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一个玩的好的小朋友在工作上遭遇了极品上司,一度忍让之后终于在被无故扣除绩效后爆发。这个小朋友在邮件提出对绩效考核的异议后,收到了极品上司的人格攻击邮件。憋了一口老血使出洪荒之力对邮件内容一一反驳。该小朋友说,是时候让老一辈的人熟悉下我们90后的处事风格了,宝宝们可不是随便扣个帽子就会接的,被扣掉的钱钱好歹也让宝宝们听个声儿。闲话少说,看客们,且看小朋友怎么在大Boss面前辩白。
F总好!
本人昨日收到上月的绩效考核结果,表示不明白缘由,请求H主管予以指点,并多次请求与之沟通,均被拒绝,让我以邮件形式提出异议。本人于昨天下午向H主管发送邮件并抄送给您,昨晚H主管回复了邮件,却对本人举出事实依据的请求避而不谈。昨晚本人见H主管回复的邮件内容有诸多不实之处,曾尝试与之沟通,H主管起身离去,沟通无果。
为了避免演变为邮件战影响公司团结,本人原本应该回复给H主管的邮件,因无法有效沟通,只好将此邮件越级发送给您。万望体恤本人作为一名基层员工,想要维持公司团结且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微小愿望。
首先还是要感谢H主管的邮件回复。但是我是请求告知被扣掉绩效分的具体事由,而H主管邮件并没有对此予以答复,并在邮件中对我个人品格等问题,作出了不太正确的主观判断,故而本人在此还原事实真相。
一,H主管回复的邮件,令人觉得很疑惑。我在前一封邮件中请求H主管就其对我做出的上月绩效考核评语举出实例进行说明,然而通篇邮件中我没有看到任何有说服力的事实。仅仅说让我反思和解释,《XX制度》、XX合同和半年总结等这些事件。我反思良久,难道这些事情当中我犯了什么原则性错误?或者损害到了公司利益?我实在是愚钝,不知道自己做错了啥,我需要反思解释什么?还请H主管示下。
二,在主管为本人设定的工作范围内,本人问心无愧。若说我工作不力,请H主管拿出事实。
H主管向来声称自己是个理性的法律人,难道说话做事从来不摆事实讲道理?H主管作为主管,说我主要负责诉讼和公司日常法务,拿本人跟进的几个诉讼来说,哪个案子我没有进行深入研究?以XXXX案为例,从利息的计算、立案管辖、诉讼方案,哪一点我没有深入思考?H主管在没有进行案例研究和法规研读的基础上,对我提出的“争取一个法院立案”的建议保持怀疑,可我并没有绝对的认定能在一个法院立案,而是说的争取。争取尽可能的降低公司诉讼成本,虽然目前也尚未立案,难道我所进行的工作就应该被无视或者否定?我怎么不规划自己的工作,我的计划交给了H主管,H主管也并没有就工作计划的内容提出任何修正,我按照其既定的工作范围制定的计划,难道不是对工作的规划?
H主管说项目合同需要慢慢熟悉,我承认刚开始几个月,我不大会审阅项目合同。可是后来H主管不曾让我碰过项目合同,我多次询问是否有项目合同可以练手,也从不正面答复,反说我在其最忙的时候打扰。再后来H主管让我独立审阅合同时,比如前天的XXXX项目,我也并没有漏掉了什么法律风险。H主管说我有问题,我并没有毫不反思的进行反驳,而是在思考未果之后请教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可H主管也从不具体举例,只是泛泛而谈,主观认为我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有问题。请问H主管的这些判断依据何在?
三,我并没有说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有问题。
我只是就上月绩效考核结果请求说明。请求说明这个行为,本身就包含绩效考核制度之中,为的就是防止具体人员在执行制度中可能出现的偏差或错误。为什么我尊重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行为,在H主管眼里会被认定为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执行到自己头上再评论制度”?请求H主管赐教这样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
执行公司制度的行为,如果因为涉及个人利益就要被视为“功利”和“不敬业”,那么本人有几个问题想要向H主管提出。先不说这两者没有因果关联,假设H主管的观点是正确的,我想问一个人连关乎自己切身利益都无动于衷,如何相信其会努力追求公司利益?H主管难道不在乎自己的考核结果?其次,我仅仅是请求H主管举出实例予以指正到底错在何处,怎么一开口就变成了功利?这个因果逻辑可能过于深奥,我实在没弄懂。再者,是否哪怕认为制度在执行中可能遭到了歪曲,只要涉及自身利益就不能说话,以免显得缺乏敬业精神?很遗憾,H主管邮件中透露的这些观点我实在不敢苟同。
四,H主管说法律风险预防能力是比较主观的判断,这个我不否认。可要断定我预防能力不够,并且到了要扣掉绩效的地步,是不是也该多少找点事实依据?哪怕说是事实依据的苗头?
