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为我喝一杯吧,我会一直留意你的情况。请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上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
1.成长与成名
斯蒂芬·金1947年9月21日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在金两岁那年,他的父亲因欠下大笔外债,抛弃了自己的妻儿。金和哥哥在母亲一个人的抚养下长大,居无定所。除此之外金的童年还有许多不美好的经历。他四岁那年受到家里保姆的虐待,六岁那年亲眼看到自己的好朋友被火车碾死。这些曲折的童年经历,大大影响了斯蒂芬·金日后的文学创作。
小学一年级时,斯蒂芬·金因为链球菌感染长期卧病在床。为了排解病痛与无聊,金把自己的连环画书改编成四个小故事,展现出过人的文字天赋。金的母亲把他写的故事,卖给街坊邻居,使斯蒂芬·金挣到了自己在写作上的第一个“美元”。在母亲的鼓励下,小斯蒂芬·金从此走上写作之路。
“我开始觉得有无限的可能性,仿佛我被领进了一栋大房子,里面全是一扇一扇关闭的门,而我喜欢哪个就可以随便打开。我想,这个大房子里的门,一个人一辈子都开不完,直到今天我依然这样认为。”
十一岁那年斯蒂芬·金正式开始了小说的创作,用他的话说就是“自己从此患上了无法治愈的写作强迫症。”他开始给杂志社投稿。在自己的文稿被《希区柯克》杂志退稿之后,小斯蒂芬·金在书桌上方钉了一颗钉子,他决心把以后所有被退文稿的题目写在纸条上,都钉在这里。“两年以后,那颗钉子就支撑不住纸条的重量了”金这样讲。就这样他的作品逐渐趋于成熟,杂志社编辑的评语也从一句冷冰冰的“不适合我们”,变成了一封封写着忠肯建议的退稿信。
斯蒂芬·金的第一篇小说刊登在一本科幻杂志上,名字叫《半个世界的恐怖》,那年他十四岁。
高中时期,斯蒂芬·金成为一名校刊的编辑,但是他非常厌恶校刊中规中矩的风格。于是他从校刊编辑部辞职,自己创办了一本叫《乡村呕吐》的校园杂志,杂志里收录了大量幽默讽刺校园时事的文章。斯蒂芬·金的杂志在高中里大获成功,不过他也因此受到学校的处分。后来学校的老师看重他的才华,把他推荐到《里斯本周刊》做体育新闻记者。
1969年斯蒂芬·金就读于缅因大学英国文学系,他在大学的学生报上开辟了自己的专栏,并且积极的参加大学的文学研讨会。就学期间,金曾在洗衣店和图书馆打工,勤工俭学,挣取自己的生活费。也正是因为图书馆的工作,他结识了自己未来的妻子塔比莎·史布鲁斯。相识后两个人迅速坠入爱河,不久便结婚了。1970年,斯蒂芬·金获得英文教师资格,开始从教。1970至1973年这段时间内,金的生活压力巨大。他收入微薄,不得不给男性杂志写文章贴补家用。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写作能力,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写作理想是否还有实现的可能。
1973年塔比莎在收拾金的垃圾箱时,发现了一叠被丢弃的手稿。在阅读过后,她极力建议斯蒂芬·金把这本小说卖给出版社,而金本人对这个“描述超能力女生”的故事并不满意。最后在妻子的劝说和生活的压力下,斯蒂芬·金把这本书投给出版社。这本书就是《魔女嘉莉》,是金出版的第一部小说。这本小说当年迅速红遍美国,成为畅销书,而斯蒂芬·金也因此一跃成为畅销书作家。这本小说在当时,给他带来了40万美金的收入,斯蒂芬·金一家的拮据生活也从此大大改观。
“我双手扶住我太太的肩膀,对她说《魔女嘉莉》简装本版权卖掉的事。她似乎没听明白,我又说了一遍。塔比莎的目光越过我的肩膀,扫视着我们这套只有四个房间的小破公寓,跟我一样,她也哭了。”
成名之后的斯蒂芬·金依然保持着旺盛的创作欲。他在1978年至1986年的时间里先后完成了《守夜》、《它》、《四季奇谭》、《宠物公墓》等一系列优秀的小说。同时在1982年他也开始了奇幻小说《黑暗塔》系列的创作。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金的名气越来越大,表面上看他的文学之路似乎一帆风顺。但是危机却一直潜伏在他成功的背后。
