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肖的救赎
当我虚度光阴到第十八个年头时,我成功地由无聊转向了堕落。我开始变本加厉的醉生梦死,追女孩子,无所事事,毫无上进心。
在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一群无聊的同龄人。于是,我引导他们走向堕落。同一时期,我遇到了一个女人,她比我大四岁。
那是一个绝对满天星星的夜,因为我被人狠狠地打了一顿,原因连我自已也不清楚。只听见“卟卟”如同李小龙练功房传出的声音夹杂着骨头碎折的脆响。然后脑边一片星光掺和在女人的惊叫中。我想我是昏过去了。
我忍着宿醉的头痛想从床上爬起来的时,才发现我睡在一个病房里,而且痛的不仅仅是头。我当时的“马子”一个绝对无聊透顶且疯疯颠颠的长着几个雀斑的女孩,露出一脸的惊喜朝我呲牙咧嘴:“醒了,身上很痛吧!我守了你一整夜,我给你倒杯水吧,你渴不渴……”
“喂!麻雀,我怎么在这儿?我操!”我不耐烦地打断了她。
“你好英勇啊!你昨天一个人打倒了三个,不过你也受了伤了,我们几个女的还有‘肥狼’和‘疯子’把你抬来的,还有哇,我没钱了,昨天我们的钱全用完了,还有……你爸来了……”
我斜曳了一眼,这是一间有四个床位的病房。而我爸正从一号床那边走过来,离我只两张床的距离。不过这已经足够了,十八年来我的撒谎水平一直堪称九段高手,且速度极快。不知为什么家里人一直都很信任我,或者那是一种宽容(一个少年的伪装是很难骗过自已家人的)。如同今天父亲沉默地听完我讲述的故事。故事中,我是正义的化身,而麻雀则成了一位因家境贫困而中途辍学至今仍努力自学的有志女青年,甚至我们也只是三天前在图书馆认识的。
父亲什么也没有说,只询问我的病情,而这个连我自已也不清楚。
当她出现的时,不仅父亲知道了我的病情──断了一根肋骨,无数的外伤。我也知道她的姓名、职务、编号、以及她美丽而冷漠的眼睛和白大褂里不可掩藏的优美曲线。
她是一个绝对的美人。张夏护士长3048“婚配否?未也,交友否?未也!”当爸爸仔细地询问我的病情且对她表示感谢时,我正在想着这些事儿,而且继续在想:“老爸呀,她很可能是你的儿媳妇,还跟她握手,那只手属于我的呀……”
“我走了。”爸爸的话打断了我的思想,也打断了麻雀的淑女表现。她刚才一直都在那里绞着一块手帕,脸红扑扑的,几乎连雀斑也看不到了。而且说话象林妹妹,反复能听到的就是“伯父,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无忌都是为了我……都是我的错,我叫青雯”这一点倒是真的,她还真叫青雯,是我在某个午夜从铁路上捡的,据她说她无父无母,我就是他亲哥,当时她正饿着肚子。只到有一天我俩一起逛街的时候,碰到一个中年男子,她立刻向那人介绍我是她的同学,向我说那是她老爸。我操!
3048张夏美人又过来了。
“量体温”
“姐,我看你怎么这么面熟,你以前定是在市模特队干过,一定是的!我在那儿做过美工,瞧你这身材……”“张嘴!”
我的话说了一半就让她给打断了,那冷冷的眼冻得我差点咬体温表自尽。
“朴闪朴闪,大眼睛多美丽,小腰肢多柔美,整个一只大蝴蝶!”我闭着眼睛看着点滴不紧不慢地滴着,美滋滋地在心里唱着。
二十天后,我出院了。在此期间,麻雀青雯三次染上不同颜色的头发带着几种男人的味儿,叭答叭答地亲我。手按在我刚接上的肋骨上,格滋直响。让邻床那个男性中青年知识份子反复地擦眼镜,一定不信这就是那天那个绞手帕的女孩。
而我则在无数次同美人接触的过程中,抓住了几次机会。抚过了那双3048寒玉凝脂之手,感觉丝丝甜香的发吻过我饱经风霜之脸。直至最后让她确认我的确是个流氓。
本来这就是一个业已结束的故事。然而。我叼着烟在某次人来人往放学的某所高中门口"探花"时,意外地发现了她──张夏。
我于是冲上去。那天甚至还下着一点小雨。
“姐,干什么,找小帅哥呢,我就是,我就是”我诞着脸,嘻笑着。她一下还没认出我,等认出我后,她那从来都冷冷的眼里居然有了笑意。
“小流氓干什么,又泡妞,你那麻雀呢?”