我知道为长者讳的道理,但我也不得不举出事实以正视听。就以前段时间的XXXX为例,改进公司制度时,H主管是如何评价的H主管自己清楚。在没有进行事实调查和全面预估风险的前提下,H主管断定公司现有XXXX制度没有太大法律问题;而本人在进行事实了解之后,结合多个案例以及法院裁判观点,最终考虑到公司整体安全风险的前提下,给出了建议。难道在H主管与本人对这个偶然事件的处理中,H主管的风险意识竟然比我更加强烈?风险把控能力比我更加突出?我没有想要进行比较,只是单纯的觉得由此被扣分有点不公。
H主管说结合日常的公司法务工作,我给H主管的感觉就是风险预控能力不足。我在这些工作中犯了什么原则性错误,请求H主管举例说明。
H主管的手中握着40%的决定权,却不经调查,不结合事实,只凭感觉来主观认定下属,放任扣除下属绩效的结果发生,实在令人心寒。
五,H主管是感性或是理性,工作中认真与否,这些品格问题,我不评论。我仅仅就事论事:前天与之交流合同时我才说了两句话,就断定我是“自以为是”;昨天的邮件仅仅请求告知扣分事由,又被断定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功利且没有敬业精神”。主观的对他人品格进行断定甚至暗含人身攻击,每天在办公室不停念叨“烦死了”,H主管的所作所为,还真是理性又认真的明证呢。
再如XXXX部的XXXX制度一事,我认为强加干涉他部职责会影响公司团结,并会导致各部门分工混乱。我提出建议以后反被批评工作积极性不够。我不理解,一定要强行干涉了别的部门工作才叫积极性很高吗?
打个不算太好的比方,警察和清洁工是有分工的,各行各业各司其职,社会才能井然有序。虽然警察并非不能胜任或者不屑于扫大街的劳动,但一个正常的国家并不会让警察去扫大街。尊重分工,这不是对职业的歧视,而是对工作起码的尊重,也是开展合作的前提,分工明晰才有可能合作共进。
同理,公司若要正常有序发展,也必然要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各尽所能。这样当任何一个人离开了公司,公司的职责范围和部门工作才不会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混乱,这才真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在每个部门每个人都明确知道自己的职责范围的情况下,才可能携手合作,齐头并进。否则长此以往,除了各部推诿、相互扯皮,不会有第二种状况发生。
六,关于H主管说的“题外话”中涉及到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没有事实依据仅凭主观判断,是不负责任的,不会被接受的。基于H主管莫名奇妙的扣分行为以及昨日的邮件内容,我也还是认为H主管的判断有待考量。我仅仅请求告知扣分事由,就直接被上纲上线到了工作态度和个人品格的高度,难道H主管认为举个实例有那么难或者不应该?
枪决罪犯也得给个基本的犯罪事实,定个处刑的罪名,给予罪犯辩护的权利。何以在收到不认可的绩效考核结果后,同为法律人的本人,居然连发声的资格也没有了?H主管一贯宣扬的平等到哪里去了?
针对H主管未依据事实的主观评判行为说句“诛心”何以为过?至于“被迫终止”一词,我记得应该是年初某次刚接触项目合同,那时本人的确看不到该类合同的法律风险,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这个词语与本人7月的绩效考核被扣分有何关联?而“马首是瞻”一词,我是在半年总结报告中用了。我的原话是“工作上以我部主管马首是瞻”。我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H主管却认为我这个词是拍马屁。我翌日就与H主管沟通过这个词语是就工作而言,是为了保证政令通达,提高工作效率而言的。何尝有过对于H主管个人的崇拜和谄媚?公司的强大,依赖于执行力的强大;执行力的强大,依靠的就是令行禁止。我的意思就是工作上会严格执行工作命令。当然,我有想法时也会及时建议沟通,可从来没有因为观点的不一致而和H主管唱反调导致工作受到妨碍。
H主管是我领导,在工作上,以前,现在和以后,我也依然会严格执行工作命令,唯H主管马首是瞻。可是这和我提出建议,或者保留我的个人看法,并不矛盾呀。我不知道我要解释什么?单就这次事件,我除了不认可H主管在没有基于事实就做出主观判断对我扣分外,也依然认为H主管是很值得我学习的。
我的邮件是为了请教H主管,到底是什么事情什么地方做错了。烦请告知具体事项,一来让我心甘情愿的接受扣分的决定,二来也有利于日后工作的改进。并且,我只对事不对人,争对具体事项,尊重基本的发言权和知情权,正是H主管倡导的法律人基本的权利。交流沟通就是为了解决问题,就事论事,不涉及那么多的人身攻击和品格判断,不走极端,不加入主观情绪,而是用事实在工作中进行判断,才能真的有利于团队建设和工作开展。
以上问题,仅是针对H主管昨日邮件内容进行回答,依然对事不对人。我依然尊重H主管,依然会全力支持配合领导的工作,依然会兢兢业业做好我职责范围内的事。回到开头,再次烦请H主管就本人上月绩效考核结果被扣分一事举出事实。说服我,用事实而非权力,说服我。在事实的面前,我将毫无保留的全力拥护公司以及领导做出的任何正确决定。
恳请F总能够百忙之中抽空调停,请H主管能够明确告知本人在工作中的错误,以便本人更好地配合部门工作、加强工作业务能力。谢谢!
附图一和二:XX提出异议的邮件内容,XX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的资格来源于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附图三:H主管对本人的异议请求予以邮件回复,其中包含不少对本人品格不经事实证明就予以妄定的言语,却未正面回应本人举出实例的请求。
附图四:XX建议各部职责有分工,不宜强加干涉以免混乱公司制度和影响同事工作积极性。事后被H主管口头批评工作积极性不高。
附图五和六:就近期公司偶然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H主管与本人就此事的答复,可以明证本人工作态度及风险预控能力并非如H主管的主观评价所言。
由于个人隐私,图就不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