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言:这个作品是2017年开始动笔写的,至今已有5年,尚未完篇,其间既有个人惫懒疏怠原因,也有外务烦扰的因由。2020年疫情乍起,有一段时间工作是闲下来了,所以又拣起来写了些,其中若干篇投寄公开刊物得以刊载。而其中更因在写作过程中,某些史料累积起来,足以补充之前内容,所以本已写过的部分就有了新增章节。毕竟我是在一个没有前人耕耘过的田地上开垦,垄或有高低,还请读者见谅吧。此前已在简书登载的部分内容,因站方锁定而无法呈现,略为遗憾,好在读者如想阅读,尚可检索到有许多未经授权而转载的网站,或可补厥。
第一章
第五节 密电剖疑“刺宋案”
1913年3月,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在上海被刺杀,孙中山称其“为宪法流血之第一人”。在民国初年政海风云变幻的时期,此案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被称为“民国第一案”。在揭露案件真相中,被破译的密电成为最重要证据,而因为案件的广泛报道,使得“密码”开始进入社会公众视野。
案发后,上海公共租界总巡捕房根据线报,于3月24日凌晨捕获凶手武士英及指使者应桂馨。应桂馨其人与宋教仁素无瓜葛,却会收买武士英行刺,显然其背后更有指使者。公共租界的审判机关会审公廨七次开庭调查,根据在应桂馨住宅起获的一批与案件有密切关联的来往函电,特别是其中多份密码电报,把幕后指使者指向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洪述祖却在案发后由北京逃往德国占据的青岛躲避,官方虽下令通缉,但无法拘传到案;赵秉钧也拒绝到庭。案件陷入僵局。
租界当局遂于4月16日把武士英和应桂馨移交给上海地方检察厅,结果4月24日武士英却在狱中暴毙。迫于国民党人的压力,江苏地方当局负责人程德全、应德闳于4月25日在向大总统袁世凯报告于应桂馨家中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情况的同时,通电全国公布了搜获的函电内容。
程德全等在报告中以执行袁世凯“迅缉凶犯,穷究主名,务得确情”的命令为引,指出在应桂馨家中“搜获电报,及密码本,信函文件两包”等证据,并派出专人“在沪电报局,阅洪应两犯,最近往来电底,调取校译,现已一律查竣”,随后详尽罗列了证据。
第一个重要物证是赵秉钧送给应桂馨用于通讯联络的电报密码本。这个密码本是当年1月14日发给应桂馨,装密码本的信封上写着“即送应先生启,赵缄。密码送请检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赵可也,桂馨兄鉴,钧手启”。当时,应桂馨虽然名义上是负责治安的“江苏驻沪巡查长”,实则是上海青帮头目,堂堂国务总理竟会把密码本发给应桂馨这等样的江湖人物,如果说他们没有什么特殊勾结,显然难以让人信服。而据2月22日洪述祖致应桂馨信所述,赵秉钧认为自己身边人员“不机密”,把“应密”密码本交给了洪述祖“一手经理",洪述祖还告诉应桂馨“以后勿通电国务院(除巡缉长之公事不计)”,说明自那时起“应密”即由洪述祖掌握使用。
物证中还有另外一个密码本,据检查报告中所述“此密电本面页书有‘川密电本’四字,系洪述祖字迹”,密码本内第一页盖有“洪氏观川居士沽上草堂之印”,洪述祖的别号是观川居士,这个密码本即是洪述祖交给应桂馨用于两人通讯之用。从电报局抄回的几个应、洪来往重要密电电码报底,正是依靠搜获的“应密”“川密”密码本才能迅速译出作为证据。
应、洪二人自以为使用密码即能保守秘密,在电报中多有涉及“刺宋案”的重要内容。如3月13日洪述祖致电应桂馨,有“毁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语,据说明,“此件电底,向电局调取,由捕房照川密本,译出呈堂”。当日,应桂馨即复信表示:“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但事关大计,欲为釜底抽薪法。若不去宀木,非特生出无穷是非,恐大局必为扰乱。”应桂馨又名“应夔丞”,文中的“夔”即他自称。证据说明中特别就“宀木”进行解释:“宀木二字,当即宋字之析文”。
