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决式谈话:讨论案主想要自己的生活发生什么改变;
2.实务工作者遇到首要挑战:让案主有足够的时间描述问题,并让感觉被听见,通常在初次会谈的5-10分钟内;然后,邀请从“问题式谈话”转向“解决式谈话”。
3.最困难的情况:被迫而来的案主
4.实务工作者的任务:建立合作的工作关系,并一同界定他想要生命中的哪些方面发生改变,及可以做些什么让改变能发生
一、当案主有所求,且将自己视为解决之道的一部分
1.这种情况发生在案主自愿求助的情况下
2.一起界定所关注的议题及初步的目标
3.通过确认想要不,将对话转入“解决式谈话”
4.邀请进入解决式谈话:a.先邀请描述自身困扰及已尝试过的方法;b.仔细聆听,确认是否界定所关注的议题及是否想要有任何改变
二、注意事项:
1.将案主假定为自愿或非自愿、合作或不合作的案主,会让对案主具备那些建构解决之道的能力,抱有不合实际的期待;
2.当拒绝用分类的方式来看待案主,可以对案主的种种可能性抱更多希望。
三、当案主表示其他人应该改变时
1.通常发生在会谈初期
2.已能确认所关注的议题或问题,却没法确认案主在建构解决之道中所扮演的角色。
3.当能详细描述问题,并说明寻找解决之道的重要性
4.人们只有将自己视为解决之道的主要部分,才能够靠自己的力量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