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本文参与不一样之[诗词:鹊桥仙.纤云弄巧]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想家了,当闺女露露开学以后,五十岁的金凤恍惚间想起,京城千里之外的乡下老家。
金凤想村里的每一条路,每一条路上的每一棵树,每一棵树下的每一块大石头,每一块大石头上坐着的每一个人。
金凤甚至试图想起自己。因为那时,还是很久很久以前,金凤和现在不一样,可以说是判若两人。那时候的金凤,天不知地不知。家里离乡中学还有几十里——确切说,老家在乡下一个死山沟里,鸟不拉屎的地方。家里唯一的电器是手电筒。电视,或者录音机,整个村里都没有一台。金凤兄弟姊妹五个,她是老幺。三个姐姐,一个哥哥,都只是念了两年半小学,大字不识几个。只有金凤一直央求着父母好说歹说,全家人从牙缝儿里省出来念到初中毕业。一件棉袄大姐穿完了二姐穿,二姐穿完了三姐穿,大哥和金凤的待遇稍稍好一点儿。大哥是儿子,家里有点余粮换点年过活儿啥的先紧着给大哥,是为老金家传宗接代的。金凤是上学的文化人,苦了谁不能苦了金凤。从村里到乡中学,金凤也算是村里老老少少中见了世面的。见了世面的金凤不愿再回到村里,从小学到初中留了几次级之后,初中毕业的金凤已经十九岁了。十九岁的金凤情窦初开,喜欢乡里上班的于哥。为了离于哥近一点儿,金凤在乡政府附近的商业街开了一间发廊。金凤知道于哥爱她,于哥看金凤的时候眼睛里闪着火花。一米六的金凤不到一百斤,大眼睛忽闪忽闪会说话,皮肤红里透着白,笑容像长在脸上一样,随时看见金凤,都叫人神清气爽。于哥家也是乡上的,比金凤大几岁的于哥,其实是他父母的骄傲。老于家祖祖辈辈土里刨食,好不容易出了一个他端着铁饭碗,全家自然要找个肩膀头一般齐的,不说高门大户吧,最少也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这样小两口比翼齐飞,那他们老两口做梦都要笑醒。于哥搂着金凤接吻的时候,自然知道他这辈子非金凤不娶,但金凤担心他们家里不同意。于哥信誓旦旦地说:“放心,我们生米煮成熟饭,谁说啥也没用。”二十出头的金凤和于哥领了结婚证。
金凤第一次去于哥家里的时候,已经有了身孕。于哥说家里的钱都供他上学了,所以婚礼的开支都是金凤的私房钱。当然,为了给于哥脸上贴金,就连彩礼也是金凤自己置办的,金凤想着不能让男人没了颜面不是。几个姐姐都嫁了邻村,没事儿回娘家帮衬着春种秋收,倒是大哥一天天游手好闲的不需要做什么,有事儿没事儿去金凤店里瞎转悠。二十大几的人了,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不过家里确实用不着大哥做啥。几个姐夫都是根本人家的,家里年吃年用刚够温饱,大哥也打不上什么秋风。轮到金凤这里,理发店不大,生意挺好,虽不过一年光景,金凤俨然已经成了一个小富婆。
“大哥,要不你来和我学理发吧,怎么说也是一门手艺。”金凤想着带徒弟,带谁不是带呢,自己人总要比外人强一些,自己坐月子时就不用闭店了。
“好人谁学那玩意儿啊,侍候人的活我可干不了。”大哥一副不屑的口气,金凤一下子被噎得哑口无言:理发师怎么就不是好人了?这世界啥工作不是侍候人的活呀。原来大哥一边花着自己赚的钱,一边还瞧不起自己,好像自己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脏事儿。
呵呵。
金凤预产期是腊月。那年的大雪来得格外早。婆家的房子比娘家的房子还破,好在金凤随赚钱随用来贴补家用,这收拾收拾,那捣鼓捣鼓的,公婆看在金凤能赚钱且怀了老于家的种的份上,勉强接受了这个儿媳。金凤寻思着,只要生了娃,她的婚姻就稳了,享福的日子在后头呢。眼瞅着手里的钱只够生产用的,金凤把钱用手绢里三层外三层包着放进了枕套里。于哥工资有数,要堵上学时欠下的窟窿,金凤从来没计较过这些。老师说过: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谁让她爱于哥呢。于哥不抽烟不喝酒,没啥不良嗜好,下了班就到店里给自己帮忙,周末也跟着去店里打支应。关键金凤是个颜控,于哥那可是全乡有名的帅哥。说起来她和于哥也算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听说上边来人抓赌了,咱们去看看。”
“是吗?在谁家呢?”
