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住在这个小屋里,已经快半年的时间了。
从杭城的初春,经历盛夏,再到如今的初秋。
天气是愈发冷了,小屋里,也变得更加安静。
夏天难熬的时候,空调声、iPad里的视频声、窗外孩子们的叽叽喳喳声,声声起伏。
天气凉了之后,似乎最喜欢玩闹的孩子们,也不再出来叽叽喳喳。
于是,小屋又恢复了我住进来时的安静。
清晰可听的键盘敲打声,老怀表发出的嘀嗒声,偶尔有一只猫跳过窗台时发出的喵喵声。
这些,都是小屋的日常,也是我的日常。
早起的一杯茶、一段静谧写字的时光、读书、小憩、写作,满满当当的日常,都在小屋里,一一完成。
小屋不大,但很快乐。
02.
我喜欢趴在窗台上,看对面房子平台上的水缸里种植的荷花。
一朵孤独又高傲的荷花,就那么独自站在风里、雨里、阳光里。
偶尔见的有人上去,目光也不完全是落在它的身上的。
但我肯定,它自个儿一定是乐在其中的。
就像我的小屋,外面看不到里面的光景,里面却又能将城市生活的静与闹尽收眼里。
小屋的进门处,我粘了两个挂钩,用来悬挂写好的字。挂钩下,是铁艺的鞋架子,摆放着长穿的几双鞋,夏天是运动鞋、绣花布鞋和两双凉鞋,一双用来见客户,一双用来平日里散步,春秋时,不过是将凉鞋收了起来,再添上一双跑鞋,冬天来临时,不过是再添加一双短靴。
对于鞋子,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属于比较大的支出。一来我走路较重,费鞋,二来,我坚信只有脚舒服了,身体才能舒服的道理,每双鞋都远远高于衣物的支出。
这样一来,配备一个黑色的铁艺鞋架,貌似是比较符合它们的身份的。
进门脱鞋后,转身即是一个只能摆放下一张小桌子的客厅,小桌子的旁边还树立着一个硕大的三门衣柜,里面摆放着我一年四季的衣裳,春天的开衫、夏天的裙子、秋天的棉麻袍子、冬天的大衣。
在如此小的空间里,或许,应该不能称之为客厅,但在我的想象中,它其实不能单纯的称之为客厅,因为我不仅在这里会见好友,又在这里吃饭、看剧、写字,偶尔,它还要充当一下做手工的台子。
一开始搬出来一个人住的时候,我是有过一张小方桌的,后来搬家次数多了,小方桌被我用20元钱“贱卖”给了隔壁的男房客。
在搬到这里的时候,我一下看中了这个房子的格局,尽管很小,大概二十来平米,但却五脏具全。
走过“客厅”,是三个向上的台阶,台阶上摆放着我养的“龟儿子”。买它的时候,我特意向店家咨询,能活多久?因为曾经我养过的动物里,一只小藏獒死于夏天的炎热、一只乌龟死于9层楼的越狱、一只乌龟死于夏天西晒的烤制,从那以后,我不太敢买小动物,害怕自己又要为它们去挖坑埋土。
店家倒是很幽默,他说,只要养的好,这只乌龟能给我养老送终。于是,我给它起名叫老终。
台阶上,是能够照射进阳光的厨房。厨房不大,但搁置着齐全的炊具,电磁炉、电饭煲、热水壶、餐具、锅碗瓢盆。我在这里煮茶、煮咖啡、偶尔也在这里倒一杯酒。
和厨房连着的,是卫生间,在这样的出租房里,我的厨房和卫生间,都不算小了。
进门的另一侧,就是我的卧室。大约六七个平方大小的卧室里,摆放着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我常常伏在桌子前写作,也常常坐在椅子上,一边靠着窗台,一边读书,坐在窗台前便可以看到夕阳的下落。
这样的日子,放佛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但就像那朵荷花一样,春去夏来,夏去秋至,有人觉得它孤独,或许,它自己快乐的很。
书桌旁,是我放着的一张和铁艺鞋架子类似的书架。上面堆放着很多我心爱之物。
