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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现代著名作家。与金庸、黄霑和蔡澜并称为“香港四大才子”。写作范围很广,一套145本的《卫斯理系列》以及三百多个电影剧本及数不清的涵盖侦探,科幻,神怪,武侠,言情等各种类型的创作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坛上的地位。更为难得的是,他只有初中学历,几乎完全靠自学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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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并没有愿望想当作家。从小学到中学,我立志要当旅行家,或者你也可以叫作旅游作家吧。那可能是受到李时珍和徐霞客的故事所影响。小时候我读过《徐霞客游记》,就很想出游。我写作的动机,一是谋生;二是为兴趣;三是因为我没别的本事,写作是我唯一的谋生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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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问及如何可以成为畅销小说家时,倪匡很随意地说道——道理十分简单:开始写呀。即刻写,不断地写。只要开始写,就会越写越好。也很常被问到,当今的科幻作者谁最有潜力,能写到像我这样的成绩,答案也是一样的:写得勤的都很有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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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量最多的时候,我同时要写十二篇武侠小说,在墙上拉一个绳子,拿小夹子把每个要写的故事夹在绳子上。今天该写这个了,就把这个摘下来,一口气写上十二天;明天该写那个,就把那个摘下来写上十二天,每次写大概不到两万字。我写二万字不用五个小时,很轻松,还可以有空搓麻将牌。我也不知道怎可每天写这么多,这是我唯一吃饭的本事。一般来说我一个小时可写九张五百字的稿纸,除去空格标点,最多三千字。最记纪录是一小时四千五百字,那是所谓「革命加拚命」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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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和每个成名的作家一样,倪匡虽然学历不高,但也爱书成痴——我从小就很活泼,也合群,会跟朋友到处去,打弹子、斗蟋蟀,但因为我极不喜欢受约束和跟人争胜负,所以从小就不喜欢参加团体活动,尤其是竞争性的活动,所以有空的时间便只好看书,不知不觉就爱书成痴。我最喜欢看小说。起初看通俗小说,像《薛仁贵征东》、《薛丁山征西》那种;后来看各种类型的民间故事;之后是中国传统小说。我差不多在十二岁以前就看遍中国传统小说。在小学时期,《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我都看了;看《聊斋志异》时完全不明白,就选一些最短的来看;《红楼梦》也看了,但是看不明白。我在当兵的时候看得最多的是《红楼梦》,也看研究红学的著作。总之好看的小说我便看,一本书头一千字不好看我就不继续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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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的小说我也看,中学时已经看很深奥的翻译小说。可以说你说得出来的好看的外国小说,我几乎都看过了,不论是英国作家的、法国作家的、美国作家的,甚至俄国作家的,我都看,而且很多都看过几遍。《福尔摩斯》我看了很多,阿嘉莎‧克莉丝蒂的小说我也看了不少。我最喜欢普希金,他的短篇小说写得很好,写得比韦斯利还传奇。有很多书我年年都看一遍的,包括金庸小说、《聊斋志异》、《水浒传》、《红楼梦》等,温故而知新,每次都可以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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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种特别的技能: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看小说的时候,那些文字会在我的脑海中化为画面,所以一边看书,就好像一边在脑中制作电影画面那样,十分有趣。我写小说时,其实就是把那些脑海中的画面描述出来。别人写「连作小说」,因为采用相同的主要角色来写故事,或者会顾及到不会让故事之间出现矛盾,我却不会。在我不同的小说中提出之见解,很多并不一致的,我认为并不是问题,我只是在不同故事中写出不同的可能性而已,归根究柢,小说写得好看才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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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小说只分两种:好看的和不好看的。好看的小说,一定要有丰富的情节和鲜活的人物。小说倘若写得不好看,即使里面有再多的学问、道理或艺术价值都没用。一名作家的责任,就是要写出让读者废寝忘餐的作品。我自认为自己写的小说是很好看的小说,否则不会几十年来,我的书一直有人看,而且不断有新读者加入。我的小说,至少做到三点:气氛逼人、情节诡异、构思奇巧。我写小说时又会不时喃喃自语,把书中的对白念一遍,而且是用国语讲,不是用广东话,目的是要看对白说起来是否通顺。有些小说的对白,根本不像是人说的话,我写对白时则是会代入那个角色、那个环境才构思,所以才能写得生动。对白生动,小说的情节才容易推展,容易吸引人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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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好小说应包括生动而有性格的人物、曲折的情节、浅白的文字,加起来便可以成为吸引人的故事。具体地应如何写作呢?