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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金是举世公认的恐怖电影大师,早在2003年,他就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他的作品被广泛的改编成电影为我们所熟知,比如《闪灵》、《魔女嘉莉》都可以称为经典中的经典。
金的作品不仅涉及大量的灵异事件,也大量描写了一个很特殊的主题“毁灭”——一个人的死亡或一个群体走向死亡。但在作品中他并非只是简单的描写毁灭,而是用毁灭来反观生存的精神困境,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意识。
这样的写作风格使得他的作品除了使人感到毛骨悚然之外也极具思想深度, 难怪《泰晤士报》曾经评价斯蒂芬·金为“美国当代的狄更斯”。
那么,这样一位恐怖小说大师到底是如何炼成的呢?成为恐怖小说家有没有什么秘诀呢?
大多数人都认为斯蒂芬·金的成功是源于他小时候,在自家的阁楼中偶然发现了父亲留下的一大箱子恐怖小说,闲来无事的他每日只有阅读这些书籍做为娱乐活动,于是才开始喜欢上了恐怖小说这种题材。
这有点像是“入深山得秘宝”的武侠小说情节,或者机缘偶遇得仙家法宝一样的仙侠小说。
虽说这可能确实是给他创造了一个很有利的阅读环境,可仅仅是偶然接触了恐怖小说就可以写出如此有真实感的一系列作品吗?
知道什么是真实感吗?
如果不能让小说的读者感同身受,不能让他们切实感觉到小说中的恐怖气氛,小说是不会获得成功的。
你们看过他写的《头号书迷》吗?
那种人物的心理描写与细致至极的情节设置实在令人大为感叹——作者是否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恐怖事件。
否则,纯凭想象就能写出如此逼真的故事吗?
更重要的是,保罗觉得这个女人冷漠严峻得令人毛骨悚然,仿佛她身上没有半条血管甚至内脏;好像她从头到脚就是一个坚硬的固体。保罗越来越觉得安妮的眼睛看起来虽然会动,却是画上去的,就如同那些挂在房里的肖像画一样,眼睛似乎会随着观看者移动。如果他用两根手指比出V字,插进她的鼻孔里,搞不好会碰到硬邦邦的固体(如果还塞得进去的话);就连她的灰羊毛衫、难看的家居裙,以及褪色的牛仔裤,也都是她那僵硬身体的一部分。
他从来不知道疼痛可以达到这个程度,那两根残桩长个不停,他可以看到附着在桩上的藤壶,看到它们黯然无力地垂在木头的缝隙间。它们算运气好的,因为对它们而言,痛苦已经结束了,而乏人闻问的他,到了凌晨三点已经痛得呼天抢地了。
斧头呼呼劈下,往保罗 谢尔登左膝盖下方砍去。痛楚铺天盖地地席卷而来,深红色的血像印第安人出战时的彩妆,飞溅在安妮的脸上和墙上。他听见斧头在安妮的挥动下,与骨头擦撞有声。保罗不可置信地低头看看自己,床单全染红了,他看到自己的脚趾在蠕动,接着看到安妮再次举起斧头,她的发夹松了,茫然的脸上尽是散发。
诸如此类的细节与心理上的描写贯穿整部小说,让你深深的以为正在忍受痛苦折磨的不是书中的主人公而是你自己,让你不是替小说中的人物担心而是替自己担心。
还有他的作品《重生》。
描写的也是在车祸中失去妻儿的牧师,试图与死亡世界进行沟通而堕入黑暗,在光明与黑暗中挣扎这样的痛苦人生。
我们就是这样把自己推入地狱——忽略祈求我们停止的声音,祈求我们趁来得及的时候停手。
有时候,死亡是自然而然的,是一种仁慈,为苦痛画上句点。但更多时候,它却像是个刺客,残忍得没有意义,没有一丝悲悯。
每个恐惧的人都活在自己制造的地狱里。你可以说地狱是他们给自己造的——阿康就把自己搞哑了——但他们身不由己。他们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需要同情和怜悯。
俗话说,通往地狱的路都是用好心铺成的,而且由灯照明。
诸如此类对死亡的描述与认知充分表达出斯蒂芬·金对宗教和生死的看法,通篇不仅文笔老到而且节奏掌控几近完美, 通读小说后使读者对于信仰这种美好的事物都会产生质疑甚至丧失活到明天的希望。
对死亡如此的深刻理解是如何炼成的呢?