“早飞了,你干么呢,哦!我明白了,等姐夫呢,让咱瞧瞧。”
小雨还在下着,淋湿了她的睫。她那天好象特别高兴,居然还掏出一盒烟给了我一支。
“我找一朋友,这儿教书的。”
“男的,女的?”我迫不急待地问,一边用烟蒂接燃她给我的烟,对着火含糊不清地说:“怎么,你还抽烟啊,够酷的!”
“嘿!她来了,再见啊,李无忌。”
“干什么,干什么,聊会儿聊会儿。”
“我朋友来了。”她边说边快步迎上去。
一个小巧玲珑的女人从校门口走出来,并不算很美不过挺秀气的。短短的头发,笑得象向日葵似的,恨不得多长几张嘴用于咧开。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挺大的一双眼睛,乌黑而灵动。
叽叽喳喳,张夏的冷眼此刻居然象阿凡提的脑瓜子咕嘟咕嘟地乱转。
眼波流转,绝对的眼波流转。
“这是谁呀?”显然,我临时伪装的斯文模样且靠着张夏太近,引起了她的注意。
“我是她表弟,你们是同学吧。”我抢着说道,一脸纯洁的笑。
“别听他的,这是个小流氓。”
“流氓,不象,你怎么可能认识流氓,别开玩笑了。对了,你今天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是不是那车的问题还没有落实。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小马那儿我包了!你只管说,那车是本小姐的专座。随叫随到。你不是下个星期吗,干嘛这么着急,一心想嫁出去,想男人都想疯了。”
“你别胡说!”3048这时的嗔怪娇羞终于同她那美丽的脸和身材搭配上了。美人,绝对的美人。对了她今天穿一身剪裁极为得体的西服,线条流畅优美和着这天上的小雨儿愈发显得楚楚动人。一袭长发在风中逸动,惹人怜爱。
“走,到我宿舍去叙会儿。”那女人拉着张夏的手摇着。
“不了,我还有事呢。”
“走吧,走吧,坐会儿喝杯水,误不了你的事,你那么急打电话,我还以为有什么其它的事。告诉你,那车没问题,我向你保证。”那小个子女人说到这里,还举起手做发誓状。我看见她手指上的粉笔灰了。
“哎哟,姐,你什么时候要结婚了,我可惨了,你嫁人了你让我下半辈子怎么过啊!”我夸张地大声叫着,她们显然把我给忘了。
“怎么样,梧桐,这小孩是个流氓吧。”
“别胡说,他这不是说着好玩的吗。”她边替我解释着,边朝我笑。
“是呀,梧桐姐,噍我姐这人。”
“你怎么回事,我可有点烦了,真讨厌!”3048柳眉倒竖,好象真有点不高兴了。
我相信,在这个时候,那个叫梧桐的老师才认真地打量了我两眼。
最后,她们把我抛在纷纷的小雨中,径直走进了校门。我觉着无聊,随手抓住一男学生。戴一小眼镜,显然是认识我的,这条街是我常混的一片。
“那个梧桐老师住哪儿?”那小子闪着绿豆大小的眼睛告诉了我。
“A栋,二楼3号,灰色的那幢老楼。”
“认识我吗?”
“不认识!”
