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喜欢与不喜欢
我们总是希望只做喜欢做的事情,但其实往往我们需要做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来保障我们可以做喜欢的事情,以及让我们可以更好地做我们想要做或者喜欢做的事情。
在这些不喜欢做的事情里面,有一些不喜欢的程度要弱一些,有一些要高一些。但我想这些不喜欢的事情应当具有一些判断的标准,首先,它不可以违背普世的价值或伦理道德,其次它不可以违背法律或行业规则,然后是它一定不违背家庭或团体的利益以及伦理标准。根据经验的判断,这些不喜欢的事情大多可以是与个人的性格、做事方式或风格、兴趣偏向有一些不同,比如我在工作中不那么喜欢与客户沟通,因为性格的原因和以往工作经验的缘故,但当下为了让工作开展得更顺利,必须要做一些客户沟通。这一种性质不喜欢的事情还有很多类型,比如不擅长或不喜欢做文件等等。
这些“不喜欢”的事情,实际上就是以“我”为中心,真实的世界的存在形式。这些不喜欢不是周围环境的恶意施加,这只是真实、复杂的世界构成与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并超越这些“不喜欢”是个体在认知和行动上接受世界复杂律的一种体现。
然而此处,在多大程度上、多大范围内接受,我想是一个因人而异的过程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