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生命完全是自己的吗?(原创) 人之生命在时间与空间中以物化(身躯)形态和非物化(情感思维)形式存在着。生命结束了,作为个体的身躯和情感思维也随之消亡。 当然从神学教义上说是转到另一时空去了(灵魂不灭),而从物理科学上说则是转化为分子原子了(物质不灭)。这两义另当别论,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仍从第一个论点上说起。人是具有复杂情感思维的高级动物,在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就具有了社会属性和群体本能。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本能,决定了人不仅要生存即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好——即实现自我价值,追求幸福快乐等。活得好不光是解决物质层面如吃穿住等问题,或者期望值高点要丰富无虞;更重要的恐怕还是要解决精神层面上的幸福欢乐问题。但是,前面已论证出人具有社会属性和群体本能的判断,因此,其精神层面的所有欢乐或悲伤、愉悦或忧烦、幸福或痛苦,几乎都与人际关系牵连。正如巴尔扎克在《夏倍上校》中所说:人生是各种不同的变故,循环不已的痛苦和欢乐组成的。 说到这儿,我们就可以来回答本文的问号了。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完全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人之生命不完全是自己的。 我们以一个上有老下有小,左右有亲朋好友的个体为例吧。 首先作为儿女身份,父母倾其心血生养你把你拉扯到大,管到你成家立业后,仍然要为你操心费力,比如经济支持、帮带孙辈等。只要稍有点良心的,都多少得有点理解、体谅、关心、照顾父母,也就是说尽点孝罢。因此,当父母需要得到你的关爱时,你想了做了,这时候,你的生命就是父母的。 成家后,为夫或为妻了,真正相爱的夫妻必然会互谅互让,互相关照的。当你在为对方着想并作为时,你的生命此刻便是丈夫(或妻子)的了。 有儿女后,肯定要精心呵护培养,此时你的生命是儿女的。 在职场上,为了工作或生意成功,有时不得不牺牲自己,不情愿的去伤脑筋,搏命的应酬、抗争或低头,这时你的生命便成了单位(或老板)的。 朋友相处,你如果是个真诚善良的人,就总有为朋友排忧解难的时候,铁哥们之间的两肋插刀更不用说了。那么这时你的生命是朋友的。 如果你是个军人或在排危救灾岗位上,一旦国家需要你战斗或排危救灾时,你能面对自己生命危险时退缩逃跑吗?显然不行。于是,你的生命此刻是国家的。 综上所述,凡有理性的人,都应明白这个道理,人之生命从一定意义上看,并不完全是自己的。假如哪个人极端自私,一切以个人为中心,换句话说把自己的生命完全看作是自己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他(她)也丝毫不顾别人。那么,他(她)在人生旅途上多半是要失败的。因为即使在强调个人主义至上理念的西方发达国家,人们也是普遍讲爱国主义、公众利益、公共道德以及慈善爱心的,认可这些普遍性理念,人之生命便不可能分分秒秒都是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