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里在严查三小车辆进入城区,政策没有特例,一刀切,有些人支持,有些人反对。我就属于反对的人。
我觉得三小车辆确实存在很多的问题 ,第一车辆管理困难,闯红灯、乱停乱放、超载等等,是交通的很大隐患。确实应该管理。
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畅销,说明老百姓对出行车辆有刚需,有些老年人、残疾人有了出行的便利。骑电动车是肉包铁,三轮车属于铁包肉,在出行的时候,对行车人确实是一种保护。
所有的三轮车都被禁行以后,腿脚不好的老年人只能呆在家里,三轮自行车骑起来很费劲,不适老人合大于2公里的路程往返。
而且县里对于残疾人的电动轮椅车出行,是限制在二级以上的残疾,所谓二级残疾,就是缺少两个以上肢体的残疾人,确切说是需要照顾的那种,这种残疾人出行本身就困难,很少会有人自己驾驶电动轮椅车单独外出。所以这条不可能实现的特殊情况,限制其他残疾人(三级四级)的乘坐电轮椅车的权利。
那么多年,早已体会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制定政策的人,根本不去调查研究,至于是否符合现实,是否需要修改,这些都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