两个老乡从身边闲聊着走过,金凤看着天阴得什么似的,也早早关了门。于哥破天荒没来接自己,金凤一个人踱着步往回走。
“你知道不?小于子被抓了……”有人迎面过来见了金凤立刻闭口不言。
金凤没听见,自顾自走着。天上飘起了雪花,落在脸上凉凉的,金凤想着明天可以休息了,看这雪一时也下不大,边走边淋雪的感觉还挺舒爽。
一辆警车从身后疾驰而过,金凤啥也没看清,只见公婆和一群乡亲别追警车边喊:“儿子……”
金凤眼前一黑,人晕了过去,晕倒之前残存的意识告诉她:于哥背着他赌博犯事儿了。
……
那场大雪下了三天三夜。大雪封山,金凤躺了三天三夜。醒来后,乡卫生站的大夫告诉她好好休息。在那之前,金凤就醒了,她听到了公婆和大夫的对话,不完整,但该听到的都听到了:死婴。男娃。失去了生育能力。丧门星。离婚。
金凤真不想醒过来。只是于哥还在监狱里,得想办法把他捞出来。一切都等于哥回来再说。
于哥自然是罚了款后就回来了,不过于哥回来什么也没有改变,不,改变了,从前你侬我侬的美好消失殆尽。金凤就这样被扫地出门了——不然怎么样呢?天天看着公婆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看着于哥——不,于先生暴露出他的本性吗?他说,我一直就这样啊,你当时愿意嫁。我没让你挺着大肚子去理发呀,是你自己犯贱。
出嫁时没风风光光出嫁,离婚时又怎么能大张旗鼓。金凤只是自责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儿子,那是一条即将诞生的小生命呀。从怀孕到胎动,这一路,未能谋面的孩子带来的惊喜,全都成了讽刺,变成了一把把利刃,刀刀刺进金凤的心。她想自杀,陪着儿子一起赴黄泉——可是,父母怎么办。鸦能反哺,羊能跪乳,难道自己要让父母日日以泪洗面吗?
金凤拿着仅有的钱买了去京城的票。
初到京城,金凤忽然发现,原来自己不过是茫茫人海里一只蝼蚁。全村的人一辆公交车就拉走了。全乡的人还没有地铁站人多。全县的人估摸着还没一个小区的人多。偌大的京城,谁在乎谁从哪里来,谁在乎谁到哪里去,谁又在乎谁是做什么的。
有那么一刻,金凤真想去赚点儿快钱。她虽然二十出头,却似乎把一生的路都走完了。既然老天连做母亲的权利都给她剥夺了,她金凤还需要在乎什么呢?说破大天,人在这世上活着,不就是男女那点儿事吗?喘息,心跳,性高潮——等一下,这些有什么要紧。那些浓妆艳抹的站街女,明晃晃地站在那里,眼睛专挑男人的身上瞟。金凤就是再傻,也知道她们是做啥的。接触到美发这个行业后,金凤见过这样的姐妹,打着发廊的旗号,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可是不行,金凤做不到。金凤是老金家飞出来的金凤凰,父母眼里,金凤集全家人的宠爱于一身,如何能自轻自贱。
年纪轻轻,凭本事赚钱花着心安。
金凤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直到走不动了,脚底磨出了泡,终于遇到了一个正经的理发店。巧的是,老板两口子要出国,理发店没人打理,正想着低价转手。店面不大,却也不小。前店后家,属实是个好机会。金凤前前后后看了两圈,心里寻思着怎么说。跨过鬼门关的人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大哥,大姐,”金凤看老板夫妇年龄比自己大,打起了感情牌,“不瞒你们说,我现在身无分文,理发店是你们这么多年的心血,赔本转让肯定也舍不得,你们要放心,我给你们打工看店,至于转让,以后什么时候你们觉得回本了,咱们再谈。你们觉得行不?姐,哥,你们商量商量。你们也看出来了,我一个人到这里两眼一摸黑,遇到你们这是咱们的缘份,更是我的幸运。”
金凤眼见老板夫妇对了一个眼神,从进来的第一眼,老板夫妇眼前一亮,金凤就知道这事儿有门。此时的金凤,虽只二十出头,却褪去了少年的青涩,但到底眼神里流淌的还是纯真的清澈。加上金凤时髦的短发,一看就是美发人。或许是美发人懂美发人,老板夫妇答应了。这事儿虽在意料之外,但显然在情理之中。老板夫妇做美发十几年,什么样的美女没见过,金凤这样的还真就是头一个。大凡美女自知,都会找个好人嫁了或者走个捷径啥的,这小丫头美而不自知。她一眼选中了富人区,捡钱的生意,谁不想细水长流呢。
