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妈的母亲病了。很重。
其实,我虽因着表弟的缘故,同舅舅舅妈一家关系亲密,但与舅妈的母亲并不相熟。但毕竟是门远亲,何况,我是真的挂记舅妈,于是,当我听说她母亲转院到第一人民医院的时候,我当即表示要去看望。
医院。
我同它可相熟极了。
在我上小学前,据我母亲回忆,那真是平均每月都要去光顾一次,次次都把她折腾得够呛。好在我是向好的方向成长的,多亏医生们医术高明、我母亲照顾有加,我如今健康得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我至今仍对医院消毒水的味道情有独钟,假如让我去选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我大概会对所有的花草、调制香水之类的嗤之以鼻,然后选择消毒水。如果真的有商人卖消毒水味儿的香水,那我一定是其忠实顾客。
而我发觉我对医院还有一种别样的情愫,我呆在医院时,心情往往要比呆在别的地方安定许多,甚至比呆在家里还要让我安心,尤其是黑夜中的医院,白日里医院还要更喧闹一些,黑夜中则很少有这些杂音了。
我至今记得我某天晚上心情不佳,于是鬼使神差,骑自行车蹬了十公里的路,跑到医院急诊大厅的长椅上坐了一夜,惹得导诊医生与保安频频打量,然而我并不在乎。长椅正对着大门,正值深夜,门外的黑暗浓得像驱不散的黑雾,唯独被隔绝在医院的玻璃大门外,只敢沿着光明的边缘缓缓蠕动,却不敢踏入一步。
医院毕竟是生老病死之地,那光线绝对称不上温和,甚至是惨白而刺眼,锋利得有如磨快的刀,打在人的身上,就算没有被割伤的疼,也好像贴着数九寒天的刀背,冻得人一激灵。然而在我眼里却觉得十分安全。它不像暖光那般有种谄媚小心的温和,却又实实在在包裹着你,既让你冷静,也让你正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就像这医院,它为人们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与庇护,却也同时直白地陈述利害,议定酬偿,并不吝于向人们摊开这世间种种或迫于无奈或发源人性的残酷,从不美化。
我常常想,倘若当年我选择做一个理科生,那么如今大概正呆在某某大学攻读医学。
舅妈的母亲我不熟,并不是说我没见过。我见过的,而且,还在她家中做过客,她此前是一位热心肠的老太太,待客总要拿出最好的东西来。有一个孙子,在县里读中学,来年要高考,听说成绩虽不是最出挑的,但也十分不错。
我见过她那个孙子,瘦高的个子,甚至瘦得过分了,一捏袖子,空空荡荡让人心惊肉跳,爱打游戏不爱吃饭,对地理很有兴趣,物理却一塌糊涂,和女孩儿相处,会流露出一种极为特别的、温柔且不冒犯的礼貌与绅士。
我只与他见过两次,表弟同他很熟,虽然据他所说,他们只不过是一起打过游戏的关系。论起来,他是我表弟的表弟,大概也算我的弟弟吧。
老太太的手术已经做了三次,可病症依旧没有大好的迹象,舅妈心急如焚,既要陪在床前,又要顾着上海的工作,怕是身心俱疲,不知道消瘦多少。
老太太一直都昏迷,始终不清醒,认不出孙子,认不出外孙,糊里糊涂。
苍天。
人真的不应当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