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IP,读完,让我看到了新商业逻辑对特劳特"定位理论"几十年来的商业营销系统的影响,IP也在互联网时代的某些领域代替定位其成为主流。成功的IP不仅可以卖书,卖声音,卖课程等等,或者说他卖任何任何东西,粉丝都会被征服,因为他们买的是更深层次的人格认同;成功案例数不胜数,从迪士尼、海底总动员、Papi酱、芈月传、鹿晗、逻辑思维、吴晓波到等等,均以IP为起点,贯穿产品、品牌、渠道、用户等解决方案,直指商业化变现,变现所得反过来又帮助IP变得更强大,以此循环。
记得曾经鹿晗三次打破吉尼斯时,当时觉着太不可思议,粉丝的力量让大家奋不顾身,如飞蛾扑火,我当时只能说“呵呵,一切存在都是合理的”。因为好奇,后来我逐步关注鹿晗,这位90年帅哥在成为EXO主唱的励志之路感染了我,谁没有一把辛酸泪呢(恰逢写此文时,头顶音响正在播放他的《勋章》),也认识到 这年头 光帅没用,必须帅得有内涵,有故事,有嚼头,然后,我就理解那些粉丝了。
但是其中不少观点,不敢苟同,比如作者提到许多方法论,这种超级IP的成功有太多历史的偶然,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成功不可复制,更不用说通过方法论去打造超级IP,其中关于fill耳机的案例作者貌似比较看好,甚至以成功案例展示于书中,并大赞特赞。该品牌汪峰创立,前华为高管联合打造,立志在国内耳机市场打造中国版 Beats,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我只想说,机会不是一般的渺茫,我对于这类耳机的接触始于11年,我并不是发烧友,只是那会因压力大到整夜无法入睡,任何声音都足以让我清醒,部门好友bill童鞋作为发烧友,给我推荐了一款beats降噪耳机。。从此。。我的全世界都安静了。。。去哪里出差都离不开它。。。bill同学喜欢欧美前沿音乐和hipop,年会时舞蹈能迷死一帮女生,在他眼里beats耳机不只是Dr. Dre、Justin Bieber、Bono、Lady Gaga等超级明星使用者所代表的时尚前卫,更多的是表达创始人对音乐的执着热爱和人格魅力的认同。但汪峰,音乐作品可圈可点,人格魅力被人指指点点,以至于我深信不会有太多顶级明星愿意为他的产品背书;而华为彭景洲以高管身份创业,情怀是一个加分项,其华为的履历能助力公司运营,但音乐爱好者无法从他身上找到任何对音乐的认同,所以,他们即使把《超级IP》阅读得滚瓜烂熟也不足以提升fill品牌的感召力。
超级IP思维,相对而言,更适合格局大的企业,比如华为,我相信我以前甚至以后都会使用他生产的手机,因企业奋斗文化的认同;亦如Nike,我相信以后都会穿他的跑鞋和运动鞋,因创始人的坎坷经历是对创业者的巨大勉励。当然也不是说小企业就没机会成为IP,只是说小企业由于没有企业文化沉淀,机会成本有限,更多取决于创始人或运营的奇思妙想以及是否能被成功运营成为一个引爆点,但相信所以用心去努力的企业都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赢得粉丝和市场的认同。不是说“有志者事竟成”么?加油吧,各位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