2.人生低潮与理想坚守
自母亲在1974年去世后,斯蒂芬·金便开始酗酒。刚开始只是偶尔贪杯,后来发展成了酒不离手,无酒不欢。
“我一晚上能喝掉一箱五百毫升装的罐装啤酒,还完成了一部小说,我几乎不记得写作的过程。”斯蒂芬·金在回忆录中这样说。
随着名气的增长,斯蒂芬·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80年代初的时候他开始,大量服用安定药片、止咳露、感冒药和漱口水等药物,他对药物东西上了瘾。斯蒂芬·金开始觉得自己从小最热爱的事,写作,失去了乐趣。同样他自己也意识到,沉溺于酒精与药物是天大的错误,但是此刻他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
金开始用自己笔下的角色,表达心中的无助与绝望。
所以他先后完成了《闪灵》、《头号书迷》两部小说,两本作品的主角都是作家。金通过这两个角色展现了自己在良心与欲望之间的挣扎,也讲述了作家在面对现实和理想时的无奈。这两部小说在文笔上也许与金的其他作品完全无法相比。但是不的不说的是,它们在字里行间中流露出的沉郁与压抑,却是直击人心灵的。
80年代中后期,斯蒂芬·金的身体状况在酒精与药物的摧残下难以为继。
他是这样形容自己当时的工作状态的:
“1986年夏,我写《林中异形》时,经常工作到半夜,心脏狂跳到每分钟一百、三十次,鼻子里塞着棉球,堵住因为过量用药导致的流血。”
就在斯蒂芬·金在堕落之路上越走越远的时候,他的妻子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回来。
“塔比莎跟我说我可以自己选择;要么戒酒戒药,实在不行就去康复中心;要么就滚出家门,不要死在妻子和孩子面前。”就这样在妻子的劝阻下,金决心戒酒戒药。
过程是艰难的也是痛苦的,他这样描述自己在戒瘾时的生活状态:“最低迷的时候,我既不想再饮酒,也不想保持清醒,我感觉自己被驱逐在了生活之外。”
也许是命中注定,依然是老金一生最挚爱的写作,帮他走出了人生的低迷期。
斯蒂芬·金放下了自己身上的担子,放下了成名带来的压力,他开始写一些实验性的东西,开始写一些自己想写的东西。在那段时光里,他感觉自己又变成了当年那个天赋异禀的孩子,那个文字充满热爱、充满理想的孩子。
渐渐地,金再一次恢复了对写作的兴趣,找回了自己写作的节奏。酒瘾和药瘾的影响在他的身体中消失了,他再一次如释重负的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他热爱的写作中去。
“那感觉就像经过一个漫长的冬季后,又回到了避暑的小屋,先要检查一番,看看在寒冷的季节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被盗,或者有没有什么东西坏掉。不过好在一切都安然无恙。一旦水管解冻,电力恢复,生活又开始照常运转。”
至于自己沉溺于酒精和药品的那段经历,金是这样评价的:
“人们经常说:‘从事创作的人和那些体力劳动者完全不同。’他们也经常说:‘从事创作的人比起从事其他职业的人面临着更大风险,更容易沉迷于酒精或者药物。’但是那又如何呢?当我们面对水槽呕吐时,丑态无甚差别。”
我想这也许就是理想的力量。它会在我们迷茫时,指明前进的方向;它会在我们沉沦时,助我们的人生回到正轨。在我们实现理想的过程中,理想也塑造了我们。
3.写作风格及我的感想
常常有人说,斯蒂芬·金的小说冗长拖沓,让人读不下去。诚然,我记得自己在读《尸骨袋》这本书的时候,前一百多页的铺垫读了好几天,但是后面近四百页的内容却是一晚上熬夜的读完的。金的东西就是这样,先是波澜不惊的写上很久,但是一旦故事步入正轨,就会让人欲罢不能,非要读完不可。
斯蒂芬·金大量的小说都以“毁灭与重生”为主题,但是表现形式却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方面的。
