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冯小月,我来自内地的农村,如今我在魔都打拼。
“冯小月, 加油!”
我住在魔都的郊区,看起来离市区并不远,但是前提是自己开车。
可是的可是,我没有车,车对我来说,是我的梦想。梦想,一定会实现,所以我学了卡耐基的自我激励法,每天出发前对着镜子说了前面那及其简单的话。说真的,没我没有想过卡耐基是否是个骗子,像传销的一样的骗子。骗子or非骗子,who care?
我每天需要先坐半小时公交车,然后坐一小时的地铁,然后再转公交,才能到达魔都著名的商圈----大都会。大都会是我上班的地方,也是魔都最繁华的地方之一。白天车水马龙不说,到了晚上,那才是真正的魔都,灯红酒绿,腐败奢华。据说,这才是魔都真正的魅力。
可是,我从来没有感受到这种魅力,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生活,基本上可以说,这种生活是和我无关的。每天晚上加班从公司里出来,走在霓虹灯的马路上,我都是匆匆的走过,我只想早点回家,放下一切的疲惫。
我最渴望的是有个自己的窝,窝里无需太多,有个做饭的,洗漱的,和一张床就够了。就这样的一个简单的窝,就足够我和男友李同的二人世界了。你叫它蜗居也好,叫它神马也好,我才不在乎呢?who care.
我曾经很迷茫,可是李同却很坚信,我相信他。
李同是全国排名前十位的知名大学的研究生,学的还是最热门的专业之一,电子工程。李同现在在一所世界五百强的公司工作,据说,全世界超过50%的手机里的最主要的芯片都是他们公司的。神马芯片?sorry,我只是专科学历,而且还是学的财务,技术盲。这方面,我一直很惭愧,和一个工程师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居然连基本的即使知识都没有。李同知道我对技术不感冒,所以,就干脆从来不和我说技术。技术,who care.我学的是财务。
回想起来,如果不是李同,我现在还在我们县城的税务局做一个公务员。那时,我做梦都没有想到来魔都。直到有一天,李同说喜欢我,我的人生轨迹就发生了变化。我抛弃了小县城那种悠闲自得的公务员的生活,来到了繁华的魔都。因为相信李同,所以我和他说了一句我一辈子忘不了的话: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你说过你爱我,你就别想抛弃我,一辈子。
别人都说我性格温和,看上去文静的样子,但是,只有我自己直到,我的内心是坚强的,坚定的,坚韧的。我决定了的事情,不会改变。
那一年,我辞去了公职,拖了一个箱子,来到了魔都。迎接我的是李同,他给我一个个大大的拥抱,并且在火车站广场众目睽睽之下吻了我。这不是典型的IT男,闷骚男李同的风格,可是无论如何,是真实的。我霎那间被感动了,决定来了这个城市,我就不走了,无论多么艰苦。女人要的其实很简单,简单得只需要一个深情的拥抱,和一个甜蜜的吻。没想过锦衣玉食,没想过别墅宝马。
我其实是冒了很大的风险的,因为我和李同并不是很熟悉,即使到那个时候。我们也就是网上聊聊,然后李同去了一趟我们的县城,拜见了我的父母。李同只是我表哥的同学,并且是表哥睡在下铺的兄弟。因为表哥读书时经常说起我,然后引起了李同的兴趣,然后李同就偷看了我和表哥的qq聊天记录,然后就得到了我得qq,然后就成了网友,然后就开聊,然后聊着聊着就聊成了朋友,男女朋友。
对于我和李同恋爱这件事,我的父母,我的七大姑八大姨的,都是及其反对的。他们并不是瞧不起李同,他们是太瞧得起李同了。他们认为一个研究生,有着光明的前途,以后在大城市挣的钱,可以用车拉。而我,一个学历不高的女孩子,也挣不了多少钱,长相也无明显优势,李同凭什么看上我?毫无疑问,这是个骗局。虽然表哥一再信誓旦旦的说李同是个好同志,但是没有人能够相信他的话,再他们看来,就是表哥把我拉下水的。为此,表哥还成了公敌,都不敢回家。
这个事情,在税务局里也闹的很大。我迅速的成为了红人,成了大家茶前饭后的谈资。所以,在我最后一天离开单位时,无数鄙夷的目光在送着我离开。可是,我还是义无反顾。
这就是我,冯小月。
你可以称之为冯式风格。
我是冯小月,我外表柔弱,内心坚强,我决定了就义无反顾,我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