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长得便难看。这并不是我自己发现的。小的时候由于小朋友并没有什么审美观,再加上天天照顾我的我妈看自己的孩子越看越顺眼,所以从幼儿园到小学毕业,我对自身的相貌缺乏清醒的认识。我真正知道自己长得难看是初中的一次体育课上,当时体育老师正在讲篮球的基本要领,同学们围成一个圈,老师站在人圈的中间,我当时对篮球比较感兴趣,看到有一个空位便赶忙挤了过去,对面几个男同学一看见我的脸便厌恶地叹粗气,这件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阴影以至于我多年都没有摆脱。
从那以后我便知道了自己的相貌超出了大众审美范围,并尽量对男同学敬而远之。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行为伤害了我的自尊心,而是我不想因为我的相貌而对他人造成不便。但我的这种心理很快发生了转变,因为我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男同学。
有人说爱情应该是相互的,两情相悦那才应该叫爱情,一厢情愿根本算不上爱情。对此我不是特别同意。如果暗恋不算爱情的话,那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就不会赚到那么多男人女人的热泪。我看这本书的时候被深深地感动了并开始向往憧憬起爱情来。但以我当时的颜值发展水平来说,暗恋是最明智,最快捷,最安全的接近爱情的途径。
那是初二某天下午,我正在书桌前发呆,突然听见一群女生男生的放肆的笑声,我转过头,看见一个男生懒懒地用手撑着下巴,午后的阳光精准地呈四十五度角明晃晃地投映在他的脸上,他笑得很好看。我觉得就是他了,他像极了书中那个收到陌生来信的男人,而我就是那个多年后给他写信的陌生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