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中其中有一条,是资源会达到最优配置。然而这其中就会产生大量的交易费用。所谓交易费用就是凡是在一个人的社会里不存在,而在多个人的社会里存在的成本,就叫交易费用。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交易费用。
一个人的社会中不存在的成本,例如一个人的家不需要锁头,一个人的小吃店不用付费,所有活动产生的费用就是交易费用。
两人之间的不信任花费的精力时间等都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大量产生,就导致资源很难自己到达最有配置。显示生活中的交易费用高不可攀,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会出现很多不可想象的麻烦。这个时候社会的习俗制度法律就十分重要了。
首先,第三方的强力介入可以重新配置资源,让资源到达合适的地方。其次,大大降低交易费用,降低社会总成本。而这就是所有的制度、风俗、习惯,以至政府、法院存在的最根本理由,也就是对资源、责任、权利进行初始的界定。
生活风俗的存在,之所以可以存在一定有他存在的理由,它的存在不需要我们重新计算成本,不需要我们重新协商,这样可以大大节省交易费用。就好比醉驾,如果是理想社会,会有人帮他找个代驾上路,然而现实社会的交易费用很高,不可能有有这种情况。这实际上是,司机和路人争夺争夺马路的权利。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法律来重新分配资源。因为喝酒司机避免车祸发生的成本更低,所以他要负主要责任。
恰恰由于到处都有交易费用,所以制度、风俗、习惯就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它们是所有权利和责任的初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