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我的少女时代》之前,照例先看了一下网上的评分,在豆瓣居然有8.3的评分。粗略看了评论,大致说这部片子没有之前的青春片里惯用的堕胎这类的狗血情节,十分写实。因为不想在看之前了解太多的情节,便匆匆关掉网页,约了同学一起去看。
看完之后,眼角有点泛红,想起了那已经貌似有些久远的少女时代。虽然我天天叫嚷着自己还是18的少女,心里却无比清晰的知道那段最懵懂无知,没有自信、默默无闻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比起那会的无知青涩,我反而更喜欢现在的自己,能坦然面对自己的平凡和普通,并努力保持年轻的心态,寻得生活的乐趣。
但是,纵然在那段时光里,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人儿,不狗血,不轰轰烈烈,却也是我真是鲜活的青春。虽然我没有林真心那样幸运,最后得到霸道少年许太宇的喜欢,也得到校草的青睐。但我依然没有理由不去怀念它,依然没有理由不觉得它弥足珍贵。
上中学那会,我从镇上转到城里最好的一所学校的念书。见到城里的女同学的时候,顿时惊觉她们的衣服怎么都这么好看,是我之前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样式。而我只是一个穿着不能再老土的长相普通的女同学,就连其他镇上转过来的女同学都说我衣服好土。在小镇上,大家都这么穿,根本不说有人嘲笑我土,再加上刚来城里,还没有要好的朋友,心里很是失落。
那会,我特别排斥换衣服,因为每次从衣柜里翻箱倒柜都翻不出一件稍微好看的衣服,每次穿在身上都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心里特别想要一件好看的衣服,起码不会让我看上去很土。家里不算富裕,但是也未到买不起衣服的地步。父母工作特别忙,平时只关心我吃饱穿暖没有,有没有认真学习,而且还是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哪里知道我的这些心思。
时间一长,渐渐和寝室的同学熟了以后,吃饭玩耍都有人作伴了。这种落差感便消除了好多,原来,我只是头一次离开父母生活,觉得很孤单,又因为穿着很土,害怕被人当做另类,害怕别人不和我玩。
虽然家长和老师都教导我们要好好念书,千万不要谈恋爱。可荷尔蒙旺盛的时期,浪费再多的口水沫说出的告诫话语,也抵挡不了荷尔蒙的四处盛行。
那是情书依然流行的年代,老师上课时的一个转身,一封情书便投递了出去。我连情书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当面表白这种让人兴奋的事情更是与我绝缘,男生喜欢的永远是长得漂亮的女生。
每个年级都有一个级花,她们永远都有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披着一头柔顺的长头发,背后永远都有一波又一波的追求者。可是,她们也是众多女生讨厌的对象。那个时候,还不太明白为什么很多女生根本不认识她们,也会在背地里传播她们的坏话,甚至编造一些有损她们名声的传闻。如今看来,那些传闻大多是捕风捉影,不过是女孩子们的妒忌作坏罢了。
电影里面有许太宇带林真心去溜冰场溜冰的情节,忽的想起了中学时代最爱的周末消遣方式来。我们镇上来的孩子,都是住读,周末不回家的时候,也得找法子消遣周末。那是手机都还是稀奇品,智能机还没有出现,网络刚刚流行的时代。网吧那会在我的潜意识里,是属于坏学生的集散地,我是万万不敢去的,而且自己也根本不知道怎么上网,所以网吧实在不是一个好选择。逛街呢,又没有多余的钱。又不能像男生们一样,去游戏厅里玩。
终于有了好去处,学校后门的溜冰场。每个人只要三块钱就可以在里面玩一整天,这对于生活费并不多的我们,实在是一个不错的去处。现在还记得,在那个不到一百平米的场地内,永远放着让人震耳欲聋的音乐。溜冰场里永远都有很多人,有学生,还有很多社会上的青年,几乎各形各色的人都有。来的人都是常客,这里是很多人和朋友的消遣地和聚集地,学校里一些男生约着出去打架也会在溜冰场门口集合。
也是在这里,我提前见到一些在学校里看不到的东西。有男生在溜的过程中,向你伸出他的手,异性的牵手在我眼里还属于恋人的专属动作时,溜冰场里的牵手看起来带着随随便便的意味。我见到浑身带酒气的女生,见到男女拥抱、接吻,也见到有的人只是坐在溜冰场的椅子上,沉默不语,神情严峻,大口大口的吸着烟。溜冰场像是一个极乐地,也像一个逃难所。昏暗的灯光下,永远透着一种暧昧不明,模糊不清的味道。
我最喜欢的一点便是,像这样极易发生冲突的地方,几乎没有发生打击斗殴的现象,起码不会在场地里发生,大家都很给老板面子。这也是我在里面玩起来很放心的一个元素,至于里面充斥着云龙混杂的人,我并不担心自己会学坏。里面多的是漂亮的女孩子,我太普通了,普通到诱惑根本不会找上我,坏心眼的人对我根本视而不见。长相普通,个子矮小,身上所有的不起眼反而成了那时在溜冰场里的保护层。
班上那会有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因为经常去溜冰场玩,认识了一个混社会的男青年。不知怎么的,和他谈起了恋爱。要知道,那会谈恋爱在我这个老古董眼里还属于很不可思议的行为。之后,女生经常和男青年出去玩,学会了吸烟喝酒,成绩更是一落千丈。班主任苦口婆心的劝她认真念书也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后来她和那个男生一直拉拉扯扯,再也无心念书,便办了退学手续。
好多年之后,我们提起她来,还是为她惋惜。她当年,是我们班第五名。
再大一点,父母会给钱给我自己买衣服了。我也会尝试着买一些价钱不贵,但看上去不会花里胡哨的素净一些的衣服。洋气谈不上,起码没人说我土了。也到了很注意自己形象的时候了,头发一油就马上洗,经过发光的地带也会照照看自己脸上有没有脏东西。以上,都只是因为有喜欢的人。
因为座位离得很近,下课的时候我会顺手把他的杯子带去接水。会问周围人要不要带早饭然后帮他的那份也带了。卯足劲的学习,那会理科特别特别弱,经常第一个去班上上早自习补习。对周围的人更加和善,只是为了变得更好,在别人和他提起我的时候,说“那个女生人还不错唉”。
开始关注他的各种动态,喜怒哀乐都随他而变。在那段各种考试卷子漫天飞,各种厚厚的复习资料堆满了桌子的时候,这样的喜欢还是让我分了心。可是,喜欢一个人真的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有些无奈,也有些欣喜。也曾天真赤城的爱过那么一个人,如今想来倒是觉得这是青春期一件很自豪的事情呢。
许是少女时代实在太过平淡,还能铭记在心的事情实在不多了。如果要我形容,我觉得它像一叶舟,载我度过岁月的河流。好的,坏的,都是一个一个的自己合在一起,才能变成现在的自己。
写作的目的之一在于记录下生命运行的轨迹,以后回过头来,会从文字的记录里发现某个时期的自己是什么模样,便已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