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晚上刚下通勤车就遇到一对男女在争执,旁边站着一交警。
说争执有点儿不准确,但我一直还想不到适合的词儿。
观情境,听内容,察情绪,基本断定是两车擦碰,官司量约在300元上下。
一人弯腰低声,估计是责任者。一人气势逼人,大概是受害人。
受害人站在那里舌灿莲花,就像《九品芝麻官》中周星驰苦练口技,最后神功大成,把死人说活,单挑一群老鸨大妈的那段戏。
我不禁有点儿可怜责任者,鄙视受害人。
可是,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多时候也与这受害人一样,“咄咄逼人”,但在外人看来确实一只“愤怒的火鸡”,可笑至极。
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应保持淡定平静从容优雅,这是发自内心的修养,无论作为朋友家长同事领导都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