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推理通常以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的方式来战胜正确推理。
逻辑学的语言:
三段论。三段论推理的根据是,首先确定某一部分是属于整体的,然后得出某一部分的组成成员也是属于整体的。
论证结构。
M-P
S-M
S-P
M 代表中项,中项出现在前提和结论之间。注意中项在前提中的位置。它是大前提的主项,小前提的谓项,这个位置决定了它可以联接大项和小项。
P-M
S-M
S-P
中项即是大前提的谓称,也是小前提的谓称,无法联接大项和小项。
肯定命题中的中谓项的重要性质如下:他们通常是特称(不周延的),永远不会是全称(周延的)。
中项至少要有一次是周延的,才能在大项和小项之间起联接作用。
错误的逻辑:
A--》B,但是非A不一定得出非B
A--》B,但是B--》A不一定正确
三段论中,中项(出现在前提中单不出现在结论中)必须至少又一次是全称的(周延的),因为它要有适当的范围来联接大前提和小前提。如若不然,就会产生中项不周延谬误。通俗一点,可以称为牵连犯罪。
一个建立在多义词基础上的前提,结论一定是不成立的。
窃取论题,试图避过整个论证的过程。原因是缺乏真实前提为结论提供充足的支持。这种谬误的重要标志是:把有待证明的观点当做不证自明的前提条件。
误用传统。“以前事情都是这样处理”的事实并不能成为强制后来者遵循老方法的充分理由。习惯会对我们的生活习惯产生重大的影响,如果不分析实际上是否值得就遵循习惯做事,我们就会成为习惯的奴隶。
实际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已经完成的行为只有历史意义。
以先后论因果。一件事恰巧出现在另一件事之前,这并不足以断定他们之间比如有因果关系。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