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遇害案发生以来,有关的讨论不绝于耳,但每每总有奇葩言论惊诧法律圈内人。是以相关从业者自媒体连续发文驳斥,一则表达内心愤慨,二则试图拨乱反正。
然终究如石沉大海,如鸡同鸭讲,如对牛弹琴,如驴唇不对马嘴。各自自说自话,谈不上说服对方,更遑论共情。
纵然官方已盖棺定论,并发布多篇报道以正视听,然而在群体以外的群众看来,不过是自我感动自我贴金。
而且即便文字乃平白直叙事实,也被博人眼球的自媒体或不怀好意的坏分子,或歪曲或扭曲成不堪入目的样子,着实令人惊诧且心寒。
如官媒报道遇害女法官生前爱好广泛,竟被吐槽“能培养这么多爱好,没那么多闲工夫可培养不过来”“嘴上忙,事实真不忙”;
又如官媒报道遇害女法官今年已审结案件271件,竟被被揶揄“这么短时间内办这么多案件,怪不得不能保证司法公平”;
再如官媒报道立案庭庭长泣不成声,“她走了,立案庭就像失去了主心骨……”,竟被调侃“这个法院不行,全是摸鱼的,少个了人,立案都不行了”
……
至于其他无端揣测和恶意解读,更是到了“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的地步。
唉,“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毕竟,有不少群众就是认死理,就是认定你法官群体没一个好人,就是笃定你判决的每一起案件都不那么公正,所以你再怎么做都是错,你再怎么说都不对。
主席说,革命的首要问题是分清敌友。很显然,在评述该起案件时,很多人分不清谁是自己的敌人谁是自己的朋友,反正就是一窝蜂跟着瞎起哄。
一方面,反对暴力是保护绝大多数良善的应有之义。
有的人就是从来没有认真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去同情去“力挺”一个杀人凶手,却反倒去指责去攻击一个因公牺牲的法官,对自己对大家到底有什么好处?
像该案中的行凶者,可以为了几千块钱去袭击尚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的法官,倘若不是因犯罪被捕,难道不会因为其他并不大的事务而迁怒于其他不确定的普通人?和这种共情岂不是与狼为伍?
这年头,报复社会的事件可真不少,君不见驾车无差别撞击无辜路人的新闻可是屡见报端。
此外,犹如“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记住还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犯罪”的无良言论竟获普遍支持,且有“人人有枪它才不乱”的脑残言论至今仍有市场。
这些不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鼓励”犯罪的行为,实际上往往受伤的都是被蛊惑的普通人。毕竟相比有资源的人,后者抗伤害的资本和能力太弱了。
人家出门开车,而且是皮实的好车,哪怕被报复社会的开车撞了,顶多也就受了伤,而走路、挤公交、骑电动车的可都是普通人啊,谁受的伤害更大不言而喻了吧。
还有的,你以为有枪就可以恣意妄为了?就能震慑为富不仁了?就能翻身把歌唱了?错矣,人家持枪口径比你大,人数比你多,保安措施比你强,你拿什么跟人对抗?真火拼,你有几分胜算?打黑枪,你又有几分把握?
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普通人就根本没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能力,也没有做“乱世枭雄”的资本,唯有和平盛世才有享受到人间美好的机会。
退一步讲,哪怕做和平时代的牛马——最起码不用担心生命安危,也好过做乱世年代的蝼蚁——不知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到来。
另一方面,绝大多数法官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一致的。
全国每年审结那么多案件,不敢说100%都公正,这不客观,但大部分还是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全国那么多法官不敢说100%都是好人,但大部分在审判工作上没毛病。
仅因为个人对干部的偏见,因为个人或亲友对判决结果的不满,因为少数枉法裁判法官的存在,就去否定法院的审判工作以及全体法官,这属于一叶障目,既不客观也不公平。
干部也是人民中的一员,法官也是群众中的一份子。干部和人民之间没有天然的矛盾,法官和群众和当事人也从来不是敌对的。
那些生拉硬套大谈阶级分层大搞阶级斗争的,要么是制造焦虑卖货的资本商家,要么是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的坏分子或敌对势力。
何况,法律的目的是止纷的,法院的设置是提供讲理的地方,法官只是居中裁判的角色,而且也只是一份职业而已。
人家只是混口饭吃,也是努力和其他大多数人民群众一样求个安稳日子。除了少数腐败分子,没哪个会去与民争利、与民为敌。
他们和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皆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他们也和普通人一样具有最基本的正义感,也反感那些内部的腐败分子,也反对污染法治水源和破坏群体形象的行为。
因此,既然殊途同归,法官群体何至于被人民群众误解甚至泼脏水?难道好人就要被用枪指着?难道老实人就该背不属于他的黑锅?
由上,最怕你分不清是非黑白,还自诩独立思考;最怕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人家喧嚣是为了流量为了狗粮,有的人跟着瞎起哄除了强化偏见除了发泄情绪以外,也就剩自我伤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