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海航,股票代码:600221)2022年9月2日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海航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92号),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7日决定对公司立案。ST海航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23号)。现在ST海航于2022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6号)。
辞职公告显示:8月31日,一位董事和副总裁递交辞呈。具体来看,因工作调整原因,许惠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高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两人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行政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海航信披违规与海航集团的公司结构密切相关。经查明,海航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海航控股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与相关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等,均在海航集团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海航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一)相关关联方及资金占用情况(二)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三)定期报告重大遗漏;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二)定期报告重大遗漏。中国证监会表示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针对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的相关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对海航控股及涉案期间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并开出了共计905万元的罚单。
《判决书》显示,针对2018年至2020年12月的违法行为,海航控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共计11位设施董监高被处以605万元罚款。
涉事董监高中,徐军被罚款的金额最高,达到100万元。资料显示,徐军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任总裁,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任董事长。经查,徐军任职期间审批违规担保 143 笔,知悉海航控股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
自ST海航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不断有投资者登记索赔。目前ST海航已经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上海沪 紫律 师事务 所刘 鹏律师认为,于2018年1月1日-2021年1月29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海航,并在2021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根据有关规定,海航集团、首都航空等65家公司构成海航控股的关联方。2018年至2020年期间,在海航集团的要求和安排下,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上述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没有商业实质,构成资金占用。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海航控股与海航集团等上述关联企业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2,849笔,金额1,652.15亿元。其中资金拆借为1,384.57亿元、对外担保资金扣划184.79亿元、放弃债权74.79 亿元、承担债务8亿元。海航控股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信息,并将其涵盖在年报和半年报范围中。海航控股并未做到上述亮点,由此违反了监管要求。2021年1月30日,海航控股自查报告披露资金占用余额为380.22亿元;2021年12月3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海航控股被违规占用资金余额393.01亿元。经查,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控股存在未及时披露关联担保197笔,担保金额合计395.73亿元。海航控股应当在发生上述保后及时披露,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且在定期报告中遗漏了上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