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之前,我正挣扎在前面几段情殇中无法自拔,随着年龄增长,也正从”剩斗士‘’向“必剩客”进阶的方向迈进,我以为自己将这样永远地剩下去,但不想,上帝终于眷顾了我一次。四年后,当我拥着身边的他,平静地记录下这一切时,初相识的情形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1、
4年前,我工作不顺,情路多舛,活生生一失意之人,可屋漏偏逢连夜雨,当我满怀憧憬进入新公司,却很快发现这是一家彻头彻尾的皮包公司。我不怨恨造化弄人,只暗恨辞职太速。
但从入职到黯然离去这短短一个星期,却彻底改变了我后来的命运甚至一生的幸福。
在那次与我一起入职的还有4个男孩子,我们年龄相仿,趣味相投,不到半天就迅速地打成了一片。
欢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的。
他没事就跟忠插科打诨,说说笑笑。因为常年的各种不顺交织,已经很久未笑的我,也莫名其妙被感染,并很快融入其中。
短短两天,欢就跟我建立了线上联系,每天的短信平均有几十条之多,而且他要是去公司早还会主动给我带早饭,当然那时候大家还只是普通朋友,只是一种不由自主的亲切感让两颗心不断地靠近。
一个星期很快就到了,当我认清了公司的本质就立刻打了退堂鼓,但由于欢还心存希望,所以他又多待了一段时间。
临别的时刻到了,我和欢都有些不舍,我不愿错过机会,就提出要请他吃饭。欢吃了我的饭不好意思,就回请我,我们一起敞开吃了三人行骨头王。就在那次,我动手拧了他的耳朵,而他也半开玩笑似的记录下了我啃骨头时满嘴满手油的丑态。
有人说,在爱情面前,总有一个人会先耍流氓,而我愿意在爱情面前勇敢一次。而这次,我成功了!
就因为我那时偷偷捅破窗户纸,才换来四年后安静记录下这段文字,内心却百感交集。
2、
之后的一切就进展的很顺利,我们平稳度过了一年,两年,三年,四年,并且感情越来越好,相敬如宾。日子虽然清贫,但心里却暖暖的。
认识欢没多久,我就去读研究生了,也是欢给我补上了校园恋爱那一课,我最喜欢没事时坐在单车上搂着他的腰环顾校园的角角落落,在学校的香樟树下诉说彼此最动人的情话。在学校的留言墙上签名,在校园的石凳上卿卿我我,并吃遍每一个食堂的饭菜。
有时他会在工作之余带上亲手做好的饭菜送到学校给我吃,我记得我那时最爱吃的是鸡翅膀还有大头虾,每次吃到都大呼好吃,还嚷嚷着下次再多做点。
我们一天无数个电话,最夸张的一次他流浪在上海的街头,我躺在学校宿舍的床上,打了一夜。第二天天刚朦朦亮,他居然从家走到了我的宿舍楼下,要知道那足足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呢!然后我们吃完早饭,坐在校园的长椅上,居然他的头枕在我的腿上,我靠着他的头,就这样睡着了。
3、
类似的记忆还有很多。我们一起坐车出上海旅游,我们一起去上海的郊区呼吸新鲜空气,在黄浦江入海口抓螃蟹,钓龙虾,一起做饭,互相偎依着吃西瓜。
一起逛街买新衣服,但最感动的还是他主动给我买衣服,在没有经我本人到场试过的情况下,居然大小合适,花色样式都深得我爱。
4、
有时我们也一起在夜间骑着单车狂奔,边骑边你追我赶,还大声飙歌,一起唱着‘’你是风儿,我是沙‘’,‘’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嘻嘻哈哈。要知道平时的我在大多数人看来可是个沉默寡言,了无生趣的人呢!原来好的爱情真能改变一个人。
5、
现在我知道了,为什么之前跟别人都成不了。没有在最美的时刻遇见你,但遇见你时我的笑容最美!也许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我要跟你一辈子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