比如《闪灵》中因为生活压力和酗酒走上自我毁灭道路的杰克;又比如《尸骨袋》里因为灵感枯竭而被闹鬼房子吸引的作家迈克;当然还有《纳粹高徒》中被老纳粹杜山德收为门徒的托德。金通过小说的形式,诉说着这人性,讲述着人性的毁灭。但是他同样也相信希望的力量,相信重生。比如《肖申克的救赎》中蒙冤入狱几十年最后从下水道中逃出的安迪;又比如《绿里奇迹》中能像上帝一样展示神迹的约翰·卡菲;当然还有《迷雾》中带领大家从绝境中脱身的戴维。这样的人物又讲述着重生,讲述着希望,讲述着人性积极的一面。
金的文字充满了对美国社会精神层面上的担忧,对人性的担忧。在他的笔下:表面上善良、可亲的人,也许在内心深处是一个暴徒;而表面上丑恶的人,却有着可爱的一面。他的笔下从来没有脸谱化的形象,每个人都是多变的,都是可感的,有血有肉的。
可以说斯蒂芬·金的小说就是近一百年来美国历史的缩影。充斥着膨胀的物欲,表现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孤独与无助,却又时刻向往爱与希望。他的小说映射着人性在现代社会中的异化,也体现着人性深处无法被掩盖的美好。他让读者在角色的故事中读到自己,读到这个时代。
难怪伦敦《泰晤士报》,评价斯蒂芬·金为“美国当代的狄更斯”。
斯蒂芬·金的小说经常与灵异事物有关,比如闹鬼的房子、恐怖的小丑、被恶灵附身的机器等等。虽然这些意象显得有些低级和土气,但是在它们背后都隐藏着深意,这些浅薄的事物都隐藏着金对人性的关怀。闹鬼的房子是因为种族歧视,恐怖的小丑是因为小镇的黑历史,被恶灵附身的机器是因为工厂主对工人的生命漠不关心。隐藏在鬼怪身后的,往往是残酷无比的现实。
另外在金的小说中,孩童总是有重要的地位。也许和童年坎坷的成长经历有关,金始终相信,孩子的想象力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孩子是金小说的重要角色,并且在小说中你经常会发现他自己的影子。总会有一个富有想象力,爱讲故事,爱写文章的孩子出现在他的故事里。
每当讲起童年,金的笔触里总会有淡淡哀愁。你总会在被他吓到之后,再会心的落几滴眼泪。
我最喜欢老金在《它》这本书结尾处的一段话,他说:
“未来他们必须心怀过去的自己,才会有勇气去了解死亡。圆圈闭合,命运之轮转动,如此而已。你无需回头就能看到那些孩子,你心中有一个角落将永远看得到他们,和他们同在,爱着他们。他们不一定是你最好的那一面,但他们曾经是你未来的全部。所以,赶紧走吧,趁最后一道光线消失前离开。远离回忆······但请别离开希望。留下它,留下那灿烂的珍宝,它是我们童年所相信的一切,在我们彷徨失落、夜风呼号时,它依然兀自闪亮。快离开吧,同时保持微笑。打开收音机放点摇滚乐,鼓起所有勇气和信念迎向生命。我只想说:‘我爱你们,我深爱着你们。’”
写到这里,我又回想起那些,我常常扪心自问的问题:
写作的意义是什么?
写作对我们的人生会有怎样的影响?
我觉得写作让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以说谎为生的人”。
我们能用“谎言”表达自我,抒发自己真实的想法;我们能用“谎言”编织故事,诉说人间的百态;我们能用“谎言”拨开事物的表面,看清内在的真相。而这“谎言”的源泉,便是我们的灵感。
写作不是一种工具,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值得付出一生时光追求的理想。
我有时会想:如果自己十二岁那年没有在电影频道上,看到那部叫《肖申克的救赎》的电影;如果我没有因为对原著好奇买来《四季奇谭》这本书,那么我青春期会是怎样?我的人生又会是怎样呢?我不会通宵达旦的阅读,不会在长夜里对着台灯落泪。甚至我可能不会爱上写作,那样的话,我的人生也许会和现在完全不同。
我想在这里致敬斯蒂芬·金。致敬这位我未曾谋面,却又无比熟悉的人。
他是我的朋友,我的老师,我的引路人。
愿他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