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音”,说的是各地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语言标准。想想我们这里的农村,各种风俗习惯也是醉了,如“典妻生子”,如“共妻”。但是这些都是发生在解放前的事,现在的人是无从知道。
1、在九十年代的法律教科书里还有“典当”或“出典”这个名词。但现在也没有了,因为时代在发展了,这些都是落后年代的产物的。在解放前,有典妻生子的故事。比如一个后生家里穷,取不起媳妇,就跟外村的某户人家说好,其实基本上相当于现在的借腹生子,有时候也必须等生到儿子才能结束“租借”关系。能出借妻子的家庭也肯定是贫穷的,不然也舍不得将妻子“借”给别人,借的人还要付出相当的稻谷或钱币作为租用费,平时两家也来往,作为亲戚一样,生下的小孩在断乳后就由父亲带回家去养,与本家的兄弟姐妹或者可以说是“异父同母”。
2、共妻的事也有发生,在一家二兄弟之间,娶一个媳妇,二兄弟一起生活。这类事现在西藏还有许多的,一家二个或三个兄弟就一个老婆,每年都有一个兄弟轮流出门朝拜或打工,不在家生活。沿海人听说了很惊讶,其实或多或少在各城市也有存在。南方多的是这样的:是因为家里老大过世了,留下妇幼无人照顾、田地无人耕种,那没娶亲的小兄弟就全盘接手。还是一种是家里姐姐不在了,小姨子和姐夫成家,继续照顾孩子,反正都是亲戚,知根知底的,比找不熟悉的、媒婆介绍的靠谱多了。
3、我们外公外婆家的老祖宗很复杂,正好占了前面的二种。我外公约摸出生于1920年前后,他就是典妻生的儿子。据说我外公的父亲也是某人家的继子,原籍在A村,原姓是鲍,然后与他的父亲移居到B村,改姓卢。外公的父亲娶不了媳妇,就与C村的一户楼姓人家说好,典妻生子。于是生了我外公(他是个石匠)。然后两家都在来往,我记得在年幼时母亲带我去这个C村子里,说这家的家主婆,我必须按辈份叫:舅妈,她的子女都是我的表兄表姐。而A村有我外公的叔伯,按辈份算,还有我妈的堂兄弟姐妹,我也要跟着叫。B村是经常居住地,自然也有一些叔伯堂份。
4、我外婆家的情况属于:共妻。我外婆的父亲姓吴,是老大,生了我外婆后好象、可能过世了,然后我妈叫“小外公”即是弟弟娶了嫂子,后来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我必须叫:舅公、姨婆。我记得年少时有个舅公还到三门县城来,还带我一起去看我的舅舅(在临海市)。2011年我和我妈、舅家表弟一起开车到外婆的故乡地象山县石浦镇寻根、扫墓,还去见了姨婆。今年2017年她过世了。
我外婆的父亲是从三门县城迁到海边渔村象山县石浦镇东门村,当时是荒凉之地,居住的人也少,大家都是茅草房,几户人家比邻而居。这二个老祖宗分别是吴宏瑞、吴宏造、老太婆是郑氏。我外公的父亲做石匠也流浪到那里,就居住在那里,当时还有一个原籍我县城的一个林姓字“炎”先生,与我外公的父亲是以义兄弟相称。然后,邻居亲上加亲,就是外公、外婆结婚了。外婆还得到她父亲的一间破旧房子作为遗产,后来生儿育女后返乡回B村居住时就送给其中一个舅公了。(当时我大姨已成年,被我外婆许配在那渔村邻村的一户渔民)。按当地风俗,兄弟二人与嫂妻三人一起做成一个坟墓。而我外公的父亲与他的义兄一起做了一个坟墓,实现了他们结拜时的愿言。你知道农村人为什么要生儿子吗?从墓碑上就可以反映出来:我外公的父亲墓碑上落款就是我外公和我舅舅的名字。不过也没有用了,老辈人过世后,这个坟墓也无人祭扫了,幸亏了某个舅公的某个儿子比较重礼数,每逢清明多祭拜。
这个亲戚关系太复杂了,不记录下来,就要忘记了。特作此记。
无戒365极限挑战营 第3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