我和哥们一起合租一样,在一起愉快玩耍的这几年姑娘是知道我的性格的。(我天,好歹我也是女的,有点危机意识好不好!!!!)
就是这样,年轻的我们,经历太少,感情纯粹,美好透明。
现在的我们是成熟的,相较于之前的自己。
现在的我们是幼稚的,相较于之后的自己。
似乎我们每个人的思想以及观念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就像那些说过的誓言一样,它只能代表当时我们在承诺的时候是真心的一样,有些想法观念以及执着也只能代表当时的你是坚定的。
一不小心发现自己可以如此淡然的和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相对而坐着谈天说地喝咖啡,于某个下雨天的清晨。
糟糕的是,我爱死了这种感觉。也有过怀疑,难道自己不再纯粹?
我曾经一直以为在感情的世界里面只有黑和白,要么是在一起的的喜欢,要么是再也联系不了的喜欢。
可是,现在似乎变了。
最近回家的次数似乎快要超过了大学四年的总和了,朋友说,干脆你回家上班得了,省得周周跑,你不累呀!
累呀!怎么不累,可是我喜欢呀!
因为有了想见的人呀!
我喜欢他,因为和他在一起我很放松,很舒服,即使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在一起都是很好的一种状态。
他看他的新闻,我看我的书:或者他闲下来抽根烟,我没事写着我的明信片;亦或是他给我做着我爱喝的美式咖啡,我就静静地看着他认真的样子……
很多时候,我都相信缘分,所以,几乎每一次的见面都不会提前约好,就是这样的一次次不期而遇才让一切都显得静谧而美好。
我仍旧喜欢明明白白的清楚。
就像现在一样,我喜欢他,他知道;他欣赏我,我也知道。
但是,我们也都清楚的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
或许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陪你走过一段明媚的时光,陪着你成长吧!
虽然不知道这样的一段陪伴之路还有多长,或许就在他启程去往下一个地方之前吧,我仍然感谢这一段非关风非关月的相遇相伴。
走过这一段路之后,期许下一次的遇见,或许是在大昭寺的门口,或许是在拉木措的某个垭口,亦或许是在洱海边的某个民宿。
你说过的,生命的丰富在于不同的体验,人生不止一种可能。
我们总是要在不断地经历中成长。
不经历也就意味着拒绝成长停止不前重复以前的人生,实在是顶顶可怕的一件事情。
所以,下个路口的你,会选择哪个方向遇见哪些人经历哪些事,也实在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人生不就是由于这些不同而变得色彩斑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