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的的理论有宗教本位论、社会本位论、个人本位论和教育无目的论.
个人本位论从个体本能需要出发,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和满足人的需要;注重教育对个人的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使个人自我实现。代表人物有卢梭、罗杰斯、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等。
社会本位论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重教育的社会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认为教育是国家的事业,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的发展贡献的指标。社会本位论的代表人物有赫尔巴特、柏拉图、孔德、涂尔干。
生活本位论把教育目的与受教育者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或以为教育要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或以为教育即是生活本身,注重的是使受教育者怎样生活。生活本位论的代表是斯宾塞和杜威
斯宾塞作为19世纪英国著名的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教育家,强调最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这个或那个知识有没有价值,而在于它的比较价值,即主张用实证方法研究知识的价值。
夸美纽斯在其代表性理论“泛智教育”思想中强调“教育是将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一门艺术”,此外还在其代表著作《大教学论》中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了理论。
赫尔巴特是科学教育学的奠基人,其代表性的理论包括传统“三中心”理论(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四段”教学法(明了、联想、系统、方法)等
卢梭是法国18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自然主义教育家、文学家。卢梭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自然人并不是倒退到原始社会的退化之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即身体强壮、心智发达、能力强盛的“新人”。
赞可夫是苏联著名教育家、心理学家。他一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把毕生精力献给了“教学与发展问题”的实验研究。其理论的五条教学原则是高难度、高速度、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理解学习过程、使所有学生包括后进生都得到一般发展的原则。
发现学习理论又称结构学习论,是由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所倡导的学习理论,他认为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
教学过程最优化理论由苏联教育家巴班斯基提出,该理论运用现代系统论的原则和方法,对教学理论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和探索,这一理论极大地影响了苏联70年代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的发展进程。
范例教学理论由德国教育心理学家瓦·根舍因提出,是指教师在教学中选择真正基础的本质的知识作为教学内容,通过“范例”内容的讲授,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掌握同一类知识的规律的方法。
实质教育论是欧洲18—19世纪对立于形式教育而出现的一种教育学说。其思想来源于德国的赫尔巴特和英国的斯宾塞等人。它认为普通教育应以获得有价值的知识为主要任务,而学习知识本身就包含着能力的培养,能力无须加以特别训练。强调知识传授而忽视能力培养的理论是实质教育论。
形式教育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洛克和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发展学生的各种官能或能力;形式学科(如希腊文、拉丁文、数学、逻辑学等)或古典人文课程最有发展价值;教学原则、方法以学生心理官能的内在发展秩序为依据。
传统教育论以夸美纽斯、赫尔巴特、凯洛夫等人为代表,其特征是主要由教师、教学内容、学生三个因素组成;在师生关系方面,认为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是教学的客体;提倡教师中心、书本中心、课堂中心的“三中心”论。
现代教育论端正了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关系,强调知识是基于学生自身已有的经验主动构建的,采用的是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方法;提倡以学生为中心、以经验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新三中心”。
巴班斯基是前苏联著名教育家,曾经长期担任苏联教育科学院副院长,代表著作有《教学过程最优化——一般教学论方面》《教育教学过程最优化——方法论基础》,他将现代控制论、系统论观点用于教学论研究,提出教学过程最优化的理论。
最近发展区理论是由苏联教育家维果斯基提出的重要理论。他认为,儿童有两种发展水平:一是儿童的现有水平,即由一定的已经完成的发展系统所形成的儿童心理机能的发展水平;二是即将达到的发展水平。这两种水平之间的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
建构主义起源于认知主义,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皮亚杰、科尔伯格、斯滕伯格、维果斯基等。其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起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当前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
范例教学理论由德国教育心理学家瓦·根舍因创立,是指教师在教学中选择真正基础的本质的知识作为教学内容,通过“范例”内容的讲授,使学生达到举一反三掌握同一类知识的规律的方法。
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由张之洞、张百熙、荣庆等人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史称“癸卯学制”,这是我国正式实施的第一个学制。
六三三制又称壬戌学制,1922年效法美国制定的新学制,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划分教育阶段,小学年限为6年,初中与高中分别为3年。
五四学制是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制度。
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清朝政府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亦称“壬寅学制”,未实行的第一个学制。
前制度化教育、制度化教育和非制度化教育三个阶段。其中,制度化教育主要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多专业课程和教学机构。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堂”是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倡导进行实学。清政府决定自1906年开始,一律停止所有乡会试,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因此,我国近代教育史上,对封建教育制度所进行的废科举、学堂等改革始于清末。
美国教育心理学家布鲁纳著有《教育过程》一书,提出了结构主义教学理论。他强调必须使学生学习一门学科的基本结构,即一门学科中的定义、原则或法则;强调学科的基本结构要与儿童认知结构相适应;强调早期学习的重要性;倡导发现式学习;主张培养学生的直觉思维、科学兴趣和创造能力。