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是要提供当事人朝向目标达成的方向,前进的方法。给予什么样的建议和怎么给建议是反馈中最难的一部分,咨询师需要检视几个部分:当事人对于问题的描述和看法,目标设定良好的程度,例外经验动机和信心,建议尝试请当事人多做有用的事情或做不同的事情,以取代无效的行为。
咨询师也可以试着称建议为让我们来做一个尝试实验,试试看,而让当事人对于任何尝试的结果,不管是成功或失败都保持开放接受的态度。
当然也可以请当事人给自己设计一个任务,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可以设计一个可以执行的作业,那所谓的抗拒也就随之减少,当事人的投入度自然会越来越高。
所谓的建议都与当事人的例外和目标有关联,而且反馈的内容都是依据当事人所说的,加以组织建议尝试,从当事人已经做到的努力中发展而出,而非额外发展出来的一个本次晤谈并没有谈到的内容。
最常见的建议有两种类型:观察性建议和行为性建议,观察性建议就是依着晤谈中收集到的资料,建议当事人特别去注意可以用的解决方式。当时没有发展出目标,但有例外的时候,则邀请他回去观察及特别注意在下次会谈之前何时情况比较好一点?然后何以能发生?当发生的时候情况有什么不同?是谁、如何让它发生的?
如果晤谈当中没有提及任何例外,咨询师也可以请当事人特别注意生活中小小例外的发生,除能触发当事人产生预期例外发生的效应,也按是有益的方法,会来自于当事人的经验之中,而为解决之道提供可能的线索。
行为性建议也是从误谈中获得信息的同时,必须是对当事人的参考架构有意义的行动行为行建议需要当事人实际的去做些什么,并采取咨询师相信会对当事人建构解决方法有帮助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