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22〕2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深入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10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4个。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则是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如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是从我国现有各领域公务员3000多万名中评选出192名,15万分之一,足见此奖项的分量之重。192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均展现出了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广大公务员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学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以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为“人民满意”这份崇高而神圣的荣誉增光添彩。
此项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公务员队伍建设,发挥了公务员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研究部署,摆上议事日程,分工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检查,科学合理安排,扎实细致工作,确保工作开展取得实效。与此同时,各级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紧紧围绕“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主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报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的先进事迹,为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