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过澡了,懒懒地倚靠在床边,准备睡觉,晚上给高先生打电话,他再次强调根据他多次多年恋爱及从平日观察得到的经验:
不过多聊天,否则在两人未共同生活的前提下会把话题用尽,开始聊单方生活,他认为这是对方不愿意听的。
不过多见面,要保持激情,小别胜新婚。
两人互相平衡,不能因为性别就男生让着女生,双方都需要通情达理,不需要谁让着誰。
最后一点我感觉有待商榷,不管是男女朋友交往亦或是普通朋友相处,我们都要学会克制自己,拿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对待对方,这不是虚伪,也不是客套,是应有的素养,在人际交往中我们都需要尽可能地考虑别人的感受,那句话说“不要五湖四海皆你妈”是对的,同时包容宽容他人也是对的;
君子以厚德载物,在相处中,要沟通,要理解,更要宽容,每个人都是不同的,求同存异是大目标,具体到恋爱关系,我认为彼此之间犯个小错,有些小问题倒是不需要在意谁让着谁,因为事情发生总是双方交互的结果 ,都有责任,只不过谁责任更大一些罢了,如果把爱作为背景信息,在没有刻意作的情况下,就不单纯是“让”的问题,古人云“礼让三分,巷宽六尺”这个“让”不是一味委曲求全,无条件忍让对方,或者利用性别差异使对方屈服;这里指的,是互相协商,了解彼此想法并包容的过程,是对双方的不同有包容宽厚之心。双方磨合的过程像是大小齿轮,在保留锋利的齿梳的同时不去伤害到对方,找到平衡点,契合进去,才能顺利地轮转下去。希望我们能找到最舒服的姿势喽←_←
最后,高先生以他丰富经验作为先导,认为他的想法是“对”的,我不置可否,但始终感觉,好的关系应该是轻松的,愉悦的,水到渠成的,如果非要别扭或拧巴才能达到“对”的观念,那这个“对”的观念是不是适用性不强呢?虽然最后得到结果可能是好的,但实现方式是不是可以更优化呢?就像逻辑思维说的那样,正确的事情不一定是得体的,运用到这里,“对”的模式不一定是最适合的相处模式咯?╭(╯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