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肥虾
看过刘天昭以前的随笔集《出神》,封面是张黑白照片,一个小男孩蹲在地上,眼睛睁得很大,俯身仰望。眼神里似乎在渴求着什么,又像犯了错的小朋友,在跟大人认错,或者他只是在闲暇中开个小差而已。照片上方,是印刷体的“出神”二字,看了那些散漫的思绪,日常的唠叨,才能理解作者的出神之妙。
这本文集,叫《毫无必要的热情》,懂她的读者暗笑,这种晦涩的句子,便是刘天昭式的书名。翻开书后,那些熟悉的字符跳动起来:遇见金发碧眼的小姑娘想拉人家一下手,却又收回来,“大概是人际关系太稀疏,一丝一粒都看得过分清楚”;汽车驶进黑夜的辽阔之地,“诗意是笼罩性的存在,简直有窒息之感”;她与旧友在大楼里茶叙,夜色深沉,影子映在窗上,显得孤寒,“人在广阔的世间交几个朋友的情形,可能就是这样。”刘天昭的视角独特,不急不躁,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去对抗生活中的黯淡与萧瑟,这些热情看上去毫无必要,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体会生活的全新视角。
读这本书时,城市被阴霾包围。下午三四点钟,一切显得慵懒和毫无生气。窗外是一幢幢高楼大厦,冰冷匮乏,远处机关广场的旗帜也不像宣传惯用语里写得轻舞飘扬,只是耷拉在旗杆上。路上行人不多,一辆辆汽车飞驰而过,与建筑群们构成冷漠的城市场景。小学里已经放学,长辈们搀着孩子踱起小步,可能是城市中为数不多的让人兴奋的时刻。
这让我想起刘天昭在书里写到的安阿伯往事。在学校里上学,她看见学院坚实的建筑,显示出其强大的秩序,有一种奇异的徒劳之感。看望远房亲戚,坐了二十站的地铁,破旧的列车有工业时代遗风,在黑暗的隧道里叮叮咣咣,她说这像是来自历史深处的自信心,令人嫉妒。春假期间与恋人出游,在纽约帝国大厦里俯瞰整个城市,灯火繁盛,文明炫耀。在安阿伯的时候是冬季,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城市,作者想用不在乎的方式去抵抗这种疏离感,却因为要抓紧时间访学不得不快速融入新的生活与环境。为什么要来此地?也许只是为了脱轨,失重,真空,“始于一个疑问:如何生活才算正当。”
全书分为三章,第一部分是刘天昭在《人物》杂志一年的专栏,取名直截了当,叫“在安阿伯”,据说读者回馈是截然两分,喜欢的喜欢得不行,买杂志就为这一篇,忽略的就当没看过——我是中间的那部分,因了刘天昭的名去买杂志,然后跟着去网络上追专栏,看着看着,有种迷离之感,哦,原来生活也可以这么写,又顿感亲切,想着无论是在安阿伯,在望京,在浦东,抑或是在吉林的乾安县(作者老家),生活都是无时无刻的持续上演。第二部分是诗歌,刘天昭十分珍视,因为完全真实,自然而然。无论是恋人打球还是看NBA,买油麦菜或是看韩剧,作者感到生命充沛,于是高兴极了!第三部分是日记,生活中的琐屑,微风中的絮语,刘天昭总是不会端着,她不厌其烦地跟你坦露自己的生活,平淡自然,细腻入微。
初次阅读刘天昭,可能会产生不适应感,认为作者的情绪低迷,迹简意淡。深入后便觉得进入一个新的叙述语境,作者哪里是意志低沉,她太熟悉生活的各种场景,用玲珑的语言讲给你听,散步踏上陌生的小路,逛书店时买英文版《杜甫诗集》作友人礼物,人生飘忽不定,在多个城市之间辗转,这分明是最普通生活的片段。只是刘天昭不以为意,认为这是生活的恣意与闲笔,她太热爱生活,用心去感受着生活的每一处善意与痛楚,轻飘与恣肆,那么,浮生之后,便是无可抓取的自在,也配得上这毫无必要的热情。
李海鹏给刘天昭写序,说她是旷野里燃烧的火苗,但是只有那些变成漫天大火的火苗才有意义。刘天昭在静静地烧,那些闪动的火苗,它们是美的,她们在风中跳动,并且凝滞,发散出漂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