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思想领域,有句口号叫“言必称希腊”。意思是,凡是有点年头的思想理论,往往会追溯到古希腊。个人主义思潮也不例外。
个人主义思潮在西方的发展可以分为古希腊时期、文艺复兴时期、近代资产阶级时期、成熟时期以及在现当代的发展。
普罗泰戈拉:个人主义思潮的鼻祖
普罗泰戈拉是古希腊哲学家,是智者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的名言:
“人是世间万物的尺度,是一切存在的事物所以存在,一切非存在的事物所以非存在的尺度。”这里的“人”,指的是个体的人。
普罗泰戈拉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把人的感觉当作“万物的尺度”,同时怀疑神的存在:“关于神,我们是不知道的,既不知道他们是否存在,也不知道他们具有什么样的形状。有许多东西阻碍我们的认识,如问题的晦涩及人生的短促等。”
因为这,他本人被城邦驱逐、著作被焚烧。
他充分肯定个人的地位与价值,肯定个人感觉的标准,他的思想就隐含了相对主义、享乐主义的因素。普罗泰戈拉被奉为西方最早的个人主义思想家,尽管他没有提出“个人主义”这个词汇。
文艺复兴时期的个人主义
古希腊时代的个人主义是一种原子式的个人主义,是个人主义思想的雏形状态。
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在反抗神权、反对封建专制的过程中,个人主义发展得非常完善了,具备了今日所说个人主义思想的一切要素,包括高扬人的价值与尊严、倡导个性自由与发展、追求尘世的幸福与享乐、高扬个人理性精神等等。
这一时期个人主义思想,主要是通过文艺作品形式表现出来,其代表人物主要是文学家、艺术家等,如莎士比亚,他在《哈姆雷特》中写下的名言:
“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作品!理想多么高贵、力量多么无穷!仪表和举止是多么端正,多么出色,论行动,多么像天使,论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拉伯雷在《巨人传》中塑造了一个有超凡的力量与品质、勇破陈规旧习、追求真理、热爱生命的“巨人”的形象。他认为人类有天性趋向德行的品质:
“因为自由的、有教养的、有学问的人们,来往交谈的都是些有规矩的同伴,他们天生有一种本能,使他们趋向德行,远避罪恶,这种本能,他们叫做‘人格’。”
达·芬奇的《蒙娜丽莎》充分表现了人间女性的美,在艺术史上牢固地树立了以人为中心的艺术思想:“一个画家应当描绘两件主要的东西:人和他的思想意图。”
但丁在《神曲·炼狱篇》中,借引导者维吉尔之口歌颂了自由:“他追寻自由,自由是如何可贵,凡是为它舍弃生命的人都知道。”在但丁看来,人的命运不是上帝决定的,人生之路是个人自主选择的结果:“走你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现在想来,文艺复兴时期真仿佛是人类社会的青春期,文化巨人们代表摆脱神学枷锁、反抗封建制度的人们,以人性对抗神性,以自由对抗专制,以艺术作品抒发对人类未来、对人性美好的满满信心,令人神往。
近代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
文艺复兴是对旧时代的精神反抗。进入十七世纪以后,资产阶级开始从制度上对旧社会进行革命与重建。
这个时期,自由主义思想家接过文艺家的自由主义思想火炬,从理论上对个人主义从而对自由主义进行严格论证。这些思想家包括霍布斯、约翰·洛克、亚当·斯密、卢梭等人。
霍布斯的《利维坦》认为人性是自私的。在自然状态下,人的本性充分暴露,使自然状态成为一种“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为了限制战争状态,就需要建立伟大的“利维坦”,即资产阶级国家。
霍布斯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有平等的自然权利和自由,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因此,这种自由就是用他自己的判断和理性认为最适合的手段去做任何事情的自由。”而自由“按照其确切的意义说来,就是外界障碍不存在的状态”。这是他对自由的定义。
这个定义被约翰·洛克接受并做了改进。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自然状态是平等、自由的状态,人们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不稳定的,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王者的气派”,都有可能不严格遵守公道和正义,人们财产有受到别人侵犯的危险。人们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自己的自由和财产,通过订立契约而参加到社会当中。
亚当·斯密有两部彪炳史册的巨著:《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他的理论基础同样是人性自私论:“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斯密认为,虽然人是自私的,但人还有一种同情的情感。他在《道德情操论》开篇就指出:
“无论人们会认为某人怎样自私,这个人的天赋中总是明显地存在着这样一些本性,这些本性使他关心别人的命运,把别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而感到以外,一无所得。”
他的道德理论就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他通过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来解决人性自私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矛盾。在《国富论》中,斯密这样表述“看不见的手”的理论:
“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由于他管理产业的方式目的在于使其生产物的价值能达到最大程度,他所盘算的也只是他自己的利益,在这场合,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
与霍布斯、洛克、亚当·斯密等代表的消极自由主义的一派不同,卢梭代表了积极自由主义的一派,其对个人主义的阐释也另有境界。
卢梭也把自己的理论奠基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有寻求自我保存、追求个人幸福的一面。他不同意霍布斯的性恶论,而且认为人有一种天然的怜悯心,这种怜悯心调节着人们自爱心的活动,从而使人类全体互相保存。
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是完全平等的,虽然私有制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的必然趋势,但它也是人类一切不平等的根源和基础。在人类达到不平等的顶点之后,整个社会需要订立一种新的契约,“要寻求一种组合的形式,使它能够以全部共同力量来防御和保护每个参加者的人身和财富;而通过这一组合,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人实际上只是服从本人自己,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是社会契约提供解决方法的根本问题。
可以看到,在近代自由主义思想家那里,对人性的看法相对务实和冷静了不少,不再像文艺复兴时代人们那样抱有一种乐观的基调。
经过自由主义思想家的理论阐发,个人主义思想体系已经非常完善了,只缺一个恰当的名称了。
托克维尔提出“个人主义”概念
对一个事物进行命名,这是其发展成熟的标志。法国思想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第一个用“个人主义”概括以上所说的以个人、人性为出发点的思想体系,并以之考察美国社会,这就是他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是民主主义的产物,是随身份平等的扩大而发展起来的。他分析美国社会个人主义盛行的原因:
“随着身份日趋平等,大量的个人便出现了。这些人的财富和权力虽然不足以对其同胞的命运发生重大影响,但他们拥有或保有的知识和财力,却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这些人无所负于人,也可说无所求于人。他们习惯于独立思考,认为自己的整个命运只操于自己的手里。”(《论美国的民主》,第627页)
也就是说,随着人与人之间更为平等,每个人都有权力也有能力决定自己的事情,个人的命运不再操纵在他人的手中。这是资本主义相对于封建社会的巨大进步,即人身依附关系的解除,是人的独立性的重新获得。
在托克维尔看来,这种独立性及由这种独立性而来的对自我的关注和以个人为中心,是个人主义的显著特点。
托克维尔区别了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与利已主义egoism,但他也指出,个人主义如果不受到抑制,也会走向利己主义。利己主义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自我中心、自私自利,是对自己的一种偏激的和过分的爱:
“利己主义是跟世界同样古老的一种恶,它的出现与社会属于什么形态无涉。”
个人主义本身也隐含着利己主义的萌芽。如何抵制个人主义向利己主义发展?托克维尔寄希望于“自由”而非“平等”,提倡政治自由。另外他寄希望于“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是将个人的幸福与同胞的幸福结合起来,将追求个人利益与为他人服务结合起来。
托克维尔对美国人利用政治自由制度克服个人主义充满信心,但历史发展表明,个人主义日益瓦解着美国社会,这是他始料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