我对此回答颇为满意,这都是训练出来的,每个挨过我们打或被抢过钱的男孩女孩统统都不认识我们。
我咧咧嘴笑了笑,小雨不知什么时候就停了。三三两两的女生在我的口哨声中都低下了头,快步从我身边走过。
我堕落无羁的生活并未阻止我身体的良好发育,着一身西装的我在张夏的婚礼上出现时,确实让她吃了一惊,我居然还挺帅的。
那天梧桐也在场,我还看到了她那匹小马。看起来这小子不是个善人,不知道梧桐为什么会喜欢他。
那天我显得很活跃,就象真是张夏的表弟。彬彬有礼四处敬酒,还人模狗样地在最后散席时,跟每一位来宾亲切握别。只到碰到一美貌少女的手就不肯放开了。以致于人们都认为张夏这表弟挺不错的,就是酒可能喝得多一点,手劲挺大的。
张夏没有对我表示感谢,因为她的事太多了。而我一直在醉意中带着微笑,象个天使,祝福每一对有情人。
然后我在街上东倒西歪,把我那哥们的西服折磨得不成人样,沾染上了这世上几乎所有的色彩。我傻嘻嘻地拦住一个小女孩,那孩子尖叫着跑开了。我的手指上只留下那一点嫩嫩肩膀的感觉。
那天的夜很特别,有星星,有月亮,还夹杂着无数的冷风。如果记得不错的话,那一定是个春季。
整条街都充斥着怀揣各种心理夜行的人们。
“烈焰红唇”正是淑女猛食羊肉串,没有参加计划生育的“桑塔纳”奔行如风,昼时被阳光粉饰的地方在夜里露出了它狰狞的面目。世界或许就是这个样子。
甚至有更多的感受来自于沉默的屁股同冰冷的铁护拦反复的摩擦。似乎有许多的夜我都这样度过。
当我那双飘浮不定的双腿将我一双不安份的眼及一张不正经的嘴带到地面时,路边电视里双汇火腿肠正让戈玲再遭冷落。
在同对,一辆桑塔纳在我身边“吱”地一声刹住。车上下来一双腿,挺美的一截夹在高帮皮鞋和长裙之间,我都能用手抓住了。可我同时也让一双手给抓住了。
梧桐老师伙同她那匹小马把我扶到车上时,我再也忍不住了。
我吐得满车都是,脑子里出现着无数莫明其妙的符号……
“这是谁呀?”“张夏她表弟……”
我从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梦里被一阵悦耳的电铃声激醒。小男孩怯怯地对我说:“你醒了,喝口水吧。”
这是一个典型的男生宿舍,到处都破球鞋,臭袜子和一台积满灰尘的录音机。斑驳的墙上贴着几位足球泰斗含情脉脉地望着周润发。这一切同那个清洁得怕人的男孩形成了极大的对比。
“吴老师让你醒了到她宿舍去坐,我要上课了。”他抱起一叠书就往外跑,又折回来,递给我一匙钥。
“A栋二楼3号”
“站住!”
“我不认识你”这小子显然也曾是我的受害者。
“哪个吴老师”
“吴桐吴老师,高一(三)班教语文的。”他一双眼睛闪烁着,不安地看着我。
“走吧!”他在我的许可下,飞也似地跑了。
我翻遍了口袋,没找到烟。经过周密推理和仔细勘察,准确无误地在某张床垫下找到了半包皱巴巴的红双喜。
我叨着烟,脚还飘着就上了A栋。一个胖胖的女老师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我嘻笑着说了声老师早。她转过头就从我身边走了。
这是一幢很古老的房子。窄得怕人的楼梯两边有着数十年前制造的木扶手。四个房门都紧闭着,四处横七竖八地拉着些绳子,晒着的几件衣服在小风中摆动。
我打开了3号房,把钥匙搁在门边的一张梳妆台上。一种很舒服的气味弥散在这屋子里。老式的木地板让人踏上每一步都有一种越战中扫雷战士的感觉。四壁的墙上挂着些俗不可耐的大美人。唯独顺眼的是那扇用花雨布封起来的窗户,有着一种雅极的模样。
显然,这里只住着她一个人──吴桐吴老师,我还一直以为是梧桐呢。
屋不算大,搁着两张床。一张用塑料布盖着,另一张就一定是吴桐的床了。卡通形象的床单没有一丝纹乱,床头上挂着那天她参加张夏婚礼穿过的衣服。一台录音机搁在两张床之间的两张凳子上。一张桌子上放着笔筒,一些教科书和几盘正流行的磁带,一本厚厚的小说打开到第九十七页。我翻了翻书名,是基督山伯爵。
我无聊得很,斜倚在床上抽烟,迷迷糊糊又睡了。
后来我被梧桐叫醒了。且印象深刻地看到她手指上有着和我父亲一样的粉笔灰。
据她说,昨晚她怎么也叫不醒我。只好把我带到学校男生宿舍睡了一夜。
我说“你干嘛不把我送到我姐那去。”