老板夫妇观察了几天,生意比他们在时还好,也就放心地去了国外,把理发店交给了金凤。
金凤想,老天爷关上了我的一道门,也许心里过意不去,这又给我开了一扇窗。既然我没有很多很多的爱,那我就要很多很多的钱。金凤一门心思扑在理发店上,三年没回家。回家干什么呢?回去也只是让父母烦恼,或者应付上门提亲的。这三年,大哥好像谈了个女朋友。金凤和家里的联结就是没事儿往家里打钱。有三年左右的时间,理发店就换成了金凤的名。
一位高高大大异常帅气的男人,身着休闲装,看着也就三十岁,他却说自己退休了。这三年的时间,金凤总能遇见他,要么是他来理发,要么在小区的某个地方。每次,他都是一个人。富人也有富人的烦恼吧,金凤想,三十岁的人还没结婚。不过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结婚不结婚又如何,怎么开心怎么活。自己倒是结婚了,结果怎么样呢?不也离婚了吗?
金凤忙不过来,又招了两个学徒工。她总算腾出时间逛逛京城。金秋时节的京城真美啊。不用说别处,单说小区的金秋,宛如一幅五彩斑斓的画卷。枫叶似火,梧桐树叶像一个个小巴掌,银杏叶就更美了,犹如一把把小扇子,扇走了夏天的炎热,带来了秋天的凉爽。秋阳杲杲,秋风习习,短暂婚姻带来的阴影,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都随风而去。
眼前的商场不要太大,金凤站在那里惊叹了一回,随着人群走了进去。我的天——金凤眼花缭乱。商场里居然有瀑布!商场里还有电梯!金凤正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却又不敢表现出来,回头望见那个看上去三十岁的男人正往这边走。上电梯吧,金凤不敢。金凤假装看着身边的柜台,想着男人过去后,她再观察一下别人是怎么乘坐的。
“你也来逛呀,”男人的声音响起来,咦,还蛮好听,以前金凤没注意。
金凤躲不过,笑着抬头:“哥,你今天这么有空。”
金凤不用看都知道,歘歘歘,无数道目光聚焦过来。原不是金凤一个人觉得男人帅。以前金凤还想,得什么样的男人能驾驭浅色系西装,眼前男人就能。活脱脱从画里走出来的美男子,玉树临风,气场和身高一样,不,气场高出1米8以外。
站在帅哥面前,金凤与有荣焉。一高一矮,最萌的身高差,活脱脱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我能请你喝杯下午茶吗?”男人应是早就习惯了万众瞩目。
“好。”金凤就知道男人是有备而来,谁逛街穿这么正儿八经的呢。反正都是老顾客,自己的理发店全靠小区里左邻右舍的照顾。
“余昇。”男人伸出手,等茶的功夫,男人做了自我介绍。
商场顶楼有茶室,但男人把金凤带到了一个高级会所。金凤没敢东张西望,显得自己小家子气。会所的高雅还是让金凤有瞬间的失神,没听见男人说什么,只是礼貌地伸出手。
“我说,我叫余昇,你可以叫我余大哥。”男人很有耐心,又重复了一遍。
“余大哥,”金凤挂上了职业笑容,不是那种假笑,是金凤娘胎里自带的笑,“我还没谢谢你。”
余昇不太明白,犹疑地看着金凤。
“有一次,小区有个大哥喝多了闹事儿,要不是你在,估计我都得挨揍。”
“那次呀,赶巧的事儿。”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巧合呀,余大哥有心了。”
服务员上来,余昇屏退了她们。与喜欢的人喝茶,哪里需要假手于人。他确实有心,不然,哪里会惦记了三年呢。
金凤看着余昇在那里烫杯冲茶,愣是啥忙也帮不上。在老家喝茶哪里有这讲究,大茶缸子里放一把茶叶沫子,边吹着边滋滋溜溜地喝了。
“你……”
“余大哥……”
最怕空气里一下子安静,两人不约而同发声。
“余大哥,你先说。”金凤也不知道说什么,问人家户口吗?人家指定是京城户口,自己这辈子不肖想那些有的没的,踏实赚钱给父母花就行了。
“我是飞行大队长,今年五十三岁,退休了。离婚,女儿上大学。原先一套大房子给了前妻,我现在这套房子小一点儿,100多平,三室两厅。”余昇这边郑重其事,倒吓了金凤一跳,老天爷,比我大三十岁,比我父母还大一岁,不说真看不出来呀。话说飞行大队长是啥官?金凤想,余大哥和我说这些干啥呢?
