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说我们人类的一切知识是建立在因果律的思维原则上。
大家想想是不是,一棵树之所以能长起来,是因为它有种子,它的种子是树的原因。一个人之所以能生出来,是因为他有母亲,母亲是他得以出生的原因,我们再说深一点,基因是生命的原因。总而言之,你的一切知识建构在一个因果律的思维序列上。
你所说的因果关系,在经验中尤其在特称判断的经验中不存在。而人类的一切知识是在因果论序列上建构的,这就使得休谟从纯唯物纯经验的角度上反而否定了一切人类知识建构的基础。而他的否定和质疑叫怀疑论哲学,是有确切逻辑根据的。
而且休谟接着讨论,他说那么我们说的“因果”是什么?
在经验上考察,它只是一个事物在时间和空间排列序列上的反复呈现,就是一个事物在时间空间上总是在前面出现,随后发生另一个事物,于是你把这种之间的关系非经验的主观设定为“因果关系”。
但是这种设定是不成立的。有一个原因,因为你还没有搞清什么叫“时间”,什么叫“空间”。请注意,这些我们认为是指当然的东西,所谓“自明”的东西,正是哲学家要追问的东西。休谟提出,如果我们所谓的“因果联系”,这个联系本身在经验中并不直接呈现,而它表达为是在时空中前后排列的反复呈现,那么我们就必须追究什么叫“时间”和“空间”。如果这个问题我们追究不清,因果律不成立,整个知识架构就会溃散。而“时间”和“空间”是不是真实存在?以及它究竟是什么?它究竟是一个精神现象,还是一个客观现象?
休谟提出怀疑,这是非常彻底的怀疑论。但是它却建构在一个极为扎实的逻辑追问之中。大家要知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因果讨论大多是混乱的,因果律是不成立的,在经验中是不成立的。比如从时空关系上,你可以这样表述,甚至古人确有这样表述,说“鸡叫是太阳升起的原因”,每到四五点钟鸡就叫了,鸡叫完太阳就升出来。从时间排序上,鸡叫总在前面。这个因果关系成立吗?逻辑上你会觉得很可笑,可是在经验序列上成立。
罗素做了一个更有趣的表达。他说一个养鸡人养了一群火鸡,在火鸡看来,这个主人就是它食物的原因,他每天按时来喂火鸡,所以火鸡可以认定主人就是食物的原因。可是它没有想到,终有一天主人提着一把猎枪或者一把刀来了。这就是为什么维特根斯坦会提出一个问题,休谟当年也提出这样的问题,说太阳从东边升起只是一个假说。因为你说太阳从东边升起是经验的产物,而且是归纳法经验的产物,可归纳你永远不能穷尽。所以太阳从东边升起是一个假说,是一个不成立的假说。
我们今天知道这个说法是对的。因为太阳在四十亿年以后必将会变成红巨星,它绝不会从东边升起,它会当头落下直到把地球溶解。是不是这样呢?所以休谟讨论的怀疑论,提出在经验层面上我们永远不能获得知识,而且明确证明归纳法无效。而我们人类的一切实在知识的确立,全都建立在归纳法基础上,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整个人类的知识大厦垮塌,因为休谟的证明有效,这叫不可知论的开端。因此休谟提出此前对因果律全称判断,所有知识建构乃至实在本身是什么的探讨,全都不过是逻辑上的独断。
休谟的这一番论证,深刻地震动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