“你姐,张夏?别骗我了,她哪是你姐,你叫什么,叫……叫无忌吧,李无忌。”她边笑边说,给我冲了杯咖啡。
那时,我发现我有点喜欢她了。虽然当时我还是个孩子,可谁也没有说过我不可以喜欢女人。
之后,我们交往还挺密的。有一次我道出我对基督山伯爵的理解时,她大为赞赏,甚至还奖励似的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于是,我拼命地看书,什么样的书都看。只不过是为了得到下次她的手指,甚至更多,因此我离堕落很远了。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到了已成人妻的3048.她满脸幸福如菊花般绽放着,吊在她男人臂上逛街呢。我心里想,新婚的人儿真是幸福,幸福幸福得象那狗尾巴草,有风就颤,无风也抖。她明显地比以前丰满了,显得更娇美,让人更想入非非了。那是初夏,我甚至都能看见她文胸上的花纹了。
她笑呤呤地和我说了几句,末了说完再见后还扭过头说了句:“听说你把吴桐给迷住了,你可小心,她那小马可不简单哟。”
我于是有点昏昏糊糊了。好,好,真好。我心里嘀咕着,是不是为了我的幸福把那小马给铲了,在那个昏糊灿烂夏日的下午,我又一次进了那所学校,径直奔向她的宿舍。
我敲门。喊着吴桐的名字,没有人应声。我熟练地弄开了门锁。我发现她不在,如同我弟一次来这宿舍一样,这里飘浮着那种我熟悉的气味。我在梳妆台镜子里看到了一个一头卷发的帅小伙。
那天我等了很久她都没有回。以致于后来回家时父亲已经开始怀疑我的心在这个凌晨一点更多地加深了。一方面为了应付函大考试,一方面为了打消父亲的怀疑,在我高中毕业的十一个月里只有这一个月我史无前例地安份。
那个月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吴桐,且已准备了许多精彩的故事以期博得她的欢心。
当我终于决定去她那里且付出行动后,我看到了一个憔悴的吴桐。
“你来了”她打开了门,我一下子就感觉到那种熟悉的气味没有了,多出来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就是那张用塑料盖着的床的主人刘会芳。
接着是一阵近似冷寂的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
刘会芳出去为我们打饭时,我就开始了同她真正的谈话。准备的所有故事都用不上了,我发现我只用了真诚这种当时我身上极少出现的东西。
“你怎么了?”我想我一定用一双清澈透底的眼眸看着她“瘦了好几圈。”
“没什么,最近工作有点忙,多加了几节课,你怎么不常来玩了。”
“怕你那小马把我这百无禁忌给踏平了”我不由自主地又痞了起来。
她转过了脸,再转过来时,眼圈都红了。“小马……”她刚要说什么时,刘会芳端着饭菜进来了。
“吃饭了,吴桐”刘会芳用诧异的眼光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我。“怎么了,没事吧?”
我吃得很少,她也一样。只有那个刚进修回来的刘会芳吃的和说的一样多。终于她也感到了我俩的冷淡,去办公室了。
只剩下我们俩的宿舍里终于有了抽泣的声音。我操!那个小马才是个真正的流氓,一个玩弄女姓的高手。
我心里无数的念头象风中打开的书狂乱而有序地翻飞着。一个问题毫不犹豫地滑出了嘴边。
“他有没有实际地接触你。”
吴桐红着的眼有点茫然地看着我。“你,你还是个孩子,你……”
“我可不是孩子了,我都十九了。我告诉你我该明白的全明白。他如果上了你,我马上去把他废了!”说这话时,吴桐端详着我,很仔细。我个子高高的,一头浓密的卷发,身材匀称,肌肉发达,胡子也颇有规模地出现了。我想我绝对象个男人,绝对是个男人了。
她揽过了我,她一把揽过了我。可怕的接触,她的两只手臂野山藤似的。其实那时的我已有了一些这方面的经验,但那天我头昏目眩。
我的手不由自主地扶到了她如水般的腰肢上。我吻着她的颈,那里是一片温柔的所在。我吻过她的脸颊,她的睫。她回应着,她吻到我的唇。她的舌头象一条灵动的蛇,香甜细腻。我那双似乎已不可控制的手探进了她的衣襟。她的呼吸明显地粗重了。
