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多半是没有理由的。她曾经问他,你究竟喜欢我什么呢?他想了半日,说,实在不知道,只是似乎已经在骨子里了。她接道:那是病入膏肓了。
曾经有人说,一个人真若是喜欢一个人,是在乎她的眼神,而不在她的头饰、衣物上专事流连。真喜欢一个人,他的眼神便常是专注在她的眼神里,喜怒愁嗔,都能牵动他的神经。倘若此外还能对她的衣饰、发型稍具见解,倒可以解释为他也是个略具情趣的人。但若是他起始至终都只是对你的着装、修饰现着浓厚的兴趣,时时大加褒贬及至评头品足,那便很不能令人乐观了。
喜欢与爱,一直以为应该是两码事。喜欢可以是广博的,而爱似乎只能是唯一的。在同一时空里,你可以喜欢许多个各具特色的人,可以喜欢得五彩斑斓,喜欢得随心所欲,却只可以爱上一个人,只可以专专注注地爱一个人。喜欢是轻松的,喜欢可以是五色生活的调色板,是可以愉悦身心的调味剂,可以是你一日三餐里佐餐下酒的风味小菜。有了喜欢,你的内心是丰富着、温馨着、蕴藉着的。喜欢是和风细雨式的,鲁迅先生说贾宝玉“爱博而心劳”里的“爱”是喜欢而不是爱,爱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是颠覆式的,是激情澎湃的,是可以让人翻江倒海的,是让人时而欢喜时而忧愁,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从一场投入的爱里走出来,是大病初愈的苍白。爱是专著的,所谓博爱,只是语义的偷梁换柱吧。
爱一个人,可以说我喜欢你。此地,喜欢是在爱的脸庞上一层羞涩的面纱,不揭起,是有着一种若隐若现的美,是比直白的我爱你更让人心牵弦动。喜欢一个人,却不可以说我爱你。喜欢,是可以娱己悦人的的情愫,不温不火,不即不离。喜欢一个人,可以大方地对他说我喜欢你,可以让友情生花。爱的表白,却往往要九曲回环,来了又回。
喜欢可以是两个人的事。因了你喜欢我,对我的好,我也便可以对你好,也渐渐地喜欢了你。
爱却轻易不可以。爱多半是一个人的事。我爱的你未必是你。爱的无意义,牵引了爱的失语,瞬息间爱的涌动在彼此面对的那一刹那,是赤裸裸的苍白。你的影像因了爱而光影攒动,你的灵魂却自始至终附着在我的身体里,由我勾画你的心耳神意。
我爱你,与你无关。正如一个女人的如泣如诉,在不经意间让人魂断肠摧的一段琵琶弦里。(20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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