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关系、有钱就能胜诉?专业者和非专业者及经历者,意见彼此差异!
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如律师讲的是诉求的合理性、证据的充分性、真实性、相关性,强调诉讼要依靠法律,诉求要与证据匹配,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证据要有证明力,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其实是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
所谓只要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证明能力强,就会胜诉。
另外一些人,则是强调关系、金钱,甚至用自己的体验说明,没有关系、没有钱就赢不了诉讼,有理不如有钱有势有关系。
我遇到的可能都是基本公平正义的。我对这些问题从正面看,觉得支持第一种态度。
第一,法律不是行政管理与决策,并非可以随便胡作非为。有些领域可以,不说了。如果是充分占理一方起诉,而因为所谓的关系输掉,除非法官真的胆大枉为,想撞墙和枪口,要么有点想颠覆自己,找不自在。
第二,法律讲究证据,光说没有用,签名、盖章、发誓、甚至联名,想法不责众,都没有用,只能是量刑与定罪的考量参考。同时要注意,客观事实不一定是法律事实,能够作为证据的其实,是有条件的。
第三,反复强调关系,是不是自己也把重点转移到关系上去了。结果因为证据问题,自己输掉了,就把责任和原因推到循私枉法上去了。这也是很多人的通常作法。
我们在这点上遇到过。从不反对利用一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权益,但靠非手段要达到自己的诉求,可能适得其反。
第四,法律还有上诉、二审和监督等救济程序,并非一个法官、一个法院、一次次可以决定的。也就为自己纠正错误创造程序上的机会,为什么就此放弃。也可能知道,自己讲的理,其实不是法律依据的理。
法律就是法律,法律就是用来执行的。我觉的还是相信它,如果什么都不相信了,也是一种并非好的感觉。如果一开始就把重点放在关系上去,我们没有关系时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