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负在于潜在顾客的心智,这是定位的基本概念”,这基本上是整本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因为“定位”的核心概念就在于“如何使你在你的潜在顾客中不同”,把握了潜在顾客,也就搞定了整体定位,而具体使用了什么方法都只是技术手段。
不知道自己该作何选择,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说起来什么都会但团队中存在感不强随便就能被替代……这简直就是我的生活状态,不过二十岁左右的人好像都差不多,迷茫是常态。也会立很多计划立很多flag,想要加强自己在工作中的不可替代性,但总是不能实现,于是最终只能将这些未完成的发愿归咎于执行力不够强。
在2016年人工智能大行其道发展迅速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如果连自己是谁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对自己都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如果不会合理的营销自己,那自己怎么可能有主动发展的驱动力,岂不是分分钟就被人工智能给替代?
这本书号称“有史以来对美国营销影响最大的观念”“中国企业家的战略必修”“营销首选之书”,为什么能引起共鸣?大概是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每时每刻都被各种各样的信息冲击,每个品类下面都有数目众多的品牌。人也是一样。而人群的时间与注意力却是有限的,不可能把有限的时间和注意力平均分配,所以怎样占领潜在顾客的心智也就显得很重要了。
不论是产品,亦或是个人,那要怎样才能占领到潜在顾客的心智呢?下面主要从定位个人方面来进行阐述。
首先是定义自己,选定某个具体的概念,把它与自己联系起来。
因为潜在顾客的心智是有限的,人群很难将一个概念同每一种产品联系起来,如果是更多的概念,则更难将其与产品联系起来。
第一点对于我来说就很难了,我是谁,怎样用一个概念来概括自己的定位?后来联系到本书前面讲品牌的部分,我将这个问题做了一定的改变,在希望进入的行业里面,谁是老大,为什么做的好,好在哪里,给潜在顾客留下的印象是怎样的,我还能从哪些方面去占领潜在顾客的心智?
问清楚这一系列问题之后,其实自己的定位也就理出来了。
其次在于聚焦,集中精力精神做产品,长期坚持。
“每个公司都想要成长,因此逻辑思维就会建议一个品牌扩张到其他品类中,但我们建议你的品牌保持狭窄的聚焦。”
这里的聚焦不仅指产品领域,也同样指企业以及人的精力、资源配置等聚焦。
定位必须简单明了,让人容易留下印象。
回归到个人品牌,因为过去的经历丰富,我曾经长期处于一种什么都会的假装感觉。明明是运营,却觉得自己好像也懂得产品,同时又好像觉得自己懂得美术。什么工作内容都想去插一脚,到头来不仅把自己搞的身心疲惫,也并没有在任何领域有任何积累。我也觉得乔布斯的那句“生命里的每一个点最终都会连成线”,但更重要的是把每个点都做到最好,在做的时候认真投入,先做到聚焦,再做到发展。
知道了定位的重要性,知道了定位的方法,还需要知道一些借用上的方法。书中还有一个点也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更加努力很少能成为通往成功之路,更加聪明才是更好的办法”,事实上,通往名望和财富的道路很少能从自己身上找到,唯一有把握的成功方法是,为自己找匹马骑。
第一匹马是所在的公司,大多数时候,你的行业就已经决定了你的事业上升曲率,而公司规模、经营发展状况,也决定了你的施展空间与发展前景。
第二匹马是你的上司,你的上司有没有前程,如果没有,谁会有?要永远争取为你能找到的最精明、最出色、最有能耐的人工作,从上司身上学到的不仅是工作的技能,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
第三匹马是朋友,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只凭借自己也难以完全施展,关注别人需要,胜过自我认同。
第四匹马是好的想法,这点主要是敢于创新,敢于提出新想法与新概念,并且不惧怕冲突,坚持内心的想法。
第五匹马是信心,从小到大我们受到的教育,给我们灌输了很多既有的“道理”,比如做XX事是需要天赋的,由这些“道理”催生的自卑感并不在少数,忘记这些既有的东西,定位需要勇气。
第六匹马是自己,如果自己没有迫切的驱动力去做的话,那怎么谈都是空谈。
其实简单的总结来说,努力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选择,选择自己所处的环境与选择打磨自己脑中的想法。
道理都很简单,但真正面临自己的品牌定位、面临职业的选择的时刻,我们又往往会摒弃掉这些“心知肚明”的规则,而做了那个最简单的、对自己并没有那么利好的选择。然后陷入失去自我、内心迷茫、找不到存在感的漩涡之中。
给自己重新做好定位,占领潜在顾客的心智,把个人品牌当做产品品牌来运营,才能够在快速进步的时代中取得些许的“不可或缺”。
其实说实话,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说,并不觉得这本书整体来说是一本优秀的营销书籍,看完之后也会反复怀疑自己,为什么大家都觉得这本书是营销必读呢?整体的文风给人一种略微老旧的感觉,概念其实都是那些,但反复的出现,难免给我一种凑数的感觉。
但这或许也正能说明,从某些方面来讲,这本书的定位已经做的非常成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