“然后呢?”
“我退休金不低,你要是愿意嫁给我,工资卡你拿着。”回头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年头一到,帮你办京城的户口——这些,余昇没说。
“可是,我父母比你还小……”金凤想,到时候村里人会说我是找了一个爹吗?
“这三年,我发现你没有男朋友,我想我有权利追求你。你不要管别人怎么想,你只问问自己怎么想就行,其他的,我来想办法。”
京城,豪宅,余昇——余生,金凤想,我算不算余生有靠山了?怎么想——谁不想有个结实的肩膀靠一靠。至于年龄,帅气多金能弥补不?必须能。
这么好的日子为啥还离了呢?金凤真想问一问,天子脚下,寸土寸金,这么有钱,两人怎么还说离就离了呢?终是没问出口。不过,金凤倒没藏着掖着,自己为啥离婚,如何来的京城,不能生育啥的,全都倒给了余昇。压抑了三年的重负,在说出来这一刻,金凤仍觉得心里隐隐作痛。
“都过去了,以后有我呢。”余昇抱过金凤,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像哄孩子似的。
两个人开始了正式交往。有了第一段婚姻的阴影,金凤想再看看,多了解了解,征得父母同意,被父母祝福的婚姻也许才会幸福吧。
金凤的理发店只要一开门,余昇必到,像上班一样准时,直到理发店打烊。
“你别睡理发店了,家里房子就我一个人。”有一天学徒工下班走了,余昇又提起这个话题。
“店里住着挺方便的,再说我现在住过去不太好。”有了之前的教训,金凤不想再重蹈覆辙。女人太主动了,终是不被珍惜,“今天太晚了,你快回去休息吧。”
余昇走后,金凤洗漱完准备写日记。写日记的习惯还是从初中开始的,哦,不对,是从遇见前夫开始的。厚厚的十本日记,或者,该为过去画上一个句号了。
“小婊子,我就说老余不会这么无情无义,原来是你这个狐狸精。”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不知何时挤了进来,指着金凤的鼻子开骂。
“你谁呀?我认识你吗?”金凤看着女人咋舌:二百多斤,难为门了。模样不丑,就是胖得有些夸张,“大姐,你认错人了吧。”
“老余天天往你这里跑,装什么王八蛋。”女人上来就要撕扯金凤。
“大姐,我们有什么话好好说,闹大了我拍拍屁股走了,您是有头有脸的人,对您影响不好。”金凤明白了,这是余大哥的前妻,听说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写小说的,最怕的就是丢了脸面。
果然,女人思忖了一下,静下来三秒。嘤嘤嘤,女人竟然坐在那里哭了起来:“妹子,咱们都是女人,你还年轻,好男人有的是,你干嘛找他呀。”
“大姐,你喝口水,冷静一下。”金凤毕恭毕敬。如果是余昇有错,她金凤还真得好好考虑考虑,自己的确年轻,但谁敢保证自己永远年轻呢?说不准大姐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呀。
“我们两家是世交,当时是父母之命,老余父母前几年去了,他就铁了心要离婚。我们聚少离多,之前怕影响孩子上学,三年前孩子刚上大学走,老余就死活不过了。”女人喝了一口水,继续说,“不怕你笑话,我之前没这么胖,离婚后一下子就成这样了。我想不通。”
“大姐,有啥想不通的呢?三年前我还没来京城。男人爱你的时候是真的爱你,不爱你的时候就是真的不爱你,感情的事儿谁说的清呢。”金凤起身去把日记取了出来,“你看,我为了前夫光是日记都写了这么多,结果还是落得个恩断义绝。”
两个人越谈越投机,到最后,金凤果断把十本日记给了大姐。过去烧了就是一把灰烬,给大姐做了素材还能写成故事。
“老余这个人就是没啥情趣,理工男一个。以后你在京城有啥事儿就来找姐,好使。”一瓶白牛下肚,大姐也是掏心掏肺。从她打小在政府大院里长大,就差聊老余他们俩床上那点儿事儿了。
豪车,豪宅,豪华婚礼,并没有如约而至。
余昇最想得到的是女儿的祝福,可是女儿不同意:“爸,她看着比我还小,你要娶了她就再也别想见我。”年轻时听父母话娶了自己不爱的人,父母走了,余昇的人生还是不能自己做主,他没想到会是这样。
女儿也有她的私心,属于自己的父爱分出去一半,谁的心里能一下转过这个弯呢?要是金凤图爸的财产,爸最后不是人财两空吗?再说,女儿本心还是希望父母有一天能破镜重圆的。姥姥姥爷待父亲严厉是严厉些,但上门姑爷当儿子养,严点儿又如何呢?