3月14日,应桂馨又由上海使用“应密”发出致洪述祖的电报,证据中即有在其家中搜获的电文原稿和在电报局抄回的电底,内容一致,为“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众所周知,“梁山匪魁”是宋江,此处自是指代宋教仁;“乞转呈候示”是在请洪述祖将“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向更高层人物请示。
此时在上海的宋教仁已准备离沪北上,3月18日、19日,洪述祖分别用“川密”“应密”连发两电,先是“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笑”,按电报韵目代日“寒”为“14日”,这是洪述祖让应桂馨按当日所发电报表示的“剿捕”开始行动;后一电报更为直接,正文仅四个字:“事速进行”。
3月20日晚,宋教仁在沪宁铁路上海站等候前往南京的火车,晚10时45分左右,他与前来送行的黄兴等人一道离开议员休息室,走向检票口。在宋教仁从送行人手中接过自己的提包,将车票递向检票员的瞬间,从周围人群中突然蹿出一个男子,冲着宋教仁“砰”地开了一枪,子弹打进了他的后背。宋教仁一声惨叫,扔下提包,退到旁边铁栅栏处。那个男子又向人群胡乱开了两枪,车站大乱,其则趁机逃脱。
枪手即是应桂馨收买的落魄军人武士英。受重伤的宋教仁被黄兴等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至22日晨终告不治身亡。而刺杀得手的应桂馨也即时向洪述祖发出密电。他在3月21日发出的两封电报都成为案件重要物证,后来由国民党人主办的《真相画报》登出照片。
这两份电报的报头均为一组明码“2797 2885 5896 5892 3163 5593 5347 0689”,这些明码的意思是“椿树胡同洪荫芝君”,“椿树胡同”是洪述祖寓所所在,“洪荫芝”即为洪述祖。电文内容为“廿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夔号”、“号电谅悉匪魁已灭我军无一伤亡堪慰望转呈夔个”。从这两封使用“川密”的电报内容来看,这正是在3月20日完成刺杀宋教仁任务后,在向洪述祖简要报告情况。两封电报均被公共租界巡捕房使用“川密”译出。
从不多的报文即可分析出来,“川密”是一个典型的横直码变换密码。当时通行的电报明码是以四位数字来表示一个汉字,其中前两位称为“角码”,表示其所在页码数;后两位称为“横码”“直码”,即表示页面中行列位置。“川密”这类密码,只是在明码本基本上重新编订角码,“横码”“直码”又重新标定数字。
如报文中的“8439”“8471”即译为“军”“转”,这两个字的明码是“6511”“6567”,在电码本上的同一页,这里把明码的角码“65”改作“84”,横码“1”“6”改作“3”“7”,直码“1”“7”改作“9”“1”。同样,译为“请”“谅”的报文“8895”“8802”,明码是“6153”“6156”。这类以明码作底本的密码,角码相同,即证明是取自同一页的。在后来的实践中,这种体制密码极易破译。
收到刺杀成功的密电,洪述祖复信一封,称“号个两电均悉。不再另复。鄙人于四月七号到沪……所有一切,均俟面谈”,说明应桂馨在3月21日发出的两封电报,他都已收到了。而这封信到上海之时,应桂馨已被捕,证据的说明中说:“此函到日,曾经津局电达沪局,属(嘱)将原件寄回”。信件邮寄需要时日,显然,在信发出后,洪述祖得知应桂馨被捕,急欲收回,所以又发出电报要求邮局将信退回。信能被查扣下来成为案件证据,实因上海地方当局已要求邮局扣留应桂馨所有往来信件,方才得以查获。
程德全等认为,所获得函电证据,“自第三十九件内,毁宋酬勋位等语起,至第四十八件个号两电悉,不再另复等语止,为本案最关紧要之件”,而其中最重要部分均为密电。不过天网恢恢,应桂馨与洪述祖自以为最为保密、最为快捷的密电,却因为密码本被查获,得以成为证明他们刺杀行为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