书架的第一层,是好友去五台山旅行时捎给我的嘻哈佛,我记得他还嘱咐我,要日日供奉,我这个人懒,经常忘记擦拭和换取新鲜的瓜果食物。幸而,嘻哈佛应该是不会怪罪于我的,毕竟这个屋子里,除了我和老终是能够呼吸的,其余的,都归属于他。嘻哈佛下面,我垫放了一本金刚经,这是另一个朋友耗子相送的,他的父亲在寺庙里做活,时不时会给我捎来一两本经书,我也会把抄送好的一些经书转交给他。
书架的第二层,是我摆放的工具书,这些书,过去、现在以至于在将来,都将养活着我,我给人做案子、写文章、找渠道,都来源于这些书。
第三层的书,已经积灰,自上而下是初级标准日本语、英语6级考试、以及公务员的考试书籍。这些书,也是陪伴我走过岁月的朋友。
第四层,是我摆放的小说,有全套盗墓笔记、鬼吹灯、藏地密码等,也有一些朋友相赠的新书。这些书,每一本我都看过,里面有写笔记也有匆匆浏览,它们是我坚持走写作这条路的动力之一。
最下面,摆放着的是我的“爱妃们”:笔、陶笛、由克里里、相机、拉伸弹力绳、各种杂碎布料皮料。
在无聊且寂寞的漫长时光里,是它们陪伴我走过难熬的深夜。
大概,每一个内心不甘现状的人,都会有一两样深夜解寂寞的“爱妃”吧。
小屋很小,小的几乎容不下第二个人。
03.
小屋很大,大到这里存放了很多人的梦想和故事。
晓东弟弟是小屋的常客,他时不时会来。
有时候是带一盒拍摄婚礼时新人相赠的喜糖,有时候是带一个西瓜,有时候仅仅是来看看我,带我去吃饭,哪怕只是沙县小吃。
南风姑娘也曾是小屋的客人。
她带着一瓶酒来,就那么淡淡地坐在“客厅”里,喝着我泡的茶。那时候是初夏,天气已经热起来,小屋的温度也开始升高,我却还舍不得开空调。
鬼鬼也是小屋的常客之一。
她第一次来,带了一盒鸭脖,我在书桌前写作,她就那么搬一张凳子坐在我的床边,边啃鸭脖边哭,那时候她正和男友吵架。第二次来,是我和徐老师分开的时候,我打电话给她,她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骑着小电驴飞奔到我家,打开门时便用她170的身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她第三次来,是我的生日,在外面陪着我吃完蛋糕,把我“丢”到小屋门前,告诉我,要开心。她第四次来时,带了几粒榴莲糖给我,摆放在嘻哈佛的面前,等我出差回来,糖已经融化,那本金刚经上已经全是粘粘的糖汁儿。
每一个来过小屋的人,都会嫌弃我的懒惰。地板上永远有扫不尽的头发丝、厨房里永远有没洗完的锅碗瓢盆,卫生间里常有臭袜子。
但每一个来过小屋的人,都会真正走进我的内心。我们讲过去,聊当下,想未来。
小屋不算小,它收纳了很多人的眼泪、回忆以及梦想。
04.
从初春到盛夏,再到初秋,从离职、恋爱、工作、再离职、失恋、创业,小屋陪伴着我走过了很多。
可以在深夜出差回来时,给我一张安心的休憩床;可以在失恋又失业的时候,容纳我七天不出门;可以在经历事业和家人双重打击时,给我一处安身的住所。
小屋不是我的,每个月我要给房东叔叔交付1600元的房租。
小屋又是我的,每一天我都在它的怀里醒来,接着喝茶、工作、看书。
对面房子天台上的青菜已经长大,蒜苗也可以掐了,天色暗下来,小屋里的一切,依旧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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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失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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