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在春节过后,随着老乡一起到城里打工,被老板招聘到建筑工地进行施工,工作时间没到三个月份,李某某在建筑工地在高处摔下来受伤了,李某某被送进了医院住院治疗半个月出院后,招用他的老板便不在理他了,也不给他任何的赔偿。类似于李某某的事例发生很多,农民工兄弟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想挣点辛苦费回去养老婆孩子,没想到钱没有挣到,自己却受伤了,老板也不主动给与赔偿,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去维权。面对这种情况,提出几点建议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选择适用:
一、如果受伤的农民工和招聘他的单位签过劳动合同,或者给买过保险,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了属于工伤,那么就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主张工伤赔偿了。
二、工地的农民工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属于常态,并且很多都是私人老板(包工头)带着干的,那么如果认定不了工伤,可以要求招农民工来工作的私人老板(包工头)以及发包方(即服务的单位)来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伤的农民工可以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十七条规定: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等。具体赔偿要根据具体伤情来看。
农民工兄弟可以根据以上规定与招用他的老板或服务的单位协商处理赔偿,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到法院起诉老板和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