一来二去晃到了女儿大学毕业,再到成家立业,又是几年的光景。余昇真就没敢领证,不过除了婚礼,余昇能给的都给了金凤。车。工资卡。彩礼折成现金,几十万把金凤乡下老家的房子翻新。
“理发店太累就别干了,”余昇每月给金凤5000元现金零花,“家里一应开支你不用操心,我就都准备了,这些钱你每月花掉就行。美容,健身,学习,随你。”
那是2000年吧,小城市人均工资千八百元的时候,金凤就把京城好吃的好玩的,享受了一个够。每天除了游泳,就是美容,金凤没把自己当金丝雀,她的店依然开着,之前的学徒张张还是挺有天份的。金凤没事儿去店里收收账,更多的时间用来学习,她也要与时俱进呀。
后来在余昇前妻的帮助下,女儿不再阻挠,余昇和金凤终于领了证。只是,对三十岁的金凤而言,这一纸结婚证已经没那么重要了。新鲜劲儿和激动劲儿都过了阵儿,不缺钱不缺爱的金凤见人家母慈子孝的,生而为女人,她何尝不想做一回母亲呢?
“咱们领养一个女儿吧,”六十岁的余昇看出金凤的心事,“等哪天我走了,还有孩子陪着你。”
“呸呸呸,瞎说啥,再过五十年咱俩一起死。”金凤一激动,抱着余昇吧唧亲了一口。
看到露露的第一眼,两人都被电流击中了,尤其金凤,看着那个粉团子,像个混血儿。大大的眼睛,眉目间竟和金凤有些相似。“鼻子像你!”金凤想去抱又生怕吓着孩子,将孩子上上下下打量了又打量,端详了又端详,那份初为人母的喜悦呀,在那一刻好像和孩子灵魂共鸣了一般。金凤喜极而泣,趴在余昇怀里蹭了蹭眼泪,还不忘转头笑看孩子时和余昇说了一句。
“这下我们金风玉露四角齐全,回家喽。”余昇一手搂着金凤一手抱着孩子,一家三口的小日子正式开始了。
二人世界的时候,房间多少有些空空荡荡,骤然多了一小只,房间一下子满满的。金凤没想用保姆,做母亲这事儿,她可以亲力亲为。
第一天晚上,露露哭个不停,金凤急得什么似的。
“傻瓜,要喂母乳啊。”
“我没有奶水。”金凤心里难受得紧,颇觉得对不起孩子,幸好余晟早就把奶粉什么的都买好了。做母亲,金凤这次做足了万全的准备——不,是余晟为金凤做好了一切。就连平时换尿布、洗衣服……但凡为了露露,余昇不遗余力,好像露露是俩人爱情的结晶一样。金凤如何不知,余晟更多是因为爱自己。
露露十岁的时候,金凤四十岁了。经过了露露婴幼儿时期的忙乱,露露上小学后,辅导作业、接送孩子都是余昇在做,孩子从不知自己是领养的。只有金凤一下子无所适从,静下来才发现和老余很久没有夫妻生活了。难道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似虎竟是真的?可老余七十岁了,露露分床睡以后,老余不碰自己,这让金凤觉得很是挫败。镜子中的自己分明还是二十多岁小姑娘的模样,这就没有吸引力了吗?不能啊。趁着露露睡着,金凤特意穿了一身性感的睡衣,倒饬了好半天,钻进了老余的被窝。“快点睡觉,明早还得送露露呢。”老余看都没看金凤,翻个身打上了呼噜。
我,我,我——金凤真想爆句粗口。她自己的火烧得挺旺,哪成想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
金凤披衣下床,转头去了小区门口的酒吧。长夜漫漫,太难捱了。
“姐,你喝多了,我送你回去。”金凤一杯酒下肚,哪里就醉了,抬头见是店里的张张,也就半推半就跟着出来了。张张有三十岁了吧,金凤听张张说他离婚了。小区里搂搂抱抱成何体统,金凤想着我是做母亲的人,不能让女儿低人一头,出来就放下了张张的胳膊:“我没事儿,你也早点回吧。”