我可以分享一个写小说的简单方程式:「头好,中废,尾精」,即是文章开头要精彩,引起注意;中段可以尽是废话;结尾要精彩绝伦,留给读者好印象。结尾尽量圆满,不能圆满也罢;只卖数十元的一本书还苛求什么?我写稿并非文艺创作,只是为了满足副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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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废话」,有一次「香港作家协会」举办了个小说训练班,要我担任讲师,我跟那些学生说:「每个人都想知道小说应该怎样写,其实写小说容易得很,只要有大量没意思的话。」结果被大喝倒彩。那是事实,我告诉他们,他们又不相信。若完全没有没意思的话,任何复杂的桥段,三言两语都可以交代了,小说还怎么算是小说?只是个大纲而已。我最不会写大纲了,当年写电影剧本时,罗维请我写电影的故事大纲,让他拿去找老板投资开戏,我也告诉他不懂得写。我不擅于说故事,只能透过文字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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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剧本没有周详计划,跟导演喝一两次茶聊聊天,谈了大概的构思,把摘要记在香烟包装纸上,便回家去写了。写小说我也从不打腹稿,不过开始故事之前,大约的情节总是有的,只是到了正式写作时便会起了变动,有时候简直会变得面目全非。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湖水》了,那是一九六九年的作品,一开始是打算写一个关于「鬼上身」的故事,后来因那样的想法实在不能为当时社会所接受,硬把事件扭曲说成是人为,便变得不伦不类了。﹝在《湖水》之后,相隔十年,我写了《木炭》,切切实实地在故事中承认灵魂的存在,是因为期间我亲身经历了至少两件鬼魂事件,都是没法子用任何的科学角度解释清楚的,不由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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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的灵感当然是每一个作家都关心的事情,关于这一点,倪匡也大方得谈了许多他的心得——书籍、报纸、杂志、电视、电影都是我的灵感来源。通常不必搜集,有趣的资料自己会跑出来。我常常是看到某篇报导很有趣,才根据其中的内容构思故事。例如《聊斋志异》中便有很多可供发展成科幻小说的素材,撇开迷信,加上科学化解释,便可以写成科幻小说。
——「韦斯利故事」中,我个人最喜欢的是《一个地方》,但说到最满意的,《寻梦》故事既曲折又离奇,结局亦出人意表,始终是我最满意的一本。《寻梦》的灵感是来自我自己的遭遇,我从小就常作一个同样的梦,后来索性用该个梦当开场,编出《寻梦》中那个完整的梦境。
——从小到大,我一睡着就做梦。我的梦很奇怪的,带有连续性,有时整个星期就做同一个梦的连续段落,而且半夜醒来一阵子,再入睡又能再继续本来的梦,像看连续剧一样。那些梦内容多到记不到,但真正精彩的会立刻记录下来,当成写作的素材。我的小说中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是由梦中取得灵感写成的。
——故事中连我的主观愿望投射也极少,唯一的一个例外,是《一个地方》,书中所写的便是我心目中的理想国度。使用声控计算机写作并不比我之前使用纸和笔写稿快,因为我要多花不我的见闻倒是许多故事的意念来源。我所见过的听过的,只要能带给我启发和联想的元素,都可能在小说中采用。例如当年在大兴安岭林区我遇上过一个被熊舔伤了半边脸的人,他的造型我印象极深刻,后来在《木炭》一书中,便写了一个造型差不多的角色。我在一九五一年春天在苏州住过三个月,当时的一些见闻,后来也写了到《蛊惑》书中;而在当地「玄妙观」内见过一个体型极胖、能一人占满一条长板凳的妇人,便是后来创作温宝裕妈妈的原型。
——我又有过很多玩物丧志的嗜好,例如养鱼、种花、搜集贝壳、木工、烹饪、古典音乐等等,而且都是由迷转痴,由痴变狂。我是贝壳专家﹝我曾以原名倪聪的名字和卢尔德先生Mr Rick Luther 合着了一本学术专书《香港之宝贝与芋螺》,一九七五年由香港「新昌印刷公司」出版﹞,便写了一个叫《贝壳》的故事。想到写透明人,因为养鱼时看到俗称「玻璃猫鱼」的透明鱼。我喜欢玩音响,忽发奇想,便写了一个古代声音偶然留传到现代的故事,叫《古声》。
——我的小说常常融合历史
事件。我认为只要用心去了解一段历史,用心揣摩当时的人、地、事、物,写出的故事自然令人信以为真。有些情节,读者以为我是虚构,其实也是写实的,例如《背叛》中那场关键的小战役,就是历史上真有的,名字叫做「孟良崮战役」。
——另一个我写的小说可以令人信以为真的原因,是我喜欢写我熟悉的东西。曾经有人说过,我写乡野传奇风格的小说写得最好,因为那些故事背景就是我从小熟悉的,写出来自然生动了。这或者也解释了为什么我写时装故事比古装故事好,以及为何我不喜欢看那些发生在遥远的外星、遥远的未来的科幻故事。
——说起来真是巧合得很,我的小说在报纸上刊登,试过多次当连载至中途,现实生活中便发生一些事,和我的故事所讲吻合的,我把那些新闻也写到故事中,应该也让故事的真实感提高了。我记得的例子,便包括《原子空间》、《换头记》、《后备》、《天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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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
——卫斯理的那些故事,我自己从来没有说是「科幻小说」的,不过出版社一定要说是科幻小说,我也不反对。出版社给我出书,封面如何设计、采用什么颜色等等我一概不理。理会这些事情干什么?人家要看的不是封面,而是内容;小说最重要的是好不好看,是不是科幻并不要紧。我很少看科幻小说。中国的科幻小说并不多,外国的又不好看,像艾西莫夫,人称「科幻小说之父」,我却觉得作品沉闷得要命,哈哈哈哈!
——当初写「卫斯理故事」是无心插柳的,后来出版单行本也是如此。当时我只是以写武侠小说为读者所熟悉,大部份出版社对出版科幻小说都没有兴趣,后来是「明报出版社」的负责人突然想到他们有一批废弃的纸张没用,扔了太可惜,就拿来出版我的科幻小说,想不到销量不错,愈来愈多读者看我的科幻小说,我便也开始与科幻结下不解之缘。
——在把旧版修改成新版时,我最主要都是采用「删减法」,尽量地把不必要的情节或对白删去。为什么呢?因为我觉得故事的主线才是最重要的,副线或许在连载的时候可以让读者看得更津津有味,但是结集成书时,便会令到全本书的节奏不够明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