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Vvn,天气变冷了呢,感觉到了深秋,北方也许已经开始下雪,但是南方出大太阳的时候还是很温暖。我昨晚收拾东西,翻到了你六年前送我的那套书,书还是我喜欢的模样,用白话文写的,要认真的一心一意的看,才能看得懂。我又翻出来,打算重新读一遍,六年了,书已经没有当年那么香了,但还好,我保护得还算不错。
今天,我想讲个故事给你听,当然,你知道的,我并不擅长讲故事,但是,只有你能当小白鼠了。我在这座城市认识了很多人,虽然大多数是我们公司的,但因为我们部门人员流动比较大,所以这两年,我也已经换了三拨同事了。爱情,似乎特别喜欢降临在年轻人之间,我想,这大约是年轻人才有精力玩的游戏,把心掏出来,交换,或者,摔坏。兰小岳是我的第二波同事,我第一次见就记住了他的姓,毕竟挺特别的。在我的家乡,没有这个姓。这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孩子,刚从学校毕业,干干净净的气质,有很容易会红的耳朵。因为经常中午一起吃饭,慢慢就混熟了,工作之余的消遣,无非就是聚餐K歌喝酒。记得那是凌晨两点的街头,我们从KTV里出来,许是喝了酒的人,总压抑不住诉说的欲望,那些白日里被理智打压的情绪,纷纷起兵造反,一点一点的渗了出来。他说起他喜欢的,是一个大他两岁的姑娘。我侧过头看他,路灯打在路旁的树叶上,太亮以至我看不清他的脸。他说那是个很安静的姑娘,偏偏又喜欢称呼自己为小爷,周围的人也喊她哥,虽然她自己也是迷迷糊糊的,但是也蛮喜欢这个称呼,就一直这么叫着。我八卦了问了一下,怎么喜欢上的,一般的姑娘都不会喜欢比自己小的男孩子。他红着耳朵,又笑了笑,说,“是什么时候呢?应该是那一天,我被朋友骗去相亲,说相亲也不对,只是认识一下新朋友,而这朋友是异性。我并不喜欢这样的场景,虽然我确实缺一个女朋友。”然后呢,我追问到。“然后新朋友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吃完饭就找借口跑了。回来路上好郁闷,特别想找个人吐槽一下,刚好找的就是她,因为我们住得不远,所以想约她出来吃宵夜的。这是常有的事,我们经常一堆人胡吃海喝。”他停了停,笑得很暖,不知想到了什么。她那晚刚好出去了,不过承诺说会给他带好吃的,像哄一个小孩。“我知道啊,她是不会喜欢我的,在她眼里我就是个小孩子,虽然她总是不怎么说话,但是我知道,她有自己的世界,在我还没看清象牙塔外面是什么样的时候,她已经独自穿过了这片沙漠,知道怎么寻找绿洲。可是,那天的奶茶太暖了,拐了个弯顺道流进我的心里了。”他说完后,开始沉默,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我侧过身子,让影子靠近它一点点。
后来,第三波同事替代了第二波同事,我没有问他后来怎么样了。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结尾,不是吗?Vvn,我突然间觉得,其实我们的人生,像由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拼接起来的,我们遇到一个人,就开始了一个故事,等到一个人走开了,故事就断开了,没有了下一章。而那个一直没有离开的人,就陪我们走到了故事的终点,一起写一个大结局。虽然到生命的大结局,总有一个人先停下笔,但是,剩下的那个人还在继续写着,不过不再写故事,而是开始写番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