斯蒂芬·金推理悬疑
能够写出如此场景、心态、极具现实感情节的恐怖大师斯蒂芬·金的成功是否有什么秘密吗?
虽然可能并不是什么秘密,但他小时候的生活很可能才是他创作的真正源泉。
小时候的生存环境总是会对一个人的成长有极大的影响,以至于心理学上有许多人主张“童年心理决定论”。他们认为童年对人的性格塑造是决定性的,一个人的创造力往往在童年就显现出来,童年对人的影响至关重要。
那么,斯蒂芬·金的童年里是否隐藏着什么对于他日后创造恐怖小说至关重要的东西呢?
答案是肯定的。
斯蒂芬·金的恐怖创造很可能直接起源于他的“恐怖”童年——一个受虐待的悲惨时期。
斯蒂芬·金的童年生活中,有许多位保姆陪在他的身边,但那并不是一种被照顾的幸福,而是一切恐怖的根源。
让他记忆深刻的一位保姆名叫尤拉·碧欧拉,这位女士就好像是头号书迷中的女主一样,用丝毫没有逻辑的行为对待金。
平日里,她经常会一边和别人打着电话一边招招手让金过去,然后抱住他、逗他笑,然后自己一边讲电话一边也笑着,笑着一巴掌扇到金的脑袋上,力度大到直接将金打翻在地。
她更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将金扔到沙发上,然后用穿着羊毛裙子的屁股压住金的小脑袋,大笑一声:“炮!”
至于幼小的金有啥感觉,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埋在沼气焰火之中,眼前一片漆黑,快要窒息而死了。
这样的保姆居然也在金的家中呆了很长一段时间,而导致她最终被解雇的则是行为更加恶劣的一次事件。
一天早上,保姆给金煎鸡蛋吃,金觉得好吃就问她多要一个。保姆并没有说什么,而是任凭金要了一个又一个。最终,金一口气吃了七个煎蛋,而保姆则在一旁笑着看他,直到他哭着说再也不要了。
小孩子是不知道自己控制饮食的,七个煎蛋对于一个幼小的孩子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金开始呕吐,吐的满地都是。
这时的保姆尤拉·碧欧拉并没有赶紧做些什么帮助金,反而哈哈大笑的开始猛打他的头部,还把他关进衣柜并锁上了柜门。
最终,当妈妈回家后发现,保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而小斯蒂芬·金被锁在衣柜里也睡着了,而所有的衣服和鞋子上都是他吐出来的煎蛋。
当然,不会是完整的煎蛋。
如此,保姆终于被解雇了,可是这仅仅是众多保姆中的一位。
这样的童年经历也使得斯蒂芬·金每次看到被人家用隐藏摄像头拍摄到那些看孩子的保姆突然发作并痛打孩子时,都会想起自己跟尤拉—碧欧拉一起的日子。
当然,童年恐怖经历的来源并不只有保姆,另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来源出自于斯蒂芬·金的妈妈。
在金只有五六岁的时候,他问妈妈有没有亲眼见过死人。
这位很“诚实”的母亲很直接的告诉他:“见过。”
然后她开始很详细的给金描述她所见到的死亡场景:
1920年,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在普莱特奈克溺水死亡。她说当时那姑娘游过一段危险的水域后游不回来了,于是开始呼救。几个男人试图去救她,但是那天水流很急,他们无法靠近那个姑娘。最后,他们只是站在岸边看着,一边等着始终没来的营救船,一边听着那姑娘叫呼喊救命,直到那姑娘力气用光沉下去,她的尸体是在新罕布什尔浮上来的。
后来又有一天,妈妈又给小斯蒂芬·金讲述她亲眼见过的一次死亡——有个水手从缅因州波特兰市的格雷摩尔旅馆楼上跳下来,摔在大街上。 “他溅得满地都是,”妈妈极为平淡地对金说道,顿了一下,又加了一句,“他身上流出的东西是绿色的。这个我一直没忘。”
谁见过哪个正常的母亲会对幼小的孩子讲这些恐怖而恶心的事情的?
所以,我始终觉得这样的亲身经历才是斯蒂芬·金日后创造的动力源泉,被书迷虐待的作家根本就是在映射他自己,书中的恐怖根本就来自于他记忆中的恐怖。
想成为恐怖小说家吗?
你要不要也亲身体验一下恐怖的事情呢?
比如夜里去坟场溜一圈。
不是说作家都要体验生活的吗?
你觉得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