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张学友同名歌曲《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改编,若有雷同,属巧合。)
时光荏苒,但我仍记得故事发生的多年前。
我是一个歌者,每当站在四周空旷的舞台上看着台下黑压压的听众时,心里都会莫明的忧伤。
其实歌里从来都没有我自己的故事,我只是在别人的故事里留自己的泪。唱到情浓时,台下是一片呼喊,我却从来不留恋,因为只有舞台上才是我全部的世界。
认识她的时候是在我的歌迷会上,她三十几岁,妆容精致,我一到会场,在几百人之中注意到了她,她站在前排目光笃定。
当我走到她跟前的时候,她对我伸出手,直视着我的眼睛说:“久违了,这是我第十次来看你的演唱会了”
是啊!转眼就十几年了,从我的第一场演唱会到今天的第十场,原来已经走了这么久。
她执意要了我的电话,说要给我讲讲来听我演唱会的故事!
入夜,我照旧点燃一根烟,窗外的星光灿灿,霓虹点点,这个城市也是不眠的。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会无比的思念我的家乡,那是个安静的小镇,那里是可以看到很多星星的地方,简单纯朴。
离开了多久了?连我自己都忘记了。
她的电话在这样的深夜里打来,声音干净的像是十几岁的女孩子。
她说,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去听你的演唱会时十七岁……
17岁
她是个容颜姣好的孩子,那时她走在校园里,春风暖暖的吹着,四周是刚刚绿了的树,有白色的飞鸟飞过头顶,青春的没有任何烦恼。
他那时对着阳光在操场上奔跑,笑容里都是薄荷的味道,对着她大声喊:“妍妍,我爱你!”
她羞红了脸却觉得心像是落到了蜜的海洋,原来是这样的甜。
当咖啡色的太阳落下的时候,他们手牵手站在了我的舞台下,那时是第一次的约会,也是第一次来听我的演唱会,他为这两张门票用了半年的积蓄,彻夜排队。他们在萤光棒的灿灿光华里目光对视,紧紧相拥,伴随我的歌响彻周围。
她说:“你知道吗?你的歌唱的我心醉。”
20岁
三年的时间就这样像在云端中度过,记不清多少次他用单车载着她穿行在校园里;也记不清多少次她陪着他在微雨操场上奔跑;也记不清多少次冰淇淋和糖葫芦那种天的味道。
分离来的突兀却又是那样的不可避免。
离行时,她看着车窗外他,红了双眼。他沉默着,塞给她一封信,她不看也知道里面的字字句句。
他转过身背着车窗站成了一棵树,月台上汽笛长长的响起,列车缓缓的开动,将他的背影远远的抛在后面,越来越模糊……
车厢里突然就那样的响起了我的歌。她说:“你知道吗?你的歌唱得我心碎。”
25岁
她已经是一个穿行在写字楼间的Office Lady,妆容精致,笑容明艳。
繁忙的工作占据了太多的时间,但男朋友依然是一个有着薄荷笑容的男子,干净简单。
她对着他时总是会有刹那的错觉,以为自己仍是那个在操场上奔跑的孩子。
休息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听我的演唱会。
她窝在屋子里想像着明天的样子,其实那样平实的日子很幸福。依然会听我的歌听到流泪。
总以为日子就这样波澜不惊的流着,但是失望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可避免,这么的突兀。
男友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直到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他送给和她一样长发如水的女子玫瑰,那一刻仿佛就听到了心碎裂的声音。
分手的时候简单干脆,男友欲言又止,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原谅,面对他的泪水她有过心软,可是再怎样也是回不到从前的样子。
28岁
一个人的日子就开始喜欢在酒吧里流连。屏幕上总是会放起我的歌,总是把她的回忆拉扯着,她却觉得反而流不出泪,只是苦笑着喝完杯中的酒。
睡不着的时候点燃一根烟,看着烟雾层层弥漫,觉得夜是说不出的荒凉。
她想起十七岁时在操场边奔跑的男孩子,二十五岁时平实的男友,都说过那些永远的话,反反覆覆,离的好近。
她说:“她其实一直都错觉自己还是那个站在家乡的小城里某个街头发呆的女孩了,那些过往更像是梦。”
家乡里有太多过往不能承载,她选择了一个靠近海边的城市安定下来。
35岁
生活平淡而时间飞快。如今的丈夫不在陪她一起看演唱会。
直到有一天在异乡街头的橱窗里看到我的专辑照片,看着那上边已经不再年轻的我,才发觉时间就是这样的倏忽而去。得到的失去的,都已经过去。
她说:“我就是那样对着你的照片痛哭失声,为着那个在操场边的女孩子,为着那个曾心碎的女子。”
她哭着用手轻轻抚摸我的照片,那里洇入了生命的歌,那些场景交替出现,随着记忆在身边滔滔的流着。
她说:“我还是会去听你的演唱会,只是不再有人陪。”
在夜深的时候,隔壁卧室中丈夫的鼾声微微带些酒味,小孩子爬上她的膝盖问:“妈妈?你为什么流眼泪啊?”
她说,我抱紧孩子才发觉这个世上除了他,我最珍贵的东西早已不再。
(根据张学友同名歌曲《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改编而成)
End
我是王小帅。
白天上班族,下班文字控,阶段性段子手,九零后工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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