打那以后,张张有意无意就会和金凤联系,发一些暧昧的信息。金凤只装作看不见,毕竟店里还得指望着张张。说实话,有小白脸围着自己转,内心深处那一丢丢可怜的虚荣心竟然得到了一丝满足。
“姐,我爱你,我来理发店就是为了你。”
“姐,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想你,满脑子都是你。”
……
“姐,你要不答应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姐,我不想活了,我想死,也许我死了,你才会想起我。”
金凤不能视而不见了,正琢磨着怎么说,张张发过来几张图片,是他在往胳膊上烫烟花的,满桌子空瓶。
这是喝了多少!金凤骤然有些心疼,她赶过去的时候,张张醉眼迷离,愈发青春洋溢。满屋子荷尔蒙的味道……
一次,金凤就放纵了这一次。起初,余昇面前金凤心底深处是有些羞愧难当的。她以为成年人提上裤子就过去了,孰料张张食髓知味,哪里就肯放弃。当然,金凤也享受其中。一来二去,金凤和张张如胶似漆。
金凤觉得自己被张张设计了,男欢女爱你情我愿的事儿,怎么还能步步紧逼呢。不,凭心而论,是无性婚姻让自己害怕了。事实上,自己的婚姻要是这样走下去,金凤想,我憋不死,许是会疯掉。或者没有张张也会有别人。
于是,深思熟虑的金凤提出了离婚。余昇二话没说,直接给了金凤自由。京城显然是呆不下去了。金凤想着手里的钱够到京郊边上买个房子,露露转学,和张张继续开理发馆生活也可以维持,自己人生路还长着呢,总不能陪着余昇等死吧。
然而,像所有小说的狗血剧情一样,张张软饭硬吃。原来他有儿子要抚养,三天两头从金凤手里拿钱。离开了余昇的金凤才发现,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会爱她像余昇那么多。男人爱不爱你从对钱的态度上就能看出来。爱你的男人把钱都给你还怕不够。不爱你的男人你把钱都给他,他还寻思你有藏心眼。张张不过是冲着她的钱而来,他和吸血的大哥有什么区别?余昇给金凤和露露在老家县城买了房子,只不过大哥一家常年住着,要不回来,也没法卖。大哥和张张俩人话里话外都透过“露露又不是自己的孩子”之类的口风,彻底凉了金凤的心。
金凤不再养大哥这个白眼狼是从父母去世以后,但金凤不养张张却只能等到露露上大学——这一转悠就是十年。
“老余病了,你不回来看看他吗?”大姐看不透金凤的凉薄:老余十年前身体就走了下坡路,癌症,怕金凤担心才没和她说,金凤倒好,说走就走。半路的夫妻真的是算个屁。“他这些年抽空就偷偷去看你和孩子,难道你一点儿没感应吗?”
金凤一下子就慌了。老余怎么能生病!老余凭什么生病!老余可是堂堂飞行大队长——他说过要和自己同生共死的啊。金凤连夜赶回京城,老余瘦成了皮包骨,挣扎着又活了一年。这一年,金凤衣不解带端屎端尿,只盼着老余还能续命。金凤只恨自己为什么走了这十年——她怎么能抛下老余,让他这十年孤苦伶仃。金凤夜夜以泪洗面,白天强装笑颜。这一年,除了金凤和露露,老余谁都不认识了。
老余的葬礼很隆重,他带出来的几名飞行员早就从大队长的岗位上退了下来,还有学生的学生也来了。他为祖国的空军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这些金凤不懂,金凤只知道金凤的心被掏空了。
“你和露露的户口老余帮你办好了,老余说你家密码没变,房子过到了你的名下。”大姐拉住了转身要走的金凤,把老余的遗嘱递给了她。
我想家了,金凤泣不成声:老余,你一走,我没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