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鲁迅的小说,说真的,如果没有老师引导,我是半点看不懂。
随着年龄增长,阅读理解能力增强,许多不懂的地方,已经是很容易领会。
《狂人日记》用古言文,借隐喻方式做开篇,先交代主人公经历的异事,引起读者好奇。
我阅读《红楼梦》,就是因有了仙河边上的绛珠草,为报灌浇之恩下凡化作黛玉,以泪水还给宝玉引起好奇心,才耐心阅读完这部大头著作的。
蒲松龄的《聊斋》也是借着鬼怪故事反应社会的芸芸众生。
有话为何不能直言?
读了林语堂的《孤崖一枝花》才明白,受制度的限制,知识分子是不能畅所欲言的。
但是有话不说,不是人的本性,更不是一个有良知的文人所能忍受的。所以中国古代小说家的创作,都是为了说出心中不能说的话。
于是用含蓄、隐晦的写作手法,是这样的小说的普遍特征。
《狂人日记》,是鲁迅为新文化运动创作的第一篇白话文,文中借用一个“疯子”的视角,叙述了一个人吃人的故事。
首先,疯子的称号是怎么来的?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这个“他”是另一个“我”,这个我清醒理智,可是却因为赵家的狗多看了他两眼感到害怕。
因为他的言谈举止有异,所有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他。
他不管不顾依然走自己的路。
可是,不仅是赵贵翁凶狠看他,就连路人和孩子都对他怀着恶意。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
读到这里开始点明“我”为何与众不同,被人看做异类,就因为“我”对“古久”先生不敬,惹他不高兴了。
这个古久先生隐喻的就是代表封建文化的儒家思想。
反抗者,成了异类,不容于人群。于是因为行为异常,大哥把他锁在书房。
找来医生给他治病,他又发现这个医生是刽子手装扮,接着又发现不仅刽子手要吃他,就连他的大哥也要吃他,还吃了他的妹妹。
大哥吃了妹妹,母亲也知道,也许跟着吃了几口,不过,妹妹的死,母亲哭得真伤心,他有点想不明白。
这时他开始思考: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道义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仁义道德”,成了杀人不见血的佐凶。
一个疯子眼里的世界,看人都是不正常的,然后就是,疯子的内心独白。
这样的独白才是真正的“我”,一个真我,在深受封建文化影响的世人眼里,他又属于异类,是疯子,要被处死的。
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他看到了小孩子跟大人一样时,心里不单单是害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这段话有期望,也有绝望。也许这正是鲁迅先生最终要表达的——孩子,国家的未来。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三句话,说透国民人性。
记得家乡有句话形容一个心眼坏透,却又胆小如鼠的婆婆的话:狼心,兔子胆。
《狂人日记》一针见血道出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它如利剑封喉,抵住了古老文明的咽喉,生生把里面的肮脏脓水挤兑出来。
小说开篇已经交代了疯子病愈,又去了别的地方做官,但是文章结尾只是特别强调了救救孩子,而不是病好做了官。
试想一下,无非两个结局:一,最终妥协,屈服现实;二,去外地做官,只是他兄长好面子对外撒谎,本人早已经遇害身亡。
这么一想,觉得这篇小说想要表达的真的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