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的“美食冒险之旅”
读《我们仨》最喜欢“留学生活”那部分。婚后,钱钟书到牛津留学,而杨绛作为旁听生也一起出了国。杨绛和钱钟书一起谈吃论喝,过起了婚后的小日子
来到牛津住在老金家,“老金家的伙食开始还可以,渐渐地愈来愈糟”,钱钟书吃不惯洋味儿,“干酪怎么也不知”。杨绛决定自己去找房子,找一间有厨房的房子,伙食能够自理。
可是,杨绛在家里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钱钟书就更不用说了,“我只知道他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脚右脚,拿筷子只会像小孩儿那样一把抓”,但幸好杨绛在做饭上天生有着冒险精神,“像老金家的茶饭我相信总能学会”。钱钟书在《槐聚诗存》也写到杨绛“料量柴米学当家”。
一开始,在食品杂货店定好鲜奶和面包,牛奶每天早晨送到门口,面包刚出炉就送来,入住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拙手笨脚”的钱钟书竟然一个人做好早餐,用一只床上用餐的小桌端到杨绛的床前,于是“便是在酣睡中也要跳起来享用了”,钱钟书煮了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杨绛大约梦里也要佩服自己的冒险精神了,没有这样的决定,她怎么能吃上丈夫做的早饭,她大为感慨,“我从没有吃过这么香的早饭”。
在三十多年后,杨绛依然记得两人从干校回到北京,钱钟书第一次学会划火柴,只为了给杨绛做早饭。
搬入新家后,钱钟书想吃红烧肉了,俞大缜、俞大絪教他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佐料”,可是酱油,生姜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又咸又苦,他们买了肉“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两人把电炉开足电力使劲儿煮,可是汤煮干了,可是那锅依然是“顽固的犟肉”。
事后杨绛忽然想起了妈妈做果酱是用“文火”,他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撇去沫子,这次冒险以“钟书吃得好快活哦”获胜。
杨绛说,“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此后,一法通,全法通,各种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然后又冒险吃起了涮羊肉,“把嫩羊肉减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
送的扁豆,一开始不识货,把壳都扔了,后来醒悟,这是专吃壳的,然后“焖了吃,很成功”,把带骨的咸肉同鲜肉一起煮,本认为“不上台盘”的猪头肉,后来也都好吃了。虽然一开始认为吃活虾得“剪掉须须和脚,”,但后来竟然“从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也可以请客吃饭了,请顿顿吃土豆的向达来家吃饭。
这短暂的一年牛津留学生活,也成了杨绛“该是我生平最轻松快乐的一年”。多年之后,在她“一个人思念我们仨”时,回忆起那段牛津美食冒险的日子时依然都是满满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