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志愿者理应是乐于助人,他是善良天使不求回报的化身,是雷锋做好事不留名精神的传扬。没错,这的确是应该这样的。
作为一名想用笔书写故事的记录者,却也依旧愿意相信上面的话。
作为一个志愿者服务中心的领头人,能脱颖而出坐的上位,自然有着品行端正,以及上述所讲的一切志愿者“标志”的形象,作为一名普通人,别人发微信咨询你,等了两三天都不回信息,这就是个人教养的问题了。
作为管理所有志愿者服务中心的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要求有上述那些品行,却也不希望是刁钻蛮横,“官官相卫”,一事拖一事的人担任这些要职。
假如一个学生申请助学金需要写贫困证明时,哪怕贫困证明上没有盖上村委会的章却有县政府的章,也是能证明你家贫困情况是属实的,学校总不能说没有村委会证明你就不贫困吧?县政府也不能说,这个事情理应村委会盖章,县政府只是叫村里的人做这个事情,盖不盖章不该县政府管吧?村委会里的人你等了老半天都不给你回复,你跑去县政府盖章以为事情可以解决,不,在志愿者这里,你可就大错特错了。责任谁都可以推卸,你推给我,我推给你。是的,没错,上述的情况上一年可以行得通,“县政府”可以给你盖章,下一年,“县政府”就会说不归他管。于是,辗转多次,找到所谓的“书记”,却也是说“别找他,他也不懂,找那个盖章的人”。
这样,浪费的是个人的时间,大老远赶过来就是为了听你一句上一年管了,这一年不管的推词。
学生做志愿者需要服务时数,实践证明,作为招募志愿者的机构,同样就有义务帮有需求的志愿者盖章写证明。
但同样的情况却雷同了。是的,贫困生写证明事件的这个假设,现实中就是这般“准确无误”的发生了。一句“我们只是安排下面的志愿者服务中心招募志愿者,具体招募多少,要帮志愿者干什么,不归我们管”就把那些需要写实践证明的人打发了,这样,寒的可就不止一个志愿者的心了。
最近国家各个城市都在搞“创文”,如果获得这个荣誉,便是整个城市的骄傲。希望在整顿整个城市面貌的同时,也能够整顿一下那些只领工资不作为的人。
上面的安排者尚且如此,下面的负责人亦让人寒心。
学校都有绿色通道的存在,但是,到了志愿者服务中心,却是不可能存在的,他们普遍的认为,找上级是没用的,上级的是没有权利替下级做决定的,哪怕情况本是属实,哪怕在不违反任何条规的情况下。
但我知道,不能以偏概全。毕竟也是的的确确有好的志愿者存在的,他们才配穿上志愿者服装。才能准确无误地继续弘扬志愿者精神。也希望各大老板当招募员工时能够擦亮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