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奥巴马的距离遥远得不仅仅隔着太平洋,是巜奥巴马回忆录》拉近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尽管山川异域,我只觉得日月同天。
这本书原名《我父亲的梦想》,是奥巴马年轻时的著作。我拿到书后连续阅读了两遍,读第二遍时一个字都不曾放过,很多时候读完一段后又倒回去重读一遍。当然并不是那些句子晦涩难懂,相反,书中语言极为朴素寻常,是其中包含的思想吸引着我,那些思想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流淌着温暖的情义,让浮躁的心安静下来,滋生力量和希望。 但是这本回忆录决不是政治家熬制的鸡汤,倒象顶级文学大师匠心撰写的故事。这些故事既不离奇也不曲折,精彩之处是他的平凡普通,再加上素描一般的叙事方式和贴切准确的用词(也有翻译的功劳),使读者感同深受,有时忍俊不止,有时热泪盈眶。
奥巴马年幼时父亲就离开美国回到了肯尼亚,两年后他又随另嫁的母亲在印度尼西亚生活。9岁左右被母亲安排独自离开印尼回到出生地夏威夷群岛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直到大学毕业。这种状态多象中国的留守儿童啊。工薪阶层的外祖父母送他进了当地最好的私立学校,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外祖父对着注意事项和各种表格研究一夜,兴奋得不得了,而外祖母则说:“巴,只要你加油干,我们怎样都愿意!”。奥巴马并不缺少关怀,但在《回忆录》中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看到了所有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事情——他们看到父母的生活貌合神离,他们结合或者孩子出生的那一天转瞬即逝,和祖父母、曾祖父母同住的生活,无数次的随机见面……”字里行间流露的不仅是奥巴马的委曲,我仿佛触碰到了更多中国孩子心中的幽怨。成年后奥巴马回到肯尼亚探亲,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我们跟着马克(奥巴马同父异母兄弟)走到书架前,他拿出一本大相册。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慢慢翻着那一页页照片。照片里的奥玛和罗伊,黑色皮肤、骨瘦如柴、高高的个子、长长的腿、睁着大眼眼睛,把两个更年幼的孩子护着抱在怀里。在一个不知名的海滩上,老爷子(奥巴马之父)和露丝(奥巴马父亲的第三任妻子丿举着杯子。在一个节日的夜晚,整个家庭都盛装打扮到市中心。那些是快乐的场面,他们所有人,所有莫名的熟悉,仿佛我正看见另外一个不为我所知的,已经落幕了的世界。我意识到,它们是我自己长期抱有的幻想的反映,深藏在我心底的幻想,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老爷子把我母亲和我带回肯尼亚的幻想,我的父母亲、兄弟姐妹都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希望。我以为,这里曾经有过。到头来,不得不承认,那是多么错误,是生活无情的证据,因为它真正存在过。这让我非常伤心,仅仅几分钟后我不得不别过了脸。”
读到这一段时我己经热泪盈眶,父母远离,成长过程中没有兄弟姐妹们陪伴,就读的普纳后私立学校只有4名黑人小孩,生活在种族主义依然存在的年代……,奥巴马的孤单应该是溶入了他的骨子里吧?所以成年后才如此渴望回到非洲寻亲,才倒在祖父与父亲的墓地间哭干了眼泪。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鼓励更多的年轻人阅读这本书。在奥巴马还是少年时他妈妈就教导他:“巴,你要有自己的价值观”。而正确的价值观正是目前很多年轻人缺乏的东西。奥巴马学生时代并不是光芒四射。在念小学时,作为黑人的奥巴马为了赢得更多小伙伴的友谊,他对同学说他祖父是卢奥部落的酋长,他爸爸当然是王子……。没有想到的是不久他爸爸来夏威夷看他,并受邀去他学校上一堂课,西洋镜很快被拆穿了。在这里,奥巴马有一段贴切的描述:
“我父亲出现一个星期后,我觉得我更喜欢他那遥远的形象,一个我可以在想象中任意改变的形象......或者也可以在方便的时候忽略掉。”
奥巴马小时候的虚荣心使他显得更真实,他不是神,他是一名普通的黑色皮肤小孩。这位普通的黑皮肤男孩也经历了一个判逆的中学阶段,抽完烟或者大麻后依然昂首阔步走进教室,不管烟味在教室里弥漫多久。大学毕业两年后还没有方向,甚至不知道明天自己住在哪里。但是当他摸索着走出迷茫决定专心做某件事情时用超强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不回到过去的状态中去,这也许是他最终实现理想的原因吧?
读这本书,让过知天命之年依然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我更多地了解了美国和非洲民众的生活,尤其是非洲,虽然贫穷落后,但是大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感情不止一次地深深打动我。当奥巴马第一次回到肯尼亚探亲时,仅通过一次电话的简婶婶这样说:“巴,我是简婶婶,你不记得了吗?”多么理所当然地应该记得!奥巴马回到肯尼亚就好像一个湖南人在广东打工多年回家一样,带着各样礼物,拜访各位长辈,大家庭成员一起吃饭,唠叨着一些琐碎的事情,听90多岁的奶奶讲述已经去世多年的爷爷的故事,那故事几乎就是肯尼亚的一段历史。
这本书所包含的政治观点,比如黑人的崛起不应建立在仇视白人的基础上,这值得我们所有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