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手合十,中指错开交叉,旋转双手,在手掌形成的平面上下是两节灵活的指头。这个简单的手指技巧很快便完成,初次见者大多不以为意,上手便开始尝试。双手合十,中指错开交叉,旋转双手,结果却只是双手指纠缠在一起,无法展现出灵活的指头。
在校运会上林思若给一起当实习老师的小姐妹展现这个小技能时,她们也是不出乎意料地惊奇,然后倔强地一遍遍尝试,还让思若放慢动作让他们看仔细。更有“好事”的老师在一旁饶有兴趣地指导。而思若在这时便饱尝着卖关子的傲娇。谜底最终会揭晓,其实只是很简单的一个手指转动方向的问题。姐妹们都学会了,大家都因为这场有趣的交流笑了,新的话题也自然地继续着。
这是思若在W市某所高中实习时的一个小片段。运动会那天,阳光明媚,阳光洒在每个人手上,溅到了脸上洋溢成了笑容,也淌入了她心中,勾起了最开始的回忆。一切都暖洋洋的。
双手合十,中指错开交叉,旋转双手,他很利索地完成了整个表演,思若很笨拙地模仿了却没能成功,她还记得他当时靠在教室门边,得瑟地望着她笑,放肆地露出洁白的牙齿,却莫名透着点宠溺。那是一个黄昏,教室里比较暗,可以看到光透过门照射进来,照到他的侧脸,一半是阴影,一半是亮光。思若可能是两三年后才意识到他笑起来很好看,毕竟那个时候他们才七岁。思若自己琢磨不出方法,便硬缠着他教她。不记得他是放慢了多少次,反正思若最终是会了。可能是因为之后每次向别人展示这个技能时都要把这个场景回顾一次,那个毫无特色的场景就像一幅被裱起来的画挂在了思若心上。在画上,他和那个稚嫩的笑容是主角。
林思若常常记起那件事,抱着某种缅怀的心情,不知是缅怀他还是缅怀曾经的童年。他们一年级时教室设施还比较破旧,两人同桌用的是一张桌子,可以画三八线的那种,大抽屉用一个薄板隔开,供两人用,而大多数桌子的隔板甚至底座都逃不开“不知去向”的命运。凳子也是两个人共用一个长板凳。就像玩跷跷板一样,如果两个人同时坐在板凳的边缘,突然有一个人起身,另一个人就会摔下去,连带着板凳被掀起。
跟他同桌那会儿,思若最喜欢的是语文课。课文儿是啥不记得了,但每篇课文后面都有一些要求掌握的字。他们很标准地被放在田字格里,还带有拼音。不到是谁发起的,上课开小差,就把这些字,五个五个一念,念四句,变成了一首“诗”。我们也不管到底啥意思,反正每次都装模作样,摇头晃脑地念,仿佛自己是个“小杜甫”,有时还要加上标题,诗人名字就把几个人的姓凑一起(有时隔壁桌的女生也加入),然后你一句我一句,被自己逗笑。上大学后思若带过一个二年级的小孩儿家教,看到他的语文书课文后面还是有田字格的字,只是颜色更鲜艳了,她想他们会不会也像我们那样玩过。“闻名景区省,部秀神尤其。”她在心里仍然喜欢这么念,没有意义,甚至有点可笑,但是她喜欢。
虽然上课时他们常常能和谐相处,但课外时间他们却常常是打打闹闹,在班里他们分属于不同的群体,成绩优异女生组和顽皮男生组。女生们嘲笑男生有劲踢球却没劲写字,还被老师批评字要飘到天上去了。男生致力于给女生起外号,他们叫林若思“老鼠”。至今她没弄明白为啥。不过她知道他们并无恶意,所以也乐于接受。这群孩子下课便疯在一起,成群结队做游戏,你追我赶,笑声散开了整个操场。
思若记得他尤其喜欢用方言叫自己“老鼠”,带着别样的感觉。就在他教会思若那个手指技巧后,思若恍然大悟说:“也不是很难嘛。”,他后退几步狡黠又挑衅地叫了声“老鼠笨死了”,便转身要跑。思若赶紧上前追打他,又是绕教室跑了几圈。其实并不是真的生气,只是小孩子追闹觉得好玩而已。就像那时候学校里流传的谁喜欢谁,谁和谁是一对儿的八卦也只是稚气童语罢了。
三年级之后思若跟他就不同班了,初高中更是不同校。思若上了区里最好的高中。学习和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事情让她应接不暇,只是偶尔在跟同学展示那个手指技能时会回忆起那段时光。她自己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一直那么清楚地记着,并且很乐意去怀念。时间久了,那时在一起的人都散了,一直没有走散的,却也没有再提过那些孩提时代。思若甚至开始怀疑那段记忆的真实性。直到高二的那个周末,在家上网时,她加了一个QQ好友,对话框出现,对方叫他“老鼠”,她知道这便是他,许多的记忆又回来了。
在网上重逢,并且他如此自然地喊出曾经的外号,仿佛还带着方言的语气。有那么一瞬间思若甚者觉得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一直没变,仿佛是直接从记忆走到了她面前。但只是一瞬间的错觉。思若很感慨也很激动,他们简单地聊了几句,思若知道了他高中在哪儿读。她觉得好像还可以聊的更多,但不知从何聊起,好像还可以问得更多,却不知从何问起。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回忆就是回忆,再热烈也只是虚幻的,抵不过现实的距离。
他的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说说的评论里。他说:“老鼠,早点睡别熬夜。“思若仿佛能看见他说这话时的笑容,就跟他教她那个手势时一样。思若点开他的资料卡片,不知道为什么思若觉得他有女朋友,并且非常漂亮。突然产生的这个想法让思若心里产生了一丝落寞,却也莫名其妙、相当可笑的落寞。
在人生的分叉点后,思若和他各自走了一段,出现了小小的焦点,然后永远平行。QQ系统都会代表岁月去淘洗,许久没联系的好友,渐渐就不再是好友。思若大学里某一天翻看往年的说说,看到了那条评论,点开评论人。头像是一个还有点非主流的帅气小伙,背景是两个人牵手的图片。她突然好想知道他现在过得怎样,在读大学还是已经工作,身边有没有心仪的女孩。
当点开好友请求的界面,要输入验证信息。如果加了好友,该怎么介绍自己,第一句话说什么,聊什么。有时多年未见的老友,见面相逢,第一句便知彼此都不再似当年,未续前缘,却是连记忆都平添几分落寞。更何况,他们曾经都不算是朋友吧。犹豫,犹豫了很久林思若最终没有勇气发送好友请求。
她保存了他头像的那张图片,在某次清理手机内存时删掉了,,,
可能记忆里的人就应该留在记忆里,强行拉到现实是会变味的。
双手合十,中指错开交叉,旋转双手,在手掌形成的平面上下是两节灵活的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