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推荐评选条件,对公务员先进典型从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了系列要求,为广大公务员树立了优秀的榜样“标杆”。
公务员是人民公仆,“人民满意”是对其最高评价。在新的赶考路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先进典型,把“人民满意”作为毕生追求和干事动力,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公仆本色,竭诚为民服务,创造出更多更大让人民满意的业绩,让为民服务的“金招牌”越擦越亮。
赢得“人民满意”需在笃信笃行中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我们党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饱经苦难而淬炼成钢,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密钥”。步入新时代,实现伟大梦想的路上还有更多的重大任务和风险挑战等着我们,想要夺取更多的胜利,完成更大的使命,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彰显出“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要高擎“革命理想高于天”的信仰旗帜,在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同频共振”,磨练“烈火丹心铸忠诚”的政治品格,作为上始终与政治路线“同心同德”,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觉悟,担当上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唯有将远大理想内化为精神动力,把人生信念转变成具体行动,在“坚信真信”“笃行力行”中践行为民初心、展现公仆本色,立足本职、顽强奋斗,才能不断把为崇高理想奋斗的实践推向前进,把“满意”大大地写入人民心中。
赢得“人民满意”要在苦干实干中创出优秀业绩。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干部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而是老百姓说了算。”从古至今,人民群众一直都是干部考核的“最佳评委”。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每一名公务员做好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衡量其是否称职的根本标准。因此,要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核心就是要坚持“民”字为重、“实”字开头、“干”字当先,多做出让“人民满意”的成绩业绩。要把实干当作最基础的任务,把苦干当作最务实的作风,坚持夙夜在公、真心为民,与“群众轨道”同向同行,为群众多想一步、多扶一把、多送一程,把人民满意的标准贯穿于干事创业全过程,力求每件事都做到群众心坎上。以干部“多用心”换取群众“少跑路”,把群众的“好口碑”当成工作的“好奖杯”,用实实在在的行动答好为民谋福之“卷”,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人民满意”。
赢得“人民满意”须在自警自省中树立良好形象。“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只有清正廉洁的干部,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相反,贪得无厌的干部只会遭到群众厌弃,又何谈让群众“满意”?干净是立身之本,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底线。作为新时代的公务员,当时刻以严格的要求约束自己,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在思想上始终保持一份清醒,在行动上始终恪守一份理智。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不怀“下不为例”的侥幸,不打“仅此一次”的幌子,不找“法不责众”的理由,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慎待权力,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为民服务。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树立良好形象,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的幸福感更足、安全感更强、满意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