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之要,首在用人。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为激励广大干部在新时代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就要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组织部门要用好用活干部“能上能下”的指挥棒,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政治责任,突出选用敢担当、有本事、有实绩的好干部,逐渐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凝聚昂扬向上的正能量。
明确“下”的认定标准。对标难,缺乏详细衡量标准。在以往的干部职务调整过程中,行政问责总是难以落到实处,其原因有一部分就在于认定难。岗位职责不明确,责任范围界定不清晰,标准无法量化等情况都直接导致了实际工作陷入难把握的困境。因而,要重视列好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明晰能力要求,建立令人信服的认定标准,对难以细化的标准可通过结合典型案例给出对照,并坚持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使标准更具科学性、实践性和发展性。
强化“下”的刚性执行。现阶段,有的干部缺乏事业心、责任心,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为推动我国深化我干部制改革,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必须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考核,健全务实高效的评判体系,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对干部进行动态监管,横向比较、纵向分析。推动“能下”的执行刚性化,不仅要用客观事实让“下”者服气,更要用坚决处理、果断调整的态度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
规范“下”的调整方式。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给予及时的调查核实、教育帮助、组织提醒,用严管厚爱撬动干部积极性。不仅要发挥监督“守底线”的功能,还要发挥激励“占高地”的积极作用,用好容错机制推动干部想干事、勤干事。但对于拒不改正、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便要及时向不担当不作为亮剑,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降职的降职,做好“激浊扬清”工作。同样需要被重视的是,即使是被调整下来的干部,也仍该给予重新提拔使用的机会。要及时帮助该人群剖析原因,认清自身问题,正确对待组织决定。通过给予组织应有的关心和温暖,让曾经在工作中出现偏差的干部也有盼头、有干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