我们向床上倒去。我的唇不停地在她脸上眼眉及每一裸露的肌肤上忙碌着,而她的手也在我身上移动着。我已经解开了她的文胸搭扣,我……
“叮呤……”激越的铃声突然响起了。她一下了推开我我站到了床边。
我象个醉汉,我的衣扣不知什么时候已让她解开了三颗。我起伏的胸膛伴着我痴迷的眼光。
一屋粗重的呼吸。
她匆匆扣上了搭扣,扣上了衬衣,脸红红地看着我。那神情我无法描述。只是在一刹那,我看见那沾有粉笔灰的手指,那个曾点过我额头的手指。
我转身就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那所学校。
只是有一次一个朋友让摩托车给撞伤了,住在张夏那家医院。我去看望时正好碰到了张夏。
她跟我说了许多,好象是为吴桐解释什么,临走还说了一句:“吴桐挺想你的,说让你上她那儿玩。”
我的心格登一下。后来后来,我去了。
她正在收拾东西,“干嘛呢,搬家吗?”我漫不经心却又惊魂末定地看着她。同时我又闻到了那样一种熟悉温馨的气味,看到了那张床,这个面前的女人的唇。
“来,帮帮忙,帮我整一下书,搁在那床上。”那个刘会芳不在宿舍。
“干什么呀?”我借着整书稳定了一下情绪。
“嗯,你、你听着”她朝我看了一眼,“我马上要结婚了,表弟到时候可一定要来帮忙哦。”她没事人似的,还嘻嘻笑了一声。
后来,我参加了她的婚礼,如同上次在3048那里一样。我活跃而彬彬有礼,人模狗样地四处敬酒,到处握手,不过再也没有抓住任何一个女孩的手不放。
她在婚礼上很幸福的模样。时时看我一眼,朝我咧开嘴笑,就象我第一次看到她时的那样。向日葵似的。
我望着她那男人。和我朋友的调查一样,从头到尾找不到一点劣迹,是个老实人。不过略老了点。新婚三年丧妻,家境富裕,无子女,在一家报社工作。
那男人还告诉我,听吴桐说你挺爱写作的,到时候投稿找我,包你投一个登一个。满脸的幸福就象黄宏刚用鞋胶粘住宋丹丹那会儿。
行啊,我也堆出满脸的笑,还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和激动。
吴桐上车去她的新家时。四处看了好一会儿象是在找谁。我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冷眼叨着烟。我知道她在找我,但我再也不会让她看到我了。
我飘浮不定的双腿带着我一双不安份的眼和一张不正经的嘴扑向地面时,咕咚咕咚!蚂蚁们喝起了百威啤酒,搂着小蜜在巢里跳舞呢。同时同时再也没有一辆驶过我而停下的车。
我远离了人群,在梦中,我与一个面目不清,但只觉得秀气的女孩在郊外邂逅了。
那一定是个草尖上有着露珠的早晨,一个空气中都充满着绿色的早晨。太阳还只是刚刚升起,绝不过于热,却正好可以将早晨隐隐的寒气抹去,透过树树的间隙,穿射到草地上的小花儿脸上。于是那原本艳粉的色更添上了一点红晕。象一个初妆的女儿。
牛从乳白色的晨蔼中走到这阳光下面,绕过那金黄的草垛,咳嗽两声,牛角尖尖地刺向那渐而升高的太阳。但它总是差那么一大截,可它确是聪明至极,将头伸向水面,这回他用舌头就可以把太阳揉碎吞下了。小河水可害怕了,浪花们一个个争先恐后地绕过牛的大嘴,可怕被它吞下肚子了。斜曳在水面的树枝顽皮地戏耍着满河的小浪花,把她们撞个昏头转向才放她们远去。鱼儿们也不甘寂寞,纷纷浮了上来,吞吐着小水泡摆着尾巴在水草间踱着方步。两岸的风儿们可不愿意了,你们玩得那么开心,我也要玩。于是,他邀了云儿,一起在河里洗了个澡。洗出了无数的细水纹儿,洗出了一河的碎云。
然后,那女孩银铃般的笑声似乎惊起了河中的一条千年鱼妖,喷出老高的水柱。我我我醒过来了,发现清晨的大街上驶过一辆无视我存在的洒水车,几个早早上学的孩子正在围着我看。
一个孩子说:“我认识你!”
另一个说:“我认识你”
从此我离开了堕落。过上了平凡而充实的生活,我也结了婚。妻子就是那个从前被我碰到嫩嫩肩膀后尖叫着跑开的小女孩。
她嫁给我时说,她当时就特别喜欢我,大眼睛扑闪扑闪没事人似的。一头短发在